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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大学本、专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日期:2019-09-15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学科吧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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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大学本、专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促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激发学生参与社会工作与实践的积极性,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范围

  凡我校按国家计划招收且学习满一学年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生均可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第二条 评选比例

  各学院在推荐和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时,按照以下比例控制参评人数。

  (一)三好学生比例不超过所在班级学生人数的8%;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学校层面:主要包括担任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包括学生社团)、自管会、学生工作简报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校团委、校学生工作处根据学生干部一年的工作表现及成绩,按可参评学生干部总数的10%进行推荐。

  2、学院层面:主要包括担任学生会、团总支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各学院根据学生干部一年的工作表现及成绩,按可参评学生干部总数的10%进行推荐。

  3、班级层面:主要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班委、团支部支委。各班级推荐人数不超过本班学生干部总数的10%。

  4、身兼多职的学生干部只能按照一个岗位进行申报,并占申报岗位所属学生干部范围的评优比例。

  第三条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积极进步;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参评学年内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15%,且无补考或重修课程。

  (三)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参评学年所在宿舍至少达到达标宿舍要求。

  (四)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自觉参加体育锻炼。参评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及格及以上水平。

  第四条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要求进步;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参评学年内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主动、创造性组织健康向上的学生活动;主动承担学生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在团队中发挥学生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群众基础好,威信高。参评学年所在宿舍至少达到一星级宿舍要求。

  (三)担任学校、学院、班级学生干部满一学年以上。

  (四)学习成绩良好,参评学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25%,参评学年内补考或重修课程不超过1门次。

  (五)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合格及以上水平。

  第五条 评选程序

  (一)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填写《z工业大学三好学生申请审批表》或《z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

  (二)班级、学院、学校各级学生干部申报优秀学生干部,均须经所在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签署推荐意见;校、院两级学生干部申报优秀学生干部,同时还应由相关部门或学院相关机构签署推荐意见。

  (三)《申请审批表》经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由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校学生工作处。

  (四)校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提交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表彰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条 评优表彰工作按学年进行。在校生的评优表彰工作在每年下半年进行,毕业生的评优表彰工作在每年的上半年进行。

  第七条 全日制研究生的申报推荐和评优表彰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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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材料学院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材料学院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晋教政【2011】17号)和《关于组织评选2013年度山西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和“优秀学生”的通知》(晋教政【2013】1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z科技大学学生奖励条例(试行)》(校字【2005】38号)的相关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学生处统一要求,现将材料学院评选要求公布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范围为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范围为各级学生会、团组织和班委成员,原则上为校、学院学生会、团组织的主要成员;

  3、“先进班集体”要求组建一年以上,已毕业的班集体不参加评选;

  4、2013年度山西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候选名单必须在2012/2013学年评选出的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及名额

  1、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品德优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与同学融洽相处,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在本科(专科或研究生)阶段德育考核均为优秀或有突出事迹,获得过校级相应荣誉;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效果,善于分析和解决问题,学业成绩在年级前10%以内或专业成绩特别突出;

  (3)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和文娱活动,并在某一方面擅长,体育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80分以上,有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所在宿舍在学院卫生检查中无差评;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在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课外竞赛、科技制作、文学创作、艺术表演、体育竞赛等方面获得省级以上荣誉;

  (5)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人文素质报告、文体活动等。

  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在达到“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民主管理,在学生会、共青团和学生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各方面能够以身作则;

  (2)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配合能力,作风民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校内校外教育活动,工作大胆创新,具有一定影响力;在本科(专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校级相应荣誉;

  (3)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过程中充分发挥纽带作用,为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当好参谋和助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每学年不少于60小时。

  3、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集体观念强,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文明和谐、健康活泼的良好班风;班团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合作、以身作则,有较强的凝聚力;

  (2)班级有刻苦钻研、严谨求实、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全班同学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安全事故发生,在校内班级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在本科(专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校级相应荣誉;

  (3)全班同学在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公益服务等活动中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98%以上的学生能够在校园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四、评选程序

  1、宣传部署

  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选工作,成立评选工作组,在学院网站和其它公开场合广泛宣传评选表彰工作相关事宜,公布评选条件、评选名额、评选办法,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评选推荐工作。

  2、民主推荐及公示

  (1)学院根据学校预分配名额推荐候选名单。“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按1:2差额推荐,“先进班集体”按1:1等额推荐。

  按照学院现有人数和班级数(不含2013级新生)我院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名称

  先进班集体

  省三好

  省优干

  人数

  1

  4

  2

  (2)学院对所推荐的候选人(集体)名单在学院网站和其他公开场合公示3天,充分听取师生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所推荐的候选人(集体)名单报学生工作部(处)。

  3、学校评审及公示

  (1)由评审机构组织评委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集体)进行评审。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审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材料审核——由评审机构组织评委对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1:1.5比例评选出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第二环节个人陈述——每位候选人进行3分钟的个人陈述,由评审机构组织评委对候选人的个人陈述进行评审,按照1:1比例评选出2013年度山西省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学校推荐名单。

  “先进班集体”由评审机构组织评委对候选人(集体)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评选出2013年度山西省 “先进班集体”学校推荐名单。

  (2)学校对评选出的2013年度山西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在学生工作网和学校其他公共场合公示7天,充分听取师生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所推荐的候选人(集体)名单报山西省教育厅。

  五、申请材料及要求

  各班有符合条件的同学将优秀个人和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各一份(包括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交到团委李娜老师处,事迹材料要按照给定模板进行提交,字数在1500字以内,内容要突显个人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亮点。截止时间2013年11月7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篇3:教师研修优秀学员评选办法

  教师研修优秀学员评选办法

  为了激励先进、表彰优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加研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培训的实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与名额

  (一)对象:所有参训学员。

  (二)名额:优秀学员评选比例占班级参训学员数的15%。

  三、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有关项目实施的各类材料,及时登陆个人空间,完善个人资料,进行自主选学。

  (二)认真学习网络课程,按时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时间。

  (三)积极参与线上互动交流与分享(包括上传共享资源、上传学科文章、学科论坛发帖、教师工作坊发布资源图片),互动交流热情高、数量多、质量好,能引起参训教师的共鸣。

  (四)认真及时的提交作业且成绩优秀,积极参与作业互评。

  (五)积极参与区域研修和校本研修活动,提交线下研修参与录及高质量的活动成果和教学案例,为生成性资源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六)及时关注并热心参与项目办开展的各类网上活动。

  (七)特别注意:凡是经过补学才合格的学员一律不能参加评优。

  四、评选程序和表彰

  培训学习正常时间结束后,由各班班级辅导者根据平台数据和平时活动记录,按照优秀比率推荐优秀学员名单,上报审定。经审核确定的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并在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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