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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大高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丰大高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教师队伍,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教职工的贡献和实绩为依据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合理拉开差距,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岗位目标,努力推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市财政局、人社局核定的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工作量考量和督导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分配的全过程进行公示、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体现激励功能,奖勤奖优,适当拉开差距。

  四、考核内容

  按丰大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已按市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联合出台的办法逐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包含班主任津贴、校长岗位津贴、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按年度进行考核后发放。

  我校全年用于奖励性绩效考核计333万元整,含考核部分和不考核部分。考核部分共分工作量考核、教育教学管理考核、督导考核、其他考核四个部分。不考核部分为2个假期的月平均绩效工资。

  五、核算办法

  (一)工作量考核

  1、满工作量标准

  (1)课任教师

  年级  学科  高一年级  高二年级  高三年级  备注

  语数外  12节课  12节课  12节课

  物化  12节课  12节课  12节课

  政史地生  14节课  14节课  12节课  如果半年是高三,则以13节课计算

  音体美信  14节课  14节课  14节课

  信息教师负责年级成绩处理、学籍管理、读卡每周以3节课纳入工作量计算,负责电脑维护、读卡每周以4节课纳入工作量计算,学校网站建设每周以3节课纳入工作量计算。

  (2)中层人员(包括年级主任)各学科满工作量标准为满工作量教师的1/2,校级副职各学科满工作量标准为满工作量教师的1/3。

  (3)按上级文件到龄退居二线的同志,等同满工作量。

  (4)教职工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达到满工作量一半,等同满工作量。体育教师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达到满工作量一半,等同满工作量。小于上述年龄2周岁以内的教职工达到满工作量的2/3,等同满工作量。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规定假期期间的女同志等同满工作量。

  2、凡跨头任课的教师以课时少的年级计算,每个教案增加0.5个课时纳入计算;教单班教师另外补偿周课时数为:课表周课时数/4。跨头单班不另外补偿。竞赛辅导的教师按辅导的实际课时数纳入计算。

  3、语文英语教师的早读课以每周增加2节课纳入计算,体育活动课、课间操以每周增加2课时纳入计算。学测科目测试复习期间的早读课按年级组提供的数据计算。

  4、期中期末监考为正常的教学活动,达到总场次人均数为满工作量,不达人均数者少一场扣除15元,多一场加15元。

  5、班主任的班会课以每周增加1节课纳入计算。

  6、因公请假不扣除绩效津贴,病私假在三个月以内每天30元扣除;临时代课1个月以内,代课补贴标准为每节课15元,代课时间超过(含)1个月并入工作量计算。

  7、教辅人员、实验室人员、在编事业编制性质工勤人员按满工作量教师的70%参加计算。财务科人员按满工作量进行考核。

  8、其他人员(编制在学校,借用出去)按其满工作量发放。在校外兼课校内不任课的教师将其在外兼职的费用全部上缴学校,则按在校外兼课的工作量进行考核,否则,不参加学校绩效考核。在校外兼课也在校内任课的教师如将其兼职费用全部上缴学校,则按校内外工作量合并后进行考核,如不上缴则按校内任课课时数进行工作量考核。

  9、上半年不在本校工作下半年调入的,上半年按满工作量考核发放,下半年按实考核发放。

  10、凡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加当年绩效考核,奖励性绩效不予发放。

  (1)凡违反“丰大市教师十不准”、“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取消当年度的绩效考核。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影响社会稳定,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形象和学生利益的。

  (3)因管理不善,管教不力,工作失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

  (4)触犯法律法规,严重违xxx公德和教职员工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5)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

  (6)从事有偿家教、收留学生食宿,经调查核实、情节严重的。

  (7)全年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私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旷职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的。

  11、在职教师工作量津贴的计算方法:

  年平均周课时数/满工作量课时数×个人年绩效总额×X

  X为待定数,每个人的工作量津贴为:

  A教师工作量津贴为:年平均周课时数/满工作量课时数×个人年绩效总额×X,前两项是可以计算出的一个值,假定为a,那么该教师的津贴为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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