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邺建中学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检查核对制度

  邺建中学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检查核对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必须统一由组织人事部门保管,保管范围原则上应与干部管理权限相一致。

  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政治上可靠,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和文化水平的党员干部。

  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不得保管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四、各级干部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都应配备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专门档案室,配制铁制档案箱,妥善保管干部人事档案。

  五、对库藏档案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保密工作。

  七、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备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保安设施,确保绝对安全。

  八、非保管人员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室。

  九、严禁任何人携带干部人事档案进入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

  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十一、每半年核对一次档案顺序号,发现编错号或放错位置的及时纠正,按干部人事档案名册检查一次档案,发现缺少的,应及时查找。

  十二、每年对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清点,按人头核对一次,做到有人有档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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