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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罗二小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阳罗二小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A指标 B指标 C要求与标准 权重

  A1 德 15分

  B1师德修养

  1.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被通报或处分的每例扣2分。 2

  2.爱岗敬业,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学期有师德师风举报并查实每例扣1分。 4

  3.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密切,爱护关心每个学生的成长,不歧视学生,无责任事故发生。 2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分配或不完成学校分配工作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5分;学校要求上报的材料,无故逾期不上报,每次扣0.3分。 5

  B2政治学习

  周前例会、政治学习、师德培训等积极参加,会议记录详细;无会议记录本或会议无记载,每缺一次扣0.1分。 2

  A2 能 25分

  A2 能

  B3备课

  分A等5分、B等4分、C等3分。(详见附表3) 5

  B4上课

  分A等5分、B等4分、C等3分。(详见附表3) 5

  B5作业批改

  分A等5分、B等4分、C等3分。(详见附表3) 5

  质量检测

  B6 检测分析

  分A等4分、B等3分、C等2分。(详见附表3) 4

  B7 命题检测

  每学期出课程试卷一份,合理组织学生检测。 1

  校本教研

  B8 活动效果

  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主动接受上级交给的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科研任务。 2

  B9 上课反思

  每学年上校级以上公开课1节,并有教后反思。 1

  B10

  听课评课

  每学期听课数不少于15节(校内听课不少于12节),并有评课记录。并按要求完成校本培训记录本记录。 2

  A3 勤 30分

  A3 勤

  B11 工作量

  参照《泰顺县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暂行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每学年初进行核定教师工作量,满工作量8分,不满周课时数的每节扣0.4分(因学校工作总量原因造成教师工作量不足的除外)。 8

  B12 会议

  学习活动

  各类会议、学习、活动[教研活动(按实际节数考勤)、集体升旗仪式等]请假一次,扣0.2分;没有请假的扣0.3分。 21

  参加各类会议、学习、活动[教研活动(按实际节数考勤)、集体升旗仪式等]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的,每次扣0.1分。

  B13 请假

  事假每天扣0.5分。

  病假每学期累计2天内(含2天),每天扣0.1分;超过2天超出部分每天扣0.3分。

  B14 查岗

  擅自离岗(上课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的、中途离岗等)每次扣0.1分;私自换课每节双方各扣0.3分。(因特殊的工作需要,同一天内换课的,可到教导处备案,经教导处批准同意,可不作扣分处理,但一学期中累计不得超出3天。)

  B15 旷课

  每旷课一节扣1分。

  B16 旷工

  每旷工1天扣2分。

  B17 其他

  本项得分扣完为止。

  B18 值日工作

  根据《阳罗镇第二小学教师值日考核办法》(详见附表5) 1

  A4 绩 30分

  A4 绩

  B19 全县质量检测

  考核

  1.基本分23分。

  2.提高率:全县同类学校中,班排名每进步1名次加1分,每退8名次减1分。

  3.后进生转化:本校同年段同学科班级间对比,成绩后20%学生每转化减少1名,加0.5分。如同年段同一学科为同一教师任教,则与县城同类学校对比,根据学科合格率对比差,本学期比上学期学科合格率对比差每提高2.5%,加0.5分。

  4.名次:全县同类学校中,班排名在全县10名以内的,在基本分上加5分,班排名在全县11-14名加2分,班排名在全县15-18名加1分。

  5.全县同类学校中,连续两个学期排名最后一名的扣1分。

  6.本项考核得分取所任教统测学科考核分的平均值。 28

  B20 未组织全县统一检测教育教学成绩考核

  1.以学校统一检测成绩为考核依据,基本分23分。

  2.年段学科中,根据平均分提高名次、成绩后20%学生转化和平均分列年段名次,予以酌情加分、扣分。

  3.本项考核得分取所任教统测学科考核分的平均值。

  B21 非考试科目考核

  1.带社团、兴趣小组工作。有备案、计划、过程记录,给予基本分23分;无备案计划扣0.6分,迟交备案计划扣0.3分,无过程记录扣0.4分。

  2.有突出成绩的,酌情予以加分。(参照辅导学生参加上级竞赛成绩、社团、兴趣小组辅导效果、课堂教学、常规工作实施情况、工作态度等,分值确定参考任教考试科目教师的该项考核分档次比例。)

  B22 教育科研论文

  每学年及时上交学校规定教育科研论文,县级及以上的得2分,校级得1分,逾期未上交的不得分。 2

  合计 100

  说明:

  1.综合组的“能”“绩”不能量化部分的考核由考核组综合认定,参照辅导学生参加上级竞赛成绩、社团、兴趣小组辅导效果、

  课堂教学、常规工作实施情况、工作态度等,分值确定参考任教考试科目教师的该项考核分比例。

  2.教学质量考核本学期转入学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