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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梧一中学科骨干团队教师管理办法

  田梧一中学科骨干团队教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发挥学科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学校教师的教学素养和教育教学质量,明确学校学科骨干教师团队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团队成员选拔程序

  1.符合团队成员所有基本条件,经本人(或学科教研组、学校处室推荐)申请,并填写《田梧一中学科骨干教师团队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上报学校教科处。

  2.资格审查。学校教科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学校行政审批。学校行政会议对教科处提交的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核查确定。

  二、团队成员基本条件

  1.被评为区级(或以上)骨干、三坛、名师(名班主任)或被评为中学高级教师;

  2.教学质量优秀。文化学科教师:评选前三年内,至少有三个学期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名列学科组前五分之二以内或全区B级及以上(中途接班的第一年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不低于学科组前五分之三或全区C级及以上),综合学科的教师,评选前三年内每年指导学生个人获区一等奖(或以上)不少于1人次或集体项目区二等奖及以上,体育教师评选前三年内每年指导学生在区体育节上获集体项目二等奖及以上或个人项目第一名不少于2个人次。

  3.评选前三年内参加上级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奖(论文、案例比赛中获奖或发表)。

  三、团队成员的义务

  1.文化学科教师每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列学科教研组前五分之二或全区B级及以上(中途接班第一年的教学质量考核不低于学科教研组前五分之三或全区C级及以上),综合学科的教师,每年指导学生个人获区一等奖(或以上)不少于1人次或集体项目区二等奖及以上,体育教师每年指导学生在区体育节上获集体项目二等奖及以上或个人项目第一名不少于2个人次。

  2.每年在学生会议上或教师会议上做一次讲座

  3.每年开出一节校级公开课;

  4.积极参与学校“促进有效学习”课堂变革和小班化教学改革活动,每年至少上交一篇相关的论文或案例;

  5.积极参与市、区等各级教学研究活动和学校的教学管理活动,每学期培训学分达到规定要求;

  6.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20节;

  7.每年至少跟一位年青教师结对或跟其他教师结成教学伙伴,并有过程记录;

  8.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成为课题负责人或执笔;

  9.每年教学基本功或教科研方面在区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10.积极担任学校学科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中层同教研组长);

  11.每学期上交8个精品教案及相对应的课件(不能与同备课组老师相同);

  12.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团队成员的权利

  1.校级备课、作业检查允许免检并且等级为优秀;

  2.优先推荐外出培训、教学考察和学习;

  3.每学期允许到外地参加一次短期培训(通过省培训平台选课);

  4.学校支持团队成员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并解决实际困难;

  5.学校每年赠送一份与专业相关的杂志;

  6.年度考核优秀的骨干团队教师学校给予奖励。

  五、团队成员考核办法

  学校每年(当年2月至次年的2月)由学校教科处组织对学科骨干团队教师成员进行考核。

  (一)年度考核

  1.必备条件:学科骨干团队成员每年考核时必须达到义务的第1—4条要求,如果达不到要求则实行一票否决,下一年度开始自动脱离学科骨干团队。

  2.教研组长首次自动成为学科骨干团队成员,年度考核时要求同其他骨干团队成员,当不担任教研组长时如果达不到团队成员基本条件第1和3条的则视为自动离开学科骨干团队。

  3.等次划分:在达到必备条件的情况下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

  其中:

  ⑴优秀:达到团队成员义务第5—12条中所有规定要求的;

  ⑵良好:达到团队成员义务第5—12条中所规定要求5项(或以上)的;

  ⑶合格:达到团队成员义务第5—12条中所规定要求3项(或以上)的。

  (二)届满考核

  学科骨干团队每届满后进行届满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每年度考核都是优秀的为优秀,年度考核两个良好、一个合格的为良好,年度考核全部为合格的为合格。

  (三)考核程序和要求

  1.填写《田梧一中学科骨干教师团队成员任期考核登记表》。提供反映任期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证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教科处。

  2.量化测评。教科处根据《田梧一中学科骨干教师团队成员任期考核登记表》和相关的业绩材料进行量化考评,填写量化测评表,评定考核等次,报学校审批。

  六、团队管理办法:

  1.学科骨干教师团队成员每届任期为三年。

  2.学科骨干教师团队成员任期届满后可再次申报。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以取消其学科骨干教师团队成员资格:

  (1)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处分者;

  (2)提供的反映任期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证件)有严重弄虚作假者;

  (3)因本人责任,给学校造成名誉上或经济上重大损失者;

  (4)年度业务考核不合格者。

  4.学科骨干团队教师如遇特殊原因需退出团队的,可向教科处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可中止团队成员资格。

  七、团队成员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