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科吧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制度 >> 人事制度 内容页

设建小学教职工考勤和请假制度

  设建小学教职工考勤和请假制度

  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温州市设建小学教职工考勤和请假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2.教职工日常工作考勤由各校区校长室负责,上午8:00为固定考勤时间,平时随机抽查;教职工参加各种集体活动、集会均列入正常考勤之列。

  3.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需要签名,签名由会议组织者安排。

  4.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及时补办手续),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

  5.教职工的考勤纳入目标管理,同工资、奖金、评优、职称评定挂钩。

  二、请假制度

  (一)请假类别和功课安排

  1.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学校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三天或以内的,功课自行调换,报教导处备案,如确有困难由教导处帮助调换;请假三天以上的,超过三天外的功课由教导处协助安排)。根据《自主选择外出培训实施方案》,选择到外地听课培训者,按方案规定执行。

  2.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凭就诊医院的病假证明到教导处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在一周以内的,须持区级或以上医院证明,一周以上须持市级或以上有效医疗证明。(功课自行调换,报教导处备案;属紧急情况的,功课由教导处协助安排)

  3.事假:教职员工请事假,从严控制,无特殊情况不予请假。(功课自行调换,报教导处备案)

  4.婚假:一般婚假3天,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15天。(功课由教导处安排)

  5.产假:正常产假90天,凡怀孕期间已请假者,请假日期计入产假。如有特殊情况,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功课由教导处安排)

  6.丧假:教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含岳父母、公婆)去世给予3天丧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去世给予1天丧假。(功课自行调换,报教导处备案,如确有困难由教导处安排)

  7.探亲假:教职工因有寒暑假休假,按上级规定不再享受探亲假。

  (二)请假流程和审批权限

  说明:

  1.请事假1个月以上、病假2个月以上的,需报区教育局政工科审批。

  2.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旷工论处。

  3.请假一周以上的,请假期满必须向校区教导主任销假(可以短信或电话告知)。

  4.所有请假审批表在每月28日前由校区教导处汇总到总校教导处存档,由总校教导处登记造册,供下期请假、教师评估等参考。

  5.学校会议、教育教学活动请假审批权限:教工大会请假由校区校长审批;党员会议请假由党支部书记审批;校本教研活动请假由教研组长审批;其他会议活动请假由会议活动主持处室主任审批。

  (三)假期待遇

  1.公假:公假期间,国家规定的绩效工资照发。

  2.病假、事假:病、事假期间,国家规定的绩效工资基础工资部分按上级规定执行,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按实际发生量结合绩效奖励工资部分进行核算。病、事假不超过1天,且功课自行调换,不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3.法定假期:婚、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绩效工资照发。产假期间,国家规定的绩效工资基础工资部分照发,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按实际发生量结合绩效奖励工资部分进行核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三、本制度由校委会研究通过,解释权在校长室。

  设建小学

  设建小学教职员工请假审批表

  姓名  校区  学科

  请假

  类别 □公假 □病假 □事假 □婚假 □产假 □丧假

  请假起讫时间:共( )天

  请假事由(附相关证明):

  校区教导主任意见

  签名:校区校长意见

  签名:

  总校校长意见

  签名:

  备注:请假3天以内(含3天),校区校长签署意见后手续即完成;请假3天以上,还需总校校长签署意见。

  第()周请假后功课自行调换安排:

  一二三四五

  上午1  2  3  4

  下午1  2  3  4

  其他工作(如班主任、值日、中餐管理等)安排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