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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集团)教师绩效考评方案

  小学(集团)教师绩效考评方案

  依据《z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和上级有关实施绩效工资的文件精神,依据《z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参照《z小学教育教学奖励制度》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以激励、公平、民主为原则。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3.引导教师发扬互助精神,生成团队意识。

  二、考核内容与奖惩标准

  A、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设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第。其中优秀占学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5%。“优秀”奖金5600.00元,“合格”奖金4700元,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不得奖金。

  说明:

  (1)具体考核方式见“z小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2)本项考核奖金占奖励性工资的30%。

  B、绩效考核

  考核奖金占奖励性工资的70%。

  (一)师德

  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积极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的,奖800元。

  涉及下列其中一项的,不发师德奖金:

  (1)不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扰乱正常教学秩序,情节严重的。

  (2)在校闹事,或发生与同事或学生家长吵架等事项,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

  (3)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造成不良后果的。

  (4)无故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二)工作量与考勤

  1.出勤奖惩

  (1)全勤奖每学期160元。

  (2)事假每天扣16元;病假每天扣8元。

  (3)旷工每天扣160元。

  (4)会议或业务学习,请假每次扣5元,旷会每次扣50元。

  说明:

  (1)教师请假要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遇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假,后补办手续。返校后要办理销假手续。未按规定请假作旷工论处。

  (2)产假、婚丧假按上级请假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3)一学期中,事假2天以内、病假5天以内不扣奖金,但不作全勤。

  2.工作量

  按要求完成工作量(完成教导处安排的工作,均视作满工作量),奖1400元。

  (1)代课每节10元。

  (2)值周值日每天20元。

  (3)严格控制加班,确需加班的,加班(含节假日值班),每天50元。晚上加班,10时前,每次30元。

  (三)教育教学能力

  按规定参加上级部门或学校组织的学习、进修、培训活动,按要求完成作业,成绩合格;每学年至少有一篇校级论文,参与一项课题研究,上一节校级公开课或讲座(可以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报学校教务处登记)。达到要求的奖1600元。

  1.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活动,每项扣80元,未完成作业的每项扣40元。最多扣至200元。

  2.其他奖项:

  (1)论文:

  发表:     省级及以上   台州市级        z市级

  100元         80元             50元

  获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级及以上  100元         80元           50元

  台州市级    80元          50元           30元

  z市级    50元          30元           20元

  说明:

  ①发表论文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杂志;非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教育教学杂志必须有邮发代号、正式书刊号。增刊折半计算。

  ②获奖论文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学会或杂志社评奖不予奖励。

  ③课题成果奖按同档次论文的1.5倍计算;案例发表或获奖按同级别论文的二分之一奖励。

  (2)承担课题(负责人)

  省级        台州市级        z市级

  结  题:  500元       200元          100元

  优  秀:  600元       250元          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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