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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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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管理工作方案 本文简介:贵州省畜牧局关于加强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管理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加强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提出如下意见:一、必要性和紧迫性为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推进农村小康建设,2003年,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03]14号),提出要把发展生

加强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管理工作方案 本文内容:

贵州省畜牧局关于加强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管理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提出如下意见:

一、必要性和紧迫性

为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推进农村小康建设,2003年,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03]14号),提出要把发展生态畜牧业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突破口,将我省建设成为生态畜牧业大省。到2010年建成340个优质畜产品基地,以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随着生态畜牧业大省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的全面铺开,该项目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同时,项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逐步完善,对项目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各级畜牧部门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管理实效。加强对基地项目的管理,实现投资目标,是落实两个中央1号文件和黔党发[2003]14号文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

为加强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2004年初,省农业厅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下发《贵州省畜牧业项目管理办法》,规范畜牧业项目申报、审批、管理、验收等程序。省畜牧局高度重视优质畜产品基地建设工作,下发《贵州省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实施管理试行办法》、《贵州省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统计报表试行制度》,对项目实施工作进展实行规范管理与监控,确保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按计划执行,初步构建了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管理的基本框架。但各地“重争取投资,轻项目管理”的倾向依然存在,存在前期工作不扎实,配套资金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擅自变更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和内容,财务管理薄弱,档案管理不健全等问题。进一步加强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管理,尽快解决上述问题已十分必要而紧迫。

二、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黔党发[2003]14号文件精神,以完善规划为基础,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规范管理行为;以队伍建设为手段,增强服务能力;以监督管理为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以总结评估为依据,改进管理工作。通过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以基地县为依托,养殖户为基础,推广生态养殖技术,全面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优质畜产品市场占有率的目标。

从今年开始,逐步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培养一批业务熟悉的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管理人才,创建一个透明、高效的项目管理信息网络,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协调高效的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投资效益。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规划,认真设计,搞好项目前期工作

根据黔党发[2003]14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农业厅编制的《贵州省生态畜牧业大省建设规划》(2004-2010),市(州、地)已被列入340个优质畜产品基地的各县,要与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划相衔接,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区域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各市(州、地)畜牧(农业)局(中心),要以《贵州省生态畜牧业大省建设规划》为依据,充分利用各辖区内各县的工作基础,区分轻重缓急,择优选择,帮助各县作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及时将拟建项目提交省畜牧局项目库备案。

省畜牧局将在规划的基础上,因时因地设计项目规模,各基地县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作好项目前期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的编制、申报、评估及审批,以及提出开工报告、列入年度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进行建设准备等。由省农业厅(省畜牧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根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结果、投资政策、以往项目执行情况对项目进行审查,按照审批权限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若因客观原因发生变更,须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对前期工作不扎实导致的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单位,以及建设内容变化较大的项目,省农业厅(省畜牧局)将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撤消项目,收回或冻结资金。

(二)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建设行为

省畜牧局对已制定的《贵州省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实施管理试行办法》、《贵州省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统计报表试行制度》进行完善和修改,组织制定《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专家评估办法》、《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检查工作细则》、《优质畜产品基地违规问题处理规定》和《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信息公开制度》等管理工作制度。同时,加快制定优质畜产品基地建设标准,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的规范化水平。

各级畜牧业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结合本地实际,逐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体系,把项目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加强监督检查,堵塞管理漏洞

省畜牧局将每年组织一次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上一年度安排的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并依据检查情况完善、修改和制订相关制度。各市(州、地)畜牧业务部门和项目单位负责组织本辖区或本单位项目的抽查和自查工作。地级抽查率不低于30%。在此基础上,省畜牧局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10%。省畜牧局将根据抽查情况,督促业务部门和项目单位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限期整改。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设进度

各市(州、地)畜牧业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在建项目加强督促检查,使之按期建成。要加快组织已完工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对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要在9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要明确建后运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对逾期(下达投资计划1年)仍不开工的项目,省畜牧局商相关部门后,撤销该项目,收回已下达投资,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于同一建设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建设项目尚未竣工验收的,或有一个项目逾期未建成的,原则上不再安排新项目。对项目进展缓慢、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差、在建项目多、投资结转量大的县(市、区)和单位,省畜牧局将减少安排新建项目和投资。

(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省畜牧局将重点组织好三类人员培训:第一类是对省畜牧局机关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要把畜牧业项目(含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管理知识纳入省局干部培训计划,不定期对省局机关有关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第二类是对地级畜牧业务部门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要在3年内完成地级畜牧业务部门基建计划、财务管理人员的轮训。第三类是对项目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培训,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的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每年培训一次。

同时,省畜牧局有关业务处(站)分别负责组织对各地对口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相关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地级畜牧业务部门重点抓好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培训。

(六)搞好总结评价,改进管理工作

省畜牧局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建设与运行情况总结和评价工作,开展项目中期评估。通过对在建项目的中期评估,对已建成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价,及时总结项目建设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措施。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决策水平提供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职责

按照《贵州省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实施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省畜牧局综合处要切实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要明确一名处领导作为具体工作负责人;省畜牧局设立的项目管理组要作好项目的检查及技术服务工作,每个小组要明确一名处级干部作为负责人,对所检查基地县项目进行客观总结和评估,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单位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意见。

地级畜牧业务部门主要领导,是本辖区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加强项目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要积极争取国土、水利、农业、乡企、农机、林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形成合力,营造良好的生态畜牧业建设社会环境。要充实管理力量,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项目监管机构建设,加大项目管理工作力度。

(二)落实奖惩措施,建立责任追究制

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逐步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对建设质量、资金使用、财务管理、招标投标和基建程序等方面出现严重违规问题的项目,建议有关部门追究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当事人的直接责任,以及相关主管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要把各地项目建设的总结评估与新项目的安排挂钩,对管理措施到位、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投资效益明显的地区和项目单位,给予表彰和投资倾斜等奖励。对于项目存在严重问题的地区和项目单位,分别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项目建设、撤销项目、收回项目资金、减少或暂停安排所在地和项目单位新建项目等处罚措施。鼓励地县畜牧业务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对主动进行自查和整改的违规问题,免于责任追究。

(三)重视市场需求,提高项目效益

各地要作好市场调研,以市场为导向进行项目设计,对立项的优势、劣势,项目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潜力进行充分分析研究。要以工业化理念来组织项目实施,把工业经济长期发展中形成的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能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经营理念、经营思想、管理经验、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等先进理念和发展要素,导入和应用到项目建设中去。同时,借鉴工业质量标准理念,加快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步伐,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创建优势畜产品品牌、名牌。充分发挥中介组织、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寻求农户、基地和市场的有效联结机制,确保基地畜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提高项目效益。

(四)转变工作方式,强化服务职能

按照《贵州省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统计报表试行制度》的规定,省项目管理组、市(州、地)和县(市、区)项目实施小组要及时向省畜牧局上报项目有关信息;省畜牧局要作好项目统计分析,并形成报告。各地要建立项目档案,杜绝项目实施的随意性,做到管理规范。省畜牧局将确定部分项目作为联系点,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跟踪调研督导。认真总结联系点项目建设取得的经验,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指导面上工作。

(五)实行项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省畜牧局每季度将进行一次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建设情况通报,并在贵州农业信息网公开发布,增加项目管理透明度,扩大监管面。

省畜牧局设立“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问题举报电话”,专门受理群众对项目问题的举报。各地县畜牧业务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群众来信来访、媒体报道等渠道,广泛收集项目建设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六)加强新闻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各地县畜牧业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宣传、推广和树立典型,为加强项目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七)落实管理经费,保障工作开展

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管理是畜牧业务部门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管理经费是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地县畜牧业务部门要落实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管理工作经费,列入项目配套资金,以保证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各地县畜牧业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把加强项目管理作为落实《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03]14号)精神的具体行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力争通过实施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使全省各级畜牧业务部门的项目管理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为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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