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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022年天津体育学院录取规则公布变动详细内容一览

2022年天津体育大学招生规则尚未发布,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各位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地、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委出台的招生制度,以及本条例发布的有关要求,以统考填报的志愿和会考成绩为主要根据,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举办录取工作。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地、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委、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凡高考招生实施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志愿优先的高校志愿投档原则,即按考生报考的高校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统考。当各地、自治区、直辖市发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名我校的总数超过招生计划2022年天津体育学院录取分数线,再录取第二志愿填报我校的统考,依这种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高中招生实施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细则。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投档是以分数优先为方法,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排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投档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投档分数,依这种推,直至最终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执行本条例第十三条之有关条例,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统考录取还须执行本条例第十四条之有关要求。

第十二条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一、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市)按各地(市)确认的同分顺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二、其他招生省(区、市),如投档分数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外语成绩;工科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外语成绩。如条件仍同样,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教师、优秀学子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头衔的考生。

第十三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立“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广东、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规定,录取时根据2022年各地(市)发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方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