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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

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 本文关键词:考评,细则,生活垃圾,减量,评分

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 本文简介:附件3—1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考评对象:袁州区、经开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序号项目及分值考评内容评分标准考评方式得分合计1组织领导(25分)机构运行(10分)1.成立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2分);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1分,未成立管理机构的,扣1

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 本文内容:

附件3—1

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

考评对象:袁州区、经开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

序号

项目及分值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方式

得分

合计

1

组织领导

(25分)

机构运行(10分)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2分);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1分,未成立管理机构的,扣1分。

2.

各街道配备5名专职人员(3分);未配备人员的,本项不得分,人员人数不足的,每差1人扣0.2分,至扣完为止。

3.

社区居委会配备3名专职管理人员;未配备人员的,本项不得分,人员人数不足的,每差1人扣0.2分,至扣完为止。

4.

有安排、落实垃圾分类专项经费(2分)。未落实专项经费的,该项不得分。

资料审核

工作落实(15分)

1.

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等文件(3分);完成得3分,未完成本项不得分。

2.

建立例会制度,全年不少于4次会议,要有制度和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签到表、会议照片等,按要求完成的得4分,未按要求完成的,每少一次扣1分。

3.

制定考评办法,建立考评奖惩制度,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对各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依据考评情况奖优罚劣,并及时通报考评奖罚结果(4分);未建立考评奖励制度的,本项不得分,制定了考评办法,建立了制度未开展考评的,扣1分,考评中发现问题未及时通报的,每发现一次扣0.2分,至扣完为止。

4.

落实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向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情况及下月工作安排,及时按要求上报市级需要的数据、信息材料等(4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资料审核

2

宣传培训

(25分)

保障措施(4分)

1.

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体系,各级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1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2.

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1分)。未制定的不得分,制定未组织实施的,扣0.5分。

3.

收集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每月编发工作简讯,反映工作动态(1分)。未开展的不得分。每缺一月扣0.1分。

4.

宣传经费落实有保障(1分)。未落实不得分。

资料审核

宣传活动(12分)

1.

在公共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和分类常识宣传,营造发动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3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2.

开设生活垃圾分类曝光台,发挥群众、媒体监督作用(3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3.

组织诸如文艺演出、趣味活动、有奖活动、知识竞赛、分类金点子、学生夏令营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吸引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3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4.

开展入户宣传,发放告居民一封信、生活垃圾分类手册到每家每户,并入户宣传讲解辅导,做到家喻户晓(3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资料审核

人员培训(4分)

1.

制定辖区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培训对象、人数、内容、效果与本辖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需求相匹配(1分)。未按要求制定培训计划的,不得分。

2.

每年区级培训数量不少于3次,各街道培训不少于2次(3分)。未开展培训的,本项不得分,每缺一次扣0.4分。

资料审核

宣传效果(5分)

推行生活分类的区域,市民知晓率试点期间不低于70%、试点结束后不低于85%。每少1%扣0.5分。知晓率=知晓人数/抽查人数×100%。

随机抽查

3

硬件配置

(20分)

设置专用宣传栏(4分)

根据小区大小设置1个或多个宣传栏,内容突出生活垃圾分类意义目标、责任义务和分类程序。未设置不得分。

现场查看

设置公示栏(牌)(4分)

在小区醒目位置设置1个或多个公示栏(牌),内容为本小区分类投放点的布局引导图,小区分类负责人员名单及责任分工;督导员姓名、联系电话;投诉电话等。未设置的不得分,设置不合规范的,每少一项扣0.2分,至扣完为止。

随机抽查,现场查看

投放点设置投放指示牌(4分)

指示牌主要内容:投放时间,垃圾分类指南,收运单位及责任人姓名、投诉电话,督导员姓名和电话等。未设置的不得分,设置不合规范的,每缺一项扣0.2分,至扣完为止。

随机抽查,现场查看

分类垃圾桶配置(4分)

分类垃圾桶配置能够满足投放需求,分类标识符合《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要求,收集点上的垃圾桶应按照《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实施方案》配置。出现垃圾桶数量(容量)不足,导致垃圾满溢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至总分扣完为止;分类标识存在设置不规范、印刷模糊、颜色不正确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至总分扣完为止;收集点上的垃圾桶未按标准配置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至总分扣完为止。

随机抽查,现场查看

分类垃圾桶设置点规范(4分)

地面未硬化处理,分类垃圾桶摆放杂乱、桶身外观不净、残缺、破损、不密闭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至扣完为止。

随机抽查,现场查看

4

组织管理

(15分)

督导员配备(5分)

按每300户左右配备1名督导员(5分)。每少1名,扣0.5分,至扣完为止。

资料审核

人员管理(5分)

小区管理人员、物业工作人员、督导人员职责明确,配合到位,对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管理到位,对小区住户、垃圾分类情况、垃圾分类方法和要求熟悉,履职尽责情况良好。随机抽问,发现一位未按要求履职的扣0.2分,至扣完为止。

资料审核,随机抽问,现场查看

转运组织(5分)

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要求,与相关企业做好对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其中厨余垃圾按照要求实现分类转运。随机抽查,未按要求组织分类转运的,每发现一次扣0.2分,至扣完为止。

随机抽查,现场查看

5

分类效果

(15分)

覆盖率(5分)

试点期间,袁州区7条,经开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各1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示范线路覆盖率100%;2018年7月-12月,50%的建成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19年,各区覆盖率达到100%,按照任务总量,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资料审核。覆盖率=垃圾分类覆盖小区数量/区域小区总数量×100%

参与率(5分)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市民参与率不低于8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参与率=考核时段内参与垃圾分类投放记录人数/总人数×100%

随机抽查。抽查一个街道,对所抽查街道的10%的小区进行考评,按平均计算所得成绩。

5

分类效果

(15分)

分类投放准确率(5分)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市民投放准确率不低于5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分类投放准确率=被抽检到的垃圾桶内应投垃圾的量/被抽检到的垃圾桶收集垃圾的总量×100%

随机抽查。抽查一个街道,对所抽查街道的10%的小区进行考评,按平均计算所得成绩。

6

加(减分)

工作创新

(10-15分)

在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实施模式、相关设施设备改进及配备、垃圾处理技术研究等方面,形成创新成果;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受到市以上领导或市级以上单位肯定。视情加分。

资料审核

上级批评(10分)

市民投诉或被媒体监督曝光或出现网络负面舆论,造成较大影响的,情况属实,1次扣1分,扣完为止;造成重大舆论后果,严重影响垃圾分类工作的,情况属实,1次扣5分,扣完为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受到市以上领导或市级以上单位批评的,视情扣分:0.5-5分。

资料审核

智慧分类软件应用(5分)

工作中应用智慧垃圾分类系统,配备垃圾分类相关智能设施设备并正常使用,确保垃圾分类相关信息、数据及时、准确接入智慧垃圾分类市级平台。对照系统使用要求,不符合要求一次扣0.5分,至扣完为止。

以资料、设备及系统平台为佐证。

32

附件3—2

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

考评对象:市直责任单位

序号

责任

单位

职责任务

评分标准

考评

方式

得分

合计

一、工作完成情况(16分)

1

市城管局

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工作的研究与管理,并牵头做好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中的名词术语、图形标识、收集袋和收集容器技术要求,并向社会公开;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方案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设施设备的管理与技术要求。负责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的行政执法,建立违法监督曝光平台,通过问题曝光促进市民、单位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违反垃圾不落地和“门前三包”规定的行为实施检查和执法。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并下发《宜春市园林绿化植物废弃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3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3.

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进行培训(3分)。未组织的不得分。

4.

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实施检查和执法(3分)。

5.

对违反垃圾不落地和“门前三包”规定的行为实施检查和执法(3分)。

6.

每月25日向市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2

市委宣传部

负责全市垃圾分类宣传方案的制定,组织领导全市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宣传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1.

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4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3.

指导协调市属媒体及全市各行业公共媒介、载体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8分)。未组织的不得分。

4.

每月25日向市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3

市委农工部

指导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并下发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6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3.

指导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6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4.

每月25日向市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4

市文明办

负责协调志愿者在城市公共场所对市民、游客进行垃圾不落地的劝导、监督;负责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协调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制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工作场所文明行为促进机制,提升公民垃圾分类文明素养等。

1.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指导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3.组织志愿者在城市公共场所对市民、游客进行垃圾分类和垃圾不落地的劝导、监督(2分)。未组织的不得分。

4.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文明创建督查内容(6分)。未纳入考核督查内容的不得分。

5.垃圾分类宣传纳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2分)。未完成不得分。

6.每月25日向市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5

市城建局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和方案批复时,督促落实新建小区建设开发单位,根据垃圾转运和分类收集处置工作的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保障分类工作顺利进行。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6分)

3.

督促落实新建小区建设开发单位,根据垃圾转运和分类收集处置工作的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6分)未督促的不得分

4.

每月25日向市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6

市国资委

负责开展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工作。

1.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制定我市国有企业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3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3.建立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检查制度(3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4.组织开展我市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分类督促检查,督导国有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3分)。未开展监督检查的不得分。

5.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对国有企业的日常监管内容。(3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6.每月25日向市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现场考评

7

市环保局

负责对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运行情况环保检查;督促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废水废气进行有效治理,做到达标排放。

1.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制定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处理方案。(3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3.对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3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4.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运行情况环保检查(3分)。未组织的不得分。

5.督促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废水废气进行有效治理,做到达标排放(3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6.每月25日向市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8

市房管局

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业企业配合相关部门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1.

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我市物业服务企业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3分)。未指定的不得分。

3.

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检查制度(3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4.

组织开展我市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督促检查,督导物业服务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3分)。未组织的不得分。

5.

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内容(3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6.

每月25日向市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现场考评

9

市商务局

负责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减量的推进工作;规范废品回收,开展资源再利用工作,推进回收网点建设,完善回收网络体系;提倡流通环节中包装材料循环使用,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从源头上实现生活垃圾减量。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可回收物的收运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3分)。未指定的不得分。

3.

组织回收企业及时做好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工作,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可回收物分类回收工作。(3分)未组织的不得分。

4.

推动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参与可回收物回收工作。(3分)

5.

开展低价值可回收物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3分)

6.

每月25日向市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10

市工商局

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加强经营者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方案(4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3.

组织开展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5分)。

4.

配合相关部门在市场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宣传(3分)。

5.

每月25日向市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11

市旅发委

负责推动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工作,指导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树立绿色经营、绿色消费的新理念,组织动员星级饭店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加强行业管理,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作为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评比的内容之一。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了我市旅游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分)未制定不得分。

3.

对旅游行业管理人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培训,指导督促各旅行社、饭店完成对导游、饭店服务员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通过有效方式向外来游客宣传引导生活垃圾分类(3分)。未组织开展培训的,扣2分;未落实对外来游客宣传的扣1分。

4.

建立我市旅游行业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2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5.

组织开展我市旅游行业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评,督促指导我市宾馆、旅游饭店和旅游景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5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6.

每月25日向市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现场考评

12

市教育局

负责开展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工作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将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负责组织垃圾分类教材的编写,在市属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中组织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的实践活动,发挥“小手拉打手”的作用。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3.

组织编写垃圾分类教材(1分)。未完成不得分。

4.

分批次完成市属大、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垃圾分类工作培训(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5.

建立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2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6.

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督促全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5分)。未组织的不得分。

7.

每月25日向市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现场考评

13

市卫计委

负责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工作,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卫生城市创建考核内容。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全市卫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方案(4分).未制定不得分。

3.

建立全市医疗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3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4.

组织开展全市医疗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评,督促全市医疗单位完善配套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抓好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流的工作落实,防止医疗垃圾混入到生活垃圾中,开展监督考评工作(5分)。未组织的不得分。

5.

每月25日向市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现场考评

14

市食药监局

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查处采购、使用“地沟油”的行为。

1.

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查处采购、使用“地沟油”的行为(1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3.

每月25日向市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15

市文广新局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城市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以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提高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文化宣传活动,加强舆论引导,不断营造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的社会文化氛围。

1.

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建立全市文化场馆、演出场馆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4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3.

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场馆、演出场馆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评,督促指导全市文化场馆、演出场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4分)。未组织开展督查考评的不得分。

4.

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城市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以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提高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文化宣传活动(4分)。未组织的不得分。

5.

每月25日向市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16

市妇联

负责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我市发动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6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3.

对全市妇女及家庭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教育(6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4.

每月25日向市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17

团市委

负责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及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参与并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全市团员、青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4分)。未制定不得分。

3.

组织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开展形势多样的垃圾分类宣导活动。(4分)。未组织不得分。

4.

开展公共场所垃圾不落地的志愿者劝导、监督活动。(4分)未开展不得分。

5.

每月25日向市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18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督促推进市直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对市直相关机关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管内容,加强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的管理工作,餐厨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和收运。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3分)。未指定的不得分。

3.

建立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检查制度。(3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4.

组织开展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督促检查,督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3分)。未组织的不得分。

5.

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对市直相关机关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管内容(3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6.

每月25日向市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现场考评

19

市民宗局

负责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生活垃圾和减量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全市宗教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3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3.

建立全市宗教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4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4.

指导督促市级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5分)。未组织开展的不得分。

5.

每月25日向市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现场考评

20

市交通运输局

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及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宣传教育。

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2.

制定我市公共交通场所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分)未制定不得分。

3.

建立我市公共交通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3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4.

组织开展我市公共交通场所垃圾分类监督考评,督促指导我市机场、火车站、公交站等公共交通场所开展垃圾分类(5分)。未组织开展的不得分。

5.

在机场、火车站、公交站、公共交通车辆、地铁等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宣传。(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6.

每月25日向市垃圾分类办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2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材料审核

现场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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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位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4分);制定本单位(系统)垃圾分类方案(4分);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4分);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4分)。

材料审核

二、进步贡献情况(4分)

鼓励各级各单位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卓有成效完成各项任务。

对于受到市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或以文件形式推广其经验做法,或受到市级以上主要负责人批示肯定的,或在省对市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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