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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本文关键词: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

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本文简介:附件1:石河子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为了更好地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规范培养环节的管理和考核。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一、培养目标1.拥护中国共产党

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本文内容:

附件1:

石河子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为了更好地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规范培养环节的管理和考核。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3.身心健康。

二、培养模式

1.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须注重培养实践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限,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2.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即每名硕士研究生由1名校内导师和1名校外导师共同指导,或成立导师指导小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后,应与导师一起商议,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

入学2周内在网上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并将“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两份)交所在学院,报研究生处备案。

3.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分三个主要环节,即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其中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环节,采用学分制进行量化考核,总学分要求见指导性培养方案。总学分一般为30-40学分,其中课程学习环节为24-30学分,专业实践环节为6学分。

三、培养环节

1.学制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学制为2~3年。在学制时间内,课程学习环节一般为半年,可适当延长时间;专业实践环节的时间自课程学习结束至毕业答辩。

该类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时间为5年。

2.课程学习与学分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根据全日制硕士各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性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制定,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必修课包括公共课和专业必修课或领域主干课。选修课包括方法学、设计类、专业技术类课程及其他选修课。公共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1门,外语(《英语》3学分)2门,为硕士生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或领域主干课由学院所属的各专业学位类型及领域,根据指导性培养方案制定;公共选修类课程可设置若干门课程,由各专业学位类型及领域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全校范围内根据需要和要求选修。

非本专业报考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2门以上(含2门)本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进行补修。该类课程的学分不计入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总学分之内。

课程结构与课程目录见相应专业学位类型及领域的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

3.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和实践技能训练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学院、学科点以及指导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做好专业实践计划,保证专业实践内容的完成。积极主动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各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推进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为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奠定基础。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用学分进行计量考核,按规定要求完成者计6学分。专业实践环节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一个特色和重要环节,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参加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者,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具体环节、要求及考核工作,参照《石河子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管理规定》执行。

4.学术活动及学术论文

对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学术活动不得少于3次。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结合本人的专业实践进行总结和提炼,并且结合本人的专业实践工作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病例分析报告等。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须参加导师组组织的每周学术会议,并作相关的学术报告和讨论交流。

5.论文开题须在第二学期末前完成,具体要求见各专业学位类型及领域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学位办的相关规定。

6.学位论文及答辩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病例分析报告、临床技能革新等形式。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工作分别参照《石河子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和《石河子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7.学位申请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修满学分,完成规定培养环节,达到《石河子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可申请硕士学位,具体事宜参照《石河子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执行。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且满足要求,由学校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四、各专业学位类型及领域须参照《石河子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和指导性培养方案制定本专业学位类型及领域的培养方案。

五、其它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研究生处。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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