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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

日期:2020-04-25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学科吧  【下载本文Word版

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 本文关键词:应急预案,病防治,传染

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 本文简介: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为科学、有效地应对学校突发传染病,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危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工作目标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 本文内容:

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学校突发传染病,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危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我校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我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早预防、早排查、早治疗的原则。

三、成立突发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安全处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医务人员、班主任组成。

长:潘敬中

副组长:张国成

张士中

刘剑辉

员:孙向利

何平平

闫洪宇

许万昌

孙中伟

张才学

马长友

曲长德

各班主任

四、建立保障机制

1、加强健康教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有关健康要求,开齐、上足、上好健康教育课。组织健康安全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2、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致家长的公开信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知识和防治工作要求,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3、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加强门卫值守、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校内、外各种人员流动情况。改善学校卫生设施条件,加强对教室、食堂、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用具的消毒,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4、坚持做好师生晨午检、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分析工作,对生病请假在家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病情。在校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陪同前往(对暂时无法通知家长的学生由班主任陪同前往)医院就医。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报告校医

5、加强师生体质锻炼。学校应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6、预警联动,

学校应做好日常预警预防工作,与当地防保站、教育局、派出所、交警、消防、医院等基层应急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保持联系渠道全天畅通。

五、加强监测机制

1、学校要建立疫情监测制度,形成校领导--校医--班主任的学生健康监测网络。要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档案,班级要有晨检记录本,学校医务室要有就诊登记本,学校要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2、日常监测。由班主任每日早晨观察、询问、了解、发现和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并做好登记。如发现学生中有发热、头痛、腹泻、呕吐、皮疹、黄疸、精神萎靡等症状;或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症状相似的聚集性病例等,应立即报告,同时做好记录。

3、对因病缺勤、缺课学生进行监测。班主任应当及时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学生,应及时了解其患病情况,可能的病因和病情发展情况,如怀疑是传染病、食物中毒、或不明原因的疾病,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4、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向各级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教育局提供监测信息,经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确认为传染病后,及时做出响应级别的预警。

六、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群体性传染病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

(2)校医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并在2小时内向属地防疫机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应急措施

(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医务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通知家长应送当地医疗机构诊治。

(2)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应当办理休学手续),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防疫部门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医务人员要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医务室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学校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家人不得前往探望。

(6)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全校暂停上课;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7)学校在接到当地政府、教育局和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学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七、善后处理

1、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委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得到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同意。详细的信息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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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XX年传染病监督科工作总结

2011年传染病监督科工作总结 本文关键词:传染病,工作总结,监督

2011年传染病监督科工作总结 本文简介:传染病监督科2011年工作总结2011年传染病监督科全体同志在所党委和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及责任目标,现总结如下:一、通过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经常性卫生监督,加强对重点医疗机构、重点科室、重点部位的监督管理工作。2011年我们对市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了两次

2011年传染病监督科工作总结 本文内容:

传染病监督科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传染病监督科全体同志在所党委和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及责任目标,现总结如下:

一、通过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经常性卫生监督,加强对重点医疗机构、重点科室、重点部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2011年我们对市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了两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了100%,并完成了1次/半年的监督频次,对部分县区内的医疗机构特别是曾给与过行政处罚的17家单位进行了抽查。主要内容包括机构和人员的资质、科室设置、院内感染控制、传染病防治、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消毒产品管理、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疫情控制措施、生物制品管理、医疗废物管理、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以及临床用血管理等,同时我们还针对去年开展的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对供应室、口腔科、腔镜室、妇产科、输血科等重点科室进行了复查,对仍然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的单位进行了立案并加重处罚。在此项工作中共立案9起。

二、开展了以院内感染和传染病防治为重点的血液透析专项检查。

为了进一步规范血液透析治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杜绝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传播,同时为了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血液透析准入工作,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血液透析治疗工作专项检查。此次检查,主要针对已经由市卫生局许可的开展血液透析治疗活动的单位,共涉及医疗机构14家,其中三级医院6家,二级医院8家。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血液透析室建立情况、资格认定、结构布局、人员资质以及感染控制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在监督过程中,我们主要通过向被监督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查看各种记录、登记和相关一次性用品请领账目,现场查看透析室的建筑布局流程和各功能房间的使用情况、无菌物品储存使用等情况,对血液透析工作运行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

通过此次检查,我们督促各有关单位对建筑布局流程不合理的方面进行了整改,对私自占用房间更改房间用途、擅自增加透析机数量等行为进行了纠正,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对空气、物表、医务人员手、透析用水等进行监测,并建立了完整的检测记录;规范了透析记录单及各种消毒记录和登记,为了便于管理,我们依据有关法规要求各单位对用后的透析器及管路进行了计数统计。同时对传染病筛查工作进行了严格要求,对个别几家传染病筛查不及时的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使全市各相关医疗机构的血液透析工作基本达到了国家有关要求。未发现重复使用透析器及管路的行为。

三、对全市二、三类临床技术进行了清理整顿

按照齐卫医发【2011】72号文件精神,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制定的第二、三类医疗技术目录,我们对全市各医疗机构中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本次检查共涉及67家医疗机构,其中含6家三级医院。此次专项活动共分三个阶段,首先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县区,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县区分别对本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工作布置;第二阶段是各医疗机构自查阶段,要求各单位按照卫生部及省卫生厅公布的第二、三类临床技术名录对照本单位已开展的诊疗技术,将已开展的属于第二、三类诊疗技术但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临床技术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第三阶段为监督检查阶段。市卫生监督所及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已经开展的诊疗技术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人员通过向被监督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对相关诊疗设备现场查看、对医疗耗材、收费等账目的清查以及对病案、处方、收据等的核查等手段,结合各单位的自查结果,基本上把全市各医疗机构已经开设的二、三类临床技术进行了梳理,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展的有关临床技术责令其立即停止,待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合格后方可继续开展。

通过此次检查,掌握了我市目前二、三类临床技术开展情况,为今后加强对临床技术的严格管理、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保障医疗安全打下了基础。

四、对医疗机构手术室开展了以院内感染控制为重点的专项检查。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内手术室建设和管理,使之适应当前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手术室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我们对市区13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内设的手术室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是检查手术室院内感染控制管理工作以及对一次性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的管理等工作。在检查中,检查人员通过向被监督单位手术室人员询问了解情况、查看手术记录、消毒记录、手术室使用记录、医疗废物登记、相关一次性用品请领账目以及现场查看手术室的建筑布局流程和各功能房间的使用情况、无菌物品储存使用等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

通过此次检查,规范了各种记录和登记;要求各单位设立传染病隔离手术间,并加强使用管理,做好使用登记和消毒记录;严格对各手术间进行换台消毒和终末消毒;对重复使用一次性高频电刀头、麻醉用一次性氧气面罩等行为要求其立即整改。对于建筑布局流程不合理的单位要求其暂时在现有硬件条件基础上做到相对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并通过强化无菌操作意识、加强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工作,提高消毒供应的质量等软件管理手段,来弥补硬件条件的不足。在此次检查中我们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共立案5起。

五、以薄弱环节为重点,开展了麻醉药品管理工作专项检查。

为了保障医疗机构麻醉和精神药品使用安全,规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管理,防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了麻醉药品专项检查。本次检查以各医疗机构的麻醉科为重点,通过核对处方、麻醉记录单等资料对麻醉药品的使用、管理、登记、特别是剩余量返回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我们查阅了大量的病历,和处方,通过与各种登记核对,发现在部分医疗机构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漏洞,如无有效的安全保管措施、剩余量不返回,处方量和使用量不符等问题。对此我们对有关人员做了询问笔录,并要求单位和有关人员写出详细的情况说明,确保麻醉药品不流失。

通过此次检查我们规范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完善了各单位麻醉药品的储存、登记等环节,有效地杜绝了麻醉药品的流失和滥用。

六、对市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以麻疹、风疹、手足口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了专项检查。

今年我市手足口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麻疹风疹的防控工作也异常严峻,为此省卫生监督所和市卫生局先后下发了黑卫监所发[2011]12号文件精神及齐卫疾控发[2011]164号,对以手足口病、麻疹、风疹等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做了布置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有效预防控制相关传染病疫情,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卫生监督员于6月中旬,对我市北三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以麻疹、风疹、手足口病等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12家,其中三级医疗机构5家、二级医疗机构7家,检查内容主要对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启动以及发热(出疹)病人预检分诊情况;各重点科室二次分诊、传染病筛查和救治情况;传染病登记、疫情汇总报告、门诊日志书写情况;医护人员对相关传染病防治知识的了解和培训情况、重点科室(儿科、内科、皮肤科以及门诊静点室)的消毒隔离情况;以及医护人员的职业防护和医疗废物的处置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由于有去年麻疹防控工作为基础,多数相关单位的领导都比较重视,及时部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成立临床救治专家组,明确了院内相关科室、人员的工作职责及诊疗规范。以各种形式组织医务人员进行麻疹、风疹、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培训;按照上级要求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置预检分诊处(点)并安排专业的医护人员对发热病人进行分诊和登记,并落实了责任疫情报告人;建立呼吸道传染病防控预案和相关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预检分诊制度,消毒产品验收登记制度、传染病消毒隔离等制度)。对院内重点科室和主要场所严格执行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规范,做好各项院内感染控制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对诊断为疑似传染病的病例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上报和转诊。同时我们还发现个别单位仍存在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出现麻痹厌战情绪,并在有些防控环节出现漏洞,管理松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的防控工作,部分医院预检分诊流程欠规范,管理松散、工作人员防护意识差、儿科门诊、呼吸内科门诊、皮肤科门诊等重点科室二次分诊人员工作不利等问题。为此监督人员要求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各医疗机构充分认识开展麻疹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相关传染病防控工作及预检分诊工作的领导;

2、各级医疗机构应按《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传染病预检分诊开展自查。针对本次监督工作中提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3、对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增加投入,规范门诊建设,严禁其他科室占用,同时应组织广大医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首诊医师应做好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对接诊中发现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严格按规定分诊至发热门诊或传染病预检门诊就诊;

4、加强对传染源的管理。严格执行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制度,加强院内感染的控制,做好消毒隔离,加强自身防护,以防止传染源在院内造成播散;

5、做好发热门诊病人门诊日志的登记和疫情报告工作;要求及时、准确,杜绝迟报、漏报现象的发生。

6、对确诊、疑似、可疑病例转诊至定点医院,同时做好终末消毒工作。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做好交接登记。

7、对门诊静点大厅加强管理,各系统病人尽量分室静点,呼吸系统病人静点时,医疗单位应为患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发放一次性无菌口罩等),同时做好每日的复检复查工作,对可疑病例分诊至发热门诊,排除传染病后再继续静点。

七、继续加大对消毒产品的监督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我们全年对四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27家经销企业、16家使用单位进行了多次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作为消毒产使用单位对消毒产品的管理较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较好,但是部分消毒产品经销单位受利益驱使仍然经销宣传或暗示疗效的消毒产品、未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和索证管理制度。针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我们依法给与了行政处罚。

八、加强对社会举报投诉的管理,做到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受理结果,2011年全年,我们接到并受理了2起社会投诉举报案件(包括局转)。对其中1起调查属实的案件对被举报单位个给与了行政处罚,举报人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九、组织科室开展多次业务学习,重点针对法律法规、文书书写、案卷装订及所内规章制度。

全年科室人员的劳动纪律较好,未发现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现象现象,认真完成了所内安排值班执宿及健康体检值班工作,无漏岗、脱岗现象

2011年传染病监督科共立案立案11起,结案11起,罚款金额10.1万元,强制执行案件1起;复议、诉讼案件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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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传染病控制预案

传染病控制预案 本文关键词:传染病,预案,控制

传染病控制预案 本文简介:三板桥镇传染病控制预案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救灾防病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普安县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

传染病控制预案 本文内容:

三板桥镇传染病控制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救灾防病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普安县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镇范围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以下简称重大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防制”的传染病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重大疫病在本镇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防控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对留院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依法实行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

(三)及时处置

预防和控制重大疫病要坚持“早、小、严、实”的方针,对留院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同时,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及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

(四)属地管理

重大疫病的监督监测、预防控制、疫情分析预报、疫情报告、医疗救治、实施医学隔离和观察等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当地政府统一指挥。

三、传染病疫情分级

根据传染病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重大传染病疫情分为一级(Ⅰ级)、二级(Ⅱ级)、三级(Ⅲ级)、四级(Ⅳ级)四个级别(详见下表)。

三板桥镇重大传染病疫情分级表

疫情及事故

一级(Ⅰ级)

二级(Ⅱ级)

三级(Ⅲ级)

四级(Ⅳ级)

鼠疫、非典型性肺炎、人间高致病性禽流感

本镇范围内发现鼠疫、非典型性肺炎、人间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在本镇范围内发现鼠疫、非典型性肺炎、人间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以及发生动物间鼠疫

辖镇范围内,对鼠类动物进行血清学检测发现鼠疫抗体阳性

在一个局部范围短时间内,发现较多自毙鼠,有鼠类动物间鼠疫可疑

霍乱

本镇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并有扩散的趋势;或有1例以上死亡病例;霍乱疫镇发现新的流行菌株

本镇范围1周内发现20-29例病例和带菌者

本镇范围1周内发现5-19例病例和带菌者

本镇范围1周内发现1-4例霍乱病例和带菌者或水及外环境检出霍乱菌株

甲型或戊甲型肝炎

本镇范围在五天内发现50例以上病例

本镇范围在五天内发现30-49例病例

本镇范围在五天内发现10-29例病例

本镇范围在五天内发现5-9例病例

伤寒和副伤寒

本镇范围在五天内发现50例以上病例

本镇范围在五天内发现30-49例病例

本镇范围在五天内发现10-29例病例

本镇范围在五天内发现5-9例病例

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

:H7感染性腹泻

本镇范围发现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

:H7感染性腹泻病例

本镇范围发现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

:H7感染性腹泻疑似病例

其他感染性腹泻

本镇范围5天内发现100例以上病例,且地镇较集中;或一个集体单位5天内发现30例以上病例

本镇范围5天内发现50-99例病例,且地镇分布较集中;或一个集体单位5天内发现20-29例病例

本镇范围5天内发现20-49例病例,且地镇分布集中;或一个集体单位5天内发现5-19例病例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本镇范围5天内发现30例以上病例

本镇范围5天内发现20-29例病例

本镇范围5天内发现10-19例病例

本镇范围5天内发现3-9例病例

流行性感冒

本镇范围内发生新亚型流行

全镇范围内出现大流行,波及绝大部分乡镇

本镇范围内出现流行,且波及大部分乡镇

本镇范围内出现局部的暴发疫情,且有扩散的趋势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本镇范围在五天内发现300例以上病例

本镇范围在五天内发现200-299例病例

本镇范围在五天内发现100-199例病例或一个集体单位5天内发现30例以上病例

本镇范围在五天内发现40-99例病例或一个集体单位5天内发现10-29例病例

流行性出血热

本镇范围五天内发现10例以上病例

本镇范围五天内发现6-9例病例

本镇范围五天内发现3-5例病例

本镇范围五天内发现1-2例病例

钩端螺旋体病

本镇范围五天内发现30例以上病例

本镇范围五天内发现20-29例病例

本镇范围五天内发现10-19例病例

本镇范围五天内发现2-9例病例

乙型脑炎及其他病毒性脑炎

本镇范围5天内发现20例以上病例

本镇范围5天内发现10-19例病例

本镇范围5天内发现5-9例病例

本镇范围5天内发现2-4例病例

疟疾

本镇范围五天内发现20例以上病例或发现恶性疟本地续发病例5例以上

本镇范围五天内发现15-19例病例或发现恶性疟本地续发病例3-4例

本镇范围五天内发现10-14例病例或发现恶性疟本地续发病例1-2例

本镇范围五天内发现5-9例病例;或出现本地续发病例或发现恶性疟疾输入病例

炭疽

本镇范围内出现肺炭疽病例或本镇范围5天内发现2例及以上炭疽病例

本镇范围发现炭疽病例,或出现肺炭疽疑似病例

本镇范围发现炭疽病例

本镇范围内发现炭疽疑似病例

脊髓灰质炎

本镇范围内发现脊髓灰质炎野毒株病例或疑似病例

麻疹

本镇大部分乡镇出麻疹的暴发流行

本镇或乡镇范围内在一个麻疹潜伏期内发病超过当地历史一般流行年的平均水平

一个村或一个集体单位在一个麻疹最长潜伏期内发生2例以上病例,但未达暴发水平

白喉

本镇范围内发现白喉病例

本镇范围内发现白喉疑似病例

急性血吸虫病

全省范围发现本地病例或本镇范围五天内发现2例以上外省输入病例

本镇范围内发现1例外地输入病例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本镇范围内日发病60例以上

本镇范围内日发病40-59例

本镇范围内日发病20-39例

其他重点传染病

本镇范围5天内发现20例以上病例

本镇范围5天内发现10-19例病例

本镇范围5天内发现5-9例病例

本镇范围5天内发现2-4例病例

四、组织体系

(一)指挥体系

镇政府成立由分管镇长任组长,卫生院院长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镇的重大疫病预防、控制、治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院,由柳杰兼任办公室主任,责本镇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的协调、管理工作。

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卫生院: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各项技术方案;负责确定监测点,及时掌握事件动态;协助组建专家组;组建、培训卫生防疫应急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做好患者的调查和救治工作;对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并落实控制措施;开展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协助镇政府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负责全镇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所需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维护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必要时,提请镇政府向县政府提出对疫镇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的建议。

派出所:及时封锁可疑区域,负责做好疫点的治安管理工作;搞好交通疏导,保障疫情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对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财政所:确保全镇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所需资金,落实各项应急物资专款,拨付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事件病人的应急诊疗费用。

党政办:把握宣传报道口径,确保正确舆论导向,保证社会透明度。负责做好群众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居民自我防范能力。

教辅站:负责全镇教育系统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处置,做好学校的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并落实学校内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开展对防治重大传染病疫情相关的科学研究;鼓励开展对有关监测、预警、反应处理有关技术等方面的交流。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疾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民政办:做好对社镇居民的安抚工作;负责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

综治办: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做好清洁卫生、除“四害”和消毒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本村(社区)的传染病监测、控制和管理,并将情况及时上报。

五、预警、报告与评估

(一)预警

根据传染病疫情的分级,采取红色(Ⅰ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蓝色(Ⅳ级)四级预警控制措施。

(二)报告

重大疫病发生后,各单位、村(社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报告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镇卫生院接到重大疫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与核实。

(三)评估

镇卫生院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重大疫病评估委员会,对重大疫病调查结果进行评估,初步判定重大疫病的预警级别,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和县卫生局、疾控中心。

六、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一)启动预案

当所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达到黄色预警(Ⅲ级疫情)时,镇卫生院提出启动本预案建议,报镇政府决定启动本预案。

(二)分级管理

发生Ⅰ级、Ⅱ级重大传染病疫情时,由镇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全面组织各单位、村(社区),根据各自职责,全力投入应急控制工作,同时迅速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发生Ⅲ级、Ⅳ级重大传染病疫情时,由镇卫生院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在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镇重大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三)终止预案

根据重大传染病疫情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镇重大疫病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建议,镇卫生院适时向镇人民政府提出预案终止建议,经镇政府批准后终止预案;一级、二级和三级疫情终止预案,镇政府报请县人民政府,经批准后实施。

七、监测与控制

(一)建立监测网络

建立三级监测网络:镇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办公室(一级);镇卫生院(二级);村卫生室(三级)。

(二)工作程序

1、信息报告

各村(社区)卫生室要开展重大疫病的监测和报告,及时对重大疫病的医学观察病例数、疑似病例数、临床诊断病例数、实验室确诊病例数、疑似转为临床诊断病例数、死亡病例数、治愈病例数、仍隔离治疗数、排除病例数、排除疑似病例数等有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评估,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有关情况同时报告镇卫生院和镇政府。

2、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

各村(社区)卫生室对留院观察病例要就地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及临床诊断病例由镇卫生院进行隔离治疗。

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实行医学隔离观察。

3、消毒处理

医院门诊、急诊、病房、转运病人的专用救护车、病人住所、公共场所等的消毒处理工作按照有关消毒规定执行。

八、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镇财政所要划拨专款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所需药物、医疗器械、消毒药械、应急物资准备以及病人诊断、治疗、医学观察等有关费用。

(二)强制隔离措施

在对病人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时,若病人、密切接触者拒绝合作的,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由镇派出所协助有关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三)物资保障

镇卫生院要储备重大疫病预防、治疗等工作所必须的治疗、抢救药品、器械、疫情控制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

(四)人员保障

镇卫生院要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实习演练,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工作要自上而下、逐级进行,使每位参与重大疫病应急处置工作的人员都能熟悉业务、掌握技术、胜任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均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重大疫病防治应急处理预案,并报镇政府备案。

(二)在重大疫病应急处理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因擅自脱岗、玩忽职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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