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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严以用权学习研讨发言稿__为公__依法__履责_

日期:2020-04-17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学科吧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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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严以用权学习研讨发言稿__为公__依法__履责_ 本文简介:严以用权学习研讨发言稿:“为公”“依法”“履责”严以用权直指党员干部作风的核心问题,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一贯要求。党员干部能否严以用权,谨记“为公”、“依法”、“履责”尤为重要。“为公”,是严以用权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这要求我们用权须“为公”。党员干部要始

v严以用权学习研讨发言稿__为公__依法__履责_ 本文内容:

严以用权学习研讨发言稿:“为公”“依法”“履责”

严以用权直指党员干部作风的核心问题,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一贯要求。党员干部能否严以用权,谨记“为公”、“依法”、“履责”尤为重要。

“为公”,是严以用权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这要求我们用权须“为公”。党员干部要始终把“公”摆在严以用权的首位,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要心存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诚心诚意为共产主义理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工作;二要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牢记公仆身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要公正公心,大公无私,守住公与私的界线,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

“依法”,是严以用权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给权力运行“划红线”、“布雷区”,同时强调“法无授权不可为”。这告诫我们要崇尚法律权威、明确规则至上,依法用权、依规办事。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必须遵循法纪,给权力带上“法”这一“紧箍咒”,自觉把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党纪国法的约束之下,不乱为、不妄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例外,违法必究、执纪必严。党纪国法就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的戒尺,要自觉做到奉公守法、公正廉明、洁身自好,坚持做到不越界、越轨,“拒腐蚀,永不沾”。

“履责”,是严以用权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和责任是紧紧相连的,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尽多大的责任才会有多大的作为。”这要求我们要扎扎实实履职尽责,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作为党员干部要心中有责,知责守责尽责,把权力用在为党建功、为国尽职上,用在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上,用在单位部门长远发展上,做到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困难矛盾面前迎难而上,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不知责、不守责、不尽责,必然使权力滑入偏轨,就会出现滥权、专权、弄权,就会导致胆大妄为、无法无天。

附: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通用稿

xijinping总书记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如何对待权力,怎样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领导干部要践行“三严三实”做到严以用权,首先应当准确认识严以用权的内涵。

严以用权,权是核心。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那么,领导干部的权力从何而来呢?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也就是说,领导干部的权力是由人民赋予的,这也就意味着,权力就是责任,领导干部手中握着的权力越大,肩上担的责任就越重。

严以用权,用是途径。领导干部的权力应当用到何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那么行使权力就要始终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用,就是以手中之权,多为民办实事,始终做到心中有民,在作决策、抓工作、办事情时才能多想群众利益、多听群众意见,知民之所思,察民之所虑,帮民之所需,缩短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强公仆情怀,情系群众、融入群众,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严以用权,严是标准。领导干部的权力应当如何用?当然是严用,那么应当严在何处呢?一是要严格按规矩用权,任何一项权力的行使,该遵循什么程序、该遵守什么规矩、该遵从什么制度,都应该严格遵守,不能越界、越轨。只要按制度规矩办事,就不会出问题;如果不把制度规矩当回事,违规越矩就会栽跟头。领导干部在用权上一定要绷紧规矩意识这根弦,每一项重大决策都要集体研究决定,都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不允许凭个人好恶决定取舍,不允许人情大于原则,不允许个人“开口子”或少数人说了算,不允许所谓领导打个招呼就办,做到有权不任性。二是要严格接受监督,权力一旦缺失监督制约,便会如“脱缰之野马”,各种失范失序也由此产生。信任代替不了监督,阳光才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对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干部出问题,很大程度是由于监督缺位造成的。将监督严格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级干部就会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篇二

在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严三实”重要论述,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提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以来,区国资委、宏达兴公司积极响应,宏达兴内部开展了各种专题教育活动,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一主题出发,严格要求着我们自身的思想情况、工作情况以及生活情况。

今天,我想就学习“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谈点心得: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当前,领导干部律己不严的主要表现为不守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有的领导在工作上目无组织、目无纪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对组织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有的视制度、规矩为“稻草人”,口无遮拦,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有的把自己所管辖的单位、部门、当作“自留地”,搞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有的拉帮结派、亲亲疏疏,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有的纪律散漫,上班时间侃大山、逛网店、打游戏、炒股票,迟到早退、我行我素;有的工作不安心、不用心,当“走读”干部;有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心无敬畏、行无底线,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

想要杜绝这些现象,首先要从思想上去重视,大到政策法律的主动学习、主动遵守、主动约束,小到生活工作中的一点一滴,不放松、不懒惰、不消极。要在思想上慎独、慎微。所谓慎独,就是在独处之时能够反躬自省、谨言慎行,不说大话,不夸海口,嘴巴要紧靠思想,要把慎独作为一种职业操守、一种思想品格、一种工作风骨,让慎独的思想意识像影子一样伴随我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所谓慎微,就是要在细微之处能够保持警惕、警觉、警醒,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小节上把持不住,就会演变成大问题。今天,我可能没有主动学习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那么明天,我可能就要落后,就要掉队,就要犯错误。要用

“吾日三省吾身”的精神警醒自己、鞭策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严防一念之差、一时糊涂,严防不知不觉变质,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想要真正在思想上做到严以律己,能否“慎独慎微”是个大关口。我认为,慎独就是让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人前人后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见异思迁、见利忘义,恪守自己的为人风范和处事品格,做到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人的革命气节和政治本色。慎微,就是让我们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

公司的盘子越大,细节之处就越多。细节决定成败,祸患积于忽微。许多干部半世勤勉,最终锒铛入狱,令人扼腕,往往是从生活、工作中的小事、小节开始的。所谓“合抱之木、生于毫末”,领导干部在个人思想修养和行为规范方面,也面临许多必须慎微的度量关节线。

水屯市场地域宽广、商户众多,今天你吃他家一顿饭,喝一杯酒,拿一张购物卡,明天就敢换一家,久而久之,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就要帮人家跑腿、办事,你的思想就被腐蚀了、就堕落了,就会违规违法。想要一辈子“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就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把慎独慎微作为个人思想修养和行为规范的理性界碑,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把握好自己,高度重视细节,认真做好每件小事、管好每个小节,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洁身自好,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办的事情不办,坚持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要时刻以:上班一分钟,律己60秒”的工作原则要求自己。

其次,在工作、生活上,要保持我们的清正廉洁。清则心境高雅,清则正气充盈,清则百毒不侵,清则万众归心。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走到今天这一步都不容易,从基层一点一滴的摸爬滚打、艰苦奋斗才有了今天的岗位,今天我们所拥有的岗位,是用来带动企业发展,造福企业员工,创造企业价值的,要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算一算腐败的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亲情账和自由账,明白什么是得不偿失,不要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问题,到时候毁了自己的前程,毁了家庭的幸福,毁了公司的发展。在水屯市场这个大环境下,群众关系复杂,人情多,稍微一个处理不当,就可以引起蝴蝶效应,导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反复管理,反复发生的事情。清正廉洁,更多是约束我们在日常管理水屯市场工作中做事的方式方法,这种方式方法要与思想上高度统一,思想律己,才能工作律己。

最后,我们领导干部要在各个方面接受监督。可以说,我们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能够严以律己,是值得信任的,但信任代替不了监督,自律代替不了他律,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我们自身的力量是微小的,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习惯于在监督下用权,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自觉接受来自纪律与法律的监督、党内与党外的监督、组织与群众的监督、社会与媒体的监督,对一些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小毛病,要“小题大做”、防微杜渐;对一些传染性、危害性强的“病菌”,要早打“预防针”,不断增强免疫力和抵抗力。

篇2:《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办法

《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办法 本文关键词:广州市,使用权,流转,实施办法,建设用地

《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办法 本文简介:附件2《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说明为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规范我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秩序,促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高效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权益人合法权益,我局牵头拟定了《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办法 本文内容:

附件2

《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说明

为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规范我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秩序,促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高效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权益人合法权益,我局牵头拟定了《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草拟《办法》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意义

(一)《办法》出台的深远影响。

1.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提出了“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十六字针。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市委九届五次全会也提出,要着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推动产业的优化升级。因此,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推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重要部署的重要措施。

2.关系农村改革发展事业。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农村改革是我国改革的关键环节,目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决定》指出“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速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生产资料,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应充分发挥农民所有的农地和建设用地的巨大价值。自80年代试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到2002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出台,农用地的价值被逐步激活,农用地的流转也日益规范、成熟。因此,决定提出“应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而面对尚在沉睡的集体建设用地,则需要促进、规范其流转,逐步挖掘、释放蕴涵的巨大价值,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土地市场。健全农村制度体系,探索建立新制度,以制度建设和创新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不断深化。

3.关系国民经济增长对拉动内需的要求。

受近期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形势不容乐观。11月9日,国务院出台十条政策,提出用4万亿资金拉动内需,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面对广州外贸增速明显放缓,张广宁市长指出,着力扩大内需是当前应对金融危机的必然选择。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有利于增强集体经济的实力,提高农民收入;有利于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者的融资渠道,集体经济组织可获得城镇化改造的启动资金,乡镇企业可获得进一步发展的资金及通过入股合营等形式实现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农民收入的增加有利于扩大消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释放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扩大投资。这些都将有利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增长。

4.关系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据统计,2007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扩大到了3.33∶1,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因此,急切需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快推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一体化格局形成涉及农村的土地、规划、社会管理及行政管理、户籍制度、产业布局、劳动就业等各方面,土地制度的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将直接影响规划、产业布局、农民建房、中心镇改造等方面进展,关系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必然性。

1.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优化配置的选择。

一方面,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广州市建设用地的需求量急剧增长。而另一方面,城镇国有土地可供量日少,有建设用地供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稀缺。

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的稀缺与建设用地需求急剧增长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必然要求土地资源重新优化配置,要求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2.集体土地权利保障的必然。

国家征用集体土地后出让给使用者获得的出让收益,较多用于城市的公共建设投资,农村公共建设投入相对较少,集体往往得不到直接惠及,必然引起集体为取得同政府行使土地处置权力的平衡而要求集体土地流转。

3.规范集体建设用地自发流转行为的必然要求。

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导致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急剧增长,在国有建设用地的供给难以满足实际需求时,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自发流转的行为已经客观存在。但由于自发流转,缺乏合理的规制,引发了诸多问题:一是导致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被削弱,难以有效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冲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造成土地利用混乱,土地市场秩序受到严重干扰;二是隐形市场活跃,违法用地屡禁不止,耕地保护受到冲击;三是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权利缺乏可靠保障,交易不安全,导致法律纠纷不断;四是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关系混乱,农民的利益和国家土地税费均难以得到切实保障。集体建设用地自发流转处于法律上的“灰色”地带及伴存的种种问题,对获得相关法律政策支持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允许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使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合法化、公开化、规范化,有利于将集体建设用地纳入国家统一的监管体系,实现严格规范管理,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和农民利益。

(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必要性。

1.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依法用地、保护耕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因而可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划申请用地。

我国耕地稀缺问题十分严峻。普通存在的乡镇企业格局,由于缺乏规划,造成大量土地的低效利用,加大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为了解决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矛盾,一方面要靠严格地保护耕地,集约用地;另一方面,要靠存量土地的市场流转,在流转中促使存量严格土地用活用精,承载更大的生产生活空间,使经济持续发展所需要的土地得到满足。因此,只有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流转起来,才能合理利用土地和有效保护耕地。

2.有利于盘活存量土地,实现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

随着城市化和小城镇建设的加快,今后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加,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与此同时,建设用地闲置和低效利用现象也比较严重。农村土地资产运行低效率,直接损害了国家和农民的利益。因此,有必要通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使一些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存量土地得到充分利用,从根本上提高使用者对土地资产使用效率的关切度,以减少杜绝土地资产浪费和低效利用的现象,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不仅可以盘活集体存量建设用地,而且可以显化集体土地资产价值,实现集体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

3.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妥善解决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

保留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采用流转方式提供建设用地,通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使乡村能取得经济收益,然后将收益用之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使农民获得稳定的经济收入和生活保障。

4.有利于减少城镇建设的一次性投入,加快城市化的进程。

随着城市和小城镇的不断扩展,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郊区的人地矛盾进一步加剧。人均耕地少,征地成本高。要政府在城市化过程中先垫付很大的征地成本,现有财力难以承受,将影响城市化的进程。如果缩小征地的范围,对一些经营性用地采用租赁、联营、入股等方式提供土地,不但可以降低建设用地成本,同时还可以使农民共享城市化带来的文明成果,使农民自觉支持城市建设。

5.

有利于拓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者的融资渠道。

推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通过土地出让、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形式,拓宽融资渠道,集体经济组织可获得城镇化改造的启动资金。乡镇企业可以获得进一步发展的资金,且可以通过入股合营等形式进行联合,充分发挥各自企业的规模优势。

二、几个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制定总体思路。

1.政府管理的角色定位。

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最大的不同在于,集体建设用地的所有权人是集体经济组织而非国家。因此,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政府应定位为流转行为之外的一名监管者、见证者,而不再是流转当事人。

2.政府管理的模式定位。

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政府作为所有权人,本质上讲,是出于对国家自身土地收益的维护而进行“行政审批式”管理。这种是一种强行政职权的管理模式。

而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中,政府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政府监管是基于对整个土地流转市场秩序的监督与维护。因此,政府管理的模式应定为于“行政登记”式的弱行政职权管理。

3.管理办法的定位。

《办法》仅仅定位于规范我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行为,贯彻、实施《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省办法》),结合我市当地实际,对一些具体的、操作性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

(二)概念界定。

《办法》所称集体建设用地,是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规划或村庄集镇规划,权属合法、界址清楚,已经依法批准为建设用地的集体所有土地。《省办法》第三条规定,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农用地转用指标。据此,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和新增集体建设用地均可用于流转。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包括出让、转让、出租、转租、作价(出资)入股、联营、抵押等形式。

(三)流转的程序设置。

集体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程序:获取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证书→获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获取同意流转证明书→经公开或协议方式确定买受人→合同双方签订合同→缴交税费→办理使用权转移登记。

集体建设用地转让程序:获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签订转让合同→办理使用权转移登记。

集体建设用地转租程序:获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签订转租合同→办理合同登记备案。

(四)地价标准问题。

为保障集体建设用地的价值,逐步实现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同地同价,建立起一体化的土地市场,本办法设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不得低于相应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30%。

(五)流转收益收缴和使用管理。

《省办法》规定,土地收益应当纳入农村集体财产统一管理。其中50%以上应当专款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社会保障安排。出让、转让和出租的,应当申报价格,依法缴纳有关税费。转让发生增值的,应当缴纳有关土地增值收益。具体实施办法由省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省财政部门分别牵头制定。但这些相关配套措施均未出台。因此,《办法》也依照《省办法》作了原则性规定,并明确具体实施办法由市相关部门制定。

(六)流转工作的具体分工。

流转工作开展的指导思想是事权下放。因此,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县级市局负责本辖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组织实施,公开出让工作由区、县级市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负责,未设立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的区,可以向市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申请。但鉴于土地公开出让属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其出让工作的分工属于土地部门内部之间的职能分工,不在此政府规范性文件中予以规定。

三、《办法》主要亮点的条款设置

(一)操作性增强。增设程序性、操作性条款。第9条明确了同意流转证明的取得程序。第13条,明确办理出让、出租、转让时的资料。第15条,明确转租的办理程序。第23条,明确抵押办理的程序。第24条,明确办理抵押的资料。

(二)该实施办法依据省办法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的有关规定,开创性提出了除外条款,即第6条“通过出让、转让、出租、转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和除保障性住房外的住宅建设。”

(三)为使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更加规范,第10条明确,获取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流转的前提条件。

(四)该办法高度重视农民权益的保护,明确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应严格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集体决议的方式,获得同意流转证明。

(五)对于集体建设用地上盖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流转,该办法进行了原则性规定,第4条明确,房地合一,地流转时,房随着流转。而房流转时,其占地范围的地也随着流转,为避免违法建设随地流转,规定地上建设物和附着物流转时,应取得合法的权属证书。但集体土地上盖房屋流转情况复杂,其流转情形应如何操作,经研究,另行文予以规范。

(六)为保障集体建设用地的价值,逐步实现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同地同权,建立起一体化的土地市场,该办法第25条规定了出让、出租不得低于最低价,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同区域、同类别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30%。

(七)为了促进集体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第29条明确:应该严格按照批准书规定的时间动工开发建设,逾期不建设

其他行为导致土地闲置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按照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为了强化土地执法监察,第30条规定,集体建设用地的违法使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相关规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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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稿_严以用权要有_四观_

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稿_严以用权要有_四观_ 本文关键词:发言稿,要有,研讨会,专题,四观

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稿_严以用权要有_四观_ 本文简介: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稿:严以用权要有“四观”领导干部如何对待权力、使用权力,是严以用权的关键所在;群众看领导干部作风好不好,主要也是看用权方面做得好不好。为此,领导干部在用权方面至少应有以下四种观念:一是依法用权的观念。要把握住“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要求,按照规定切实履行分内职责

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稿_严以用权要有_四观_ 本文内容:

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稿:严以用权要有“四观”

领导干部如何对待权力、使用权力,是严以用权的关键所在;群众看领导干部作风好不好,主要也是看用权方面做得好不好。为此,领导干部在用权方面至少应有以下四种观念:

一是依法用权的观念。要把握住“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要求,按照规定切实履行分内职责,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克服懒政、怠政,杜绝为官不为;严守权力边界,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按照法定界限用权,坚决防止乱作为、滥作为,防止利用权力设租、寻租。涉及人、财、物等重大问题上,要严格按程序、按规定办事,做到不符合法规制度的事坚决不办,不符合规定程序的事坚决不做,不符合职责权限的事坚决不批,真正为建设和发展选好人、管好钱、购好物。

二是公正用权的观念。公正用权是对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强不强的现实考验。提建议、作决策、办事情时,都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发展需要不需要、是否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人民,作为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坚持“一把尺子量长短”,秉公办事,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以公开求公正,以公正兴事业,不得随意降低标准、简化程序、暗箱操作,不以个人的好恶论是非,不以感情远近定优劣,更不能重关系、讲亲疏。

三是谨慎用权的观念。“用权为公,办事为民”,领导干部必须把谨慎用权作为一项基本功来修炼。要以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使用手中权力,三思责任而后行,不能胆子太大,更不能“任性”滥用职权;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要弄清搞懂面子与真理、感情与原则、关系与党性熟轻熟重。处理政务行使职权前,做到三个想一想:想一想是否符合党纪国法;想一想是否符合上级的指示、规定和要求;想一想是否合民心、顺民意。

四是廉洁用权的观念。主动修订目标,增强免疫力,提升抵抗力,要以德掌权、以德用权,始终保持思想上、灵魂上的干净,保持手中权力的圣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视原则纪律高于一切,有权不忘责任重,位尊不移公仆心,方能以上率下做表率,自觉“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始终做到清正廉洁,克已奉公,功名利禄心不动,酒绿灯红眼不迷,不义之财手不伸,才能真心诚意地为民谋利益,为党用好权。

附: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通用稿

xijinping总书记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如何对待权力,怎样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领导干部要践行“三严三实”做到严以用权,首先应当准确认识严以用权的内涵。

严以用权,权是核心。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那么,领导干部的权力从何而来呢?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也就是说,领导干部的权力是由人民赋予的,这也就意味着,权力就是责任,领导干部手中握着的权力越大,肩上担的责任就越重。

严以用权,用是途径。领导干部的权力应当用到何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那么行使权力就要始终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用,就是以手中之权,多为民办实事,始终做到心中有民,在作决策、抓工作、办事情时才能多想群众利益、多听群众意见,知民之所思,察民之所虑,帮民之所需,缩短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强公仆情怀,情系群众、融入群众,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严以用权,严是标准。领导干部的权力应当如何用?当然是严用,那么应当严在何处呢?一是要严格按规矩用权,任何一项权力的行使,该遵循什么程序、该遵守什么规矩、该遵从什么制度,都应该严格遵守,不能越界、越轨。只要按制度规矩办事,就不会出问题;如果不把制度规矩当回事,违规越矩就会栽跟头。领导干部在用权上一定要绷紧规矩意识这根弦,每一项重大决策都要集体研究决定,都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不允许凭个人好恶决定取舍,不允许人情大于原则,不允许个人“开口子”或少数人说了算,不允许所谓领导打个招呼就办,做到有权不任性。二是要严格接受监督,权力一旦缺失监督制约,便会如“脱缰之野马”,各种失范失序也由此产生。信任代替不了监督,阳光才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对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干部出问题,很大程度是由于监督缺位造成的。将监督严格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级干部就会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篇二

在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严三实”重要论述,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提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以来,区国资委、宏达兴公司积极响应,宏达兴内部开展了各种专题教育活动,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一主题出发,严格要求着我们自身的思想情况、工作情况以及生活情况。

今天,我想就学习“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谈点心得: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当前,领导干部律己不严的主要表现为不守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有的领导在工作上目无组织、目无纪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对组织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有的视制度、规矩为“稻草人”,口无遮拦,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有的把自己所管辖的单位、部门、当作“自留地”,搞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有的拉帮结派、亲亲疏疏,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有的纪律散漫,上班时间侃大山、逛网店、打游戏、炒股票,迟到早退、我行我素;有的工作不安心、不用心,当“走读”干部;有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心无敬畏、行无底线,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

想要杜绝这些现象,首先要从思想上去重视,大到政策法律的主动学习、主动遵守、主动约束,小到生活工作中的一点一滴,不放松、不懒惰、不消极。要在思想上慎独、慎微。所谓慎独,就是在独处之时能够反躬自省、谨言慎行,不说大话,不夸海口,嘴巴要紧靠思想,要把慎独作为一种职业操守、一种思想品格、一种工作风骨,让慎独的思想意识像影子一样伴随我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所谓慎微,就是要在细微之处能够保持警惕、警觉、警醒,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小节上把持不住,就会演变成大问题。今天,我可能没有主动学习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那么明天,我可能就要落后,就要掉队,就要犯错误。要用

“吾日三省吾身”的精神警醒自己、鞭策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严防一念之差、一时糊涂,严防不知不觉变质,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想要真正在思想上做到严以律己,能否“慎独慎微”是个大关口。我认为,慎独就是让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人前人后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见异思迁、见利忘义,恪守自己的为人风范和处事品格,做到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人的革命气节和政治本色。慎微,就是让我们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

公司的盘子越大,细节之处就越多。细节决定成败,祸患积于忽微。许多干部半世勤勉,最终锒铛入狱,令人扼腕,往往是从生活、工作中的小事、小节开始的。所谓“合抱之木、生于毫末”,领导干部在个人思想修养和行为规范方面,也面临许多必须慎微的度量关节线。

水屯市场地域宽广、商户众多,今天你吃他家一顿饭,喝一杯酒,拿一张购物卡,明天就敢换一家,久而久之,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就要帮人家跑腿、办事,你的思想就被腐蚀了、就堕落了,就会违规违法。想要一辈子“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就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把慎独慎微作为个人思想修养和行为规范的理性界碑,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把握好自己,高度重视细节,认真做好每件小事、管好每个小节,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洁身自好,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办的事情不办,坚持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要时刻以:上班一分钟,律己60秒”的工作原则要求自己。

其次,在工作、生活上,要保持我们的清正廉洁。清则心境高雅,清则正气充盈,清则百毒不侵,清则万众归心。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走到今天这一步都不容易,从基层一点一滴的摸爬滚打、艰苦奋斗才有了今天的岗位,今天我们所拥有的岗位,是用来带动企业发展,造福企业员工,创造企业价值的,要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算一算腐败的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亲情账和自由账,明白什么是得不偿失,不要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问题,到时候毁了自己的前程,毁了家庭的幸福,毁了公司的发展。在水屯市场这个大环境下,群众关系复杂,人情多,稍微一个处理不当,就可以引起蝴蝶效应,导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反复管理,反复发生的事情。清正廉洁,更多是约束我们在日常管理水屯市场工作中做事的方式方法,这种方式方法要与思想上高度统一,思想律己,才能工作律己。

最后,我们领导干部要在各个方面接受监督。可以说,我们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能够严以律己,是值得信任的,但信任代替不了监督,自律代替不了他律,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我们自身的力量是微小的,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习惯于在监督下用权,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自觉接受来自纪律与法律的监督、党内与党外的监督、组织与群众的监督、社会与媒体的监督,对一些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小毛病,要“小题大做”、防微杜渐;对一些传染性、危害性强的“病菌”,要早打“预防针”,不断增强免疫力和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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