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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专业学位)

日期:2020-04-14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学科吧  【下载本文Word版

全日制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专业学位) 本文关键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

全日制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专业学位) 本文简介:学号:沈阳体育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姓名:专业领域:研究方向:年级:导师:年月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须知一、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由导师制定并填写。二、请参照专业培养方案和研究生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制订。三、注重研究生的德、智、体全面的发展,注意完成研究生毕业学分、教学实践和学位毕业论文的要求。

全日制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专业学位) 本文内容:

学号:

沈阳体育学院

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名:

专业领域:

研究方向:

级:

师:

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须知

一、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由导师制定并填写。

二、请参照专业培养方案和研究生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制订。

三、注重研究生的德、智、体全面的发展,注意完成研究生毕业学分、教学实践和学位毕业论文的要求。

四、填写内容要详细,字迹要清楚。如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五、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须经教研室及系(部)批准。

六、个人培养计划一式四份,经教研室及系

(部)

主任签字后,导师自存一份,其余于当年开学后三个月内送交教研室、系(部)、研究生部各一份。

研究生简况及具体要求

研究生简况

:

具体要求:

课程学习计划

学时

学分

选课学期

选修课程见《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分为公共课、专业领域核心课、选修课和教学实践课。通过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从事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和技能。

(一)公共课,10学分,为必修课。包括自然辩证法、逻辑学、外语和计算机。

(二)专业方向核心课,12-15学分,是各专业领域的必修课。每个专业领域设置4-5门课程,每门课程3学分,通过课程学习使学生提高专业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三)选修课,6学分,是所有领域学生的任意选修课。通过课程学习使学生发展个性,进一步强化和提高在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教学实践课,8学分,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一种具有特定体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其获得者应该具有较强的体育实践能力,因此,体育实践环节在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中占有特殊地位,研究生必须到教学实习或实践基地参加教学实习或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不少于1年,实习结束后撰写实践总结报告,经导师和教研室考核通过后获得相应的学分。

(五)补修课程:(补修课不记学分)

1、同等学力考取的研究生,必须补修2门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

2、非体育专业(不包括体育相关专业)考取的研究生,必须补修《体育基本理论》和《体育运动技术实践》;

3、如既是同等学力,又是非体育专业(不包括体育相关专业)考取的研究生,必须补修《体育基本理论》、《体育运动技术实践》及大学本科的2门主干课程。

教学实践计划

外出学习、社会调查及参加学术活动计划

起止

日期

学位(毕业)论文计划

研究方向及选题范围:

研究方向:

选题范围:

论文工作设想:

需要说明的问题:

字:

教研室审批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字:

系(部)审批意见:

系(部)主任签字:

——

6

——

篇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编写框架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编写框架 本文关键词:和硕,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框架,编写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编写框架 本文简介:附件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编写框架一、培养目标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结合本学科、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培养目标。二、研究方向1.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每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编写框架 本文内容:

附件3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编写框架

一、培养目标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结合本学科、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培养目标。

二、研究方向

1.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每个方向原则上应有一个学术梯队),一般应按三级学科设置,具备培养本研究方向研究生所需的实验设备和图书资料。研究方向一般为3-5个,应在考虑本学科自身优势和特点的同时,密切关注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或深远意义的相关领域,努力把握本学科专业发展的主流和趋势,使本学科的培养能够立足于较高的起点和学科发展的前沿。

(每个方向需对其主要的研究内容做一简单介绍)

2.设置研究方向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2)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重要的科研成果;

(3)能开设本研究方向的前沿课程;

(4)属交叉学科,具有明显的发展潜力。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学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能提前毕业,对于特别优秀者,最多可提前一年毕业。各单位可制定提前毕业的条件。

四、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成立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由3-5名本专业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其中应有一名校内跨学科的教授或校外导师,研究生导师任组长。

五、学分要求

全日制普通博士研究生至少修满15学分;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至少修满40学分。

六、课程设置

1.博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应结合博士研究生的研究领域及所需知识结构,以提高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充分体现相应的深度与内涵。

博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必修课与选修课两大类。

必修课分学位公共课和学位专业课。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学位公共课,计3学分。

(2)第一外国语,学位公共课,计3学分;

(3)第二外国语,计2学分。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为英语的,第二外国语可作为选修课;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的,则第二外国语必修英语。

(4)学科群范围内的专题讲座(课程名称:“现代农业与生物技术”或“现代农业与工程”或“现代农业与经济管理”专题讲座),必修,计3学分。

专题讲座旨在使研究生熟悉本学科的重要学术理论和前沿性成果,提高博士研究生参与学术活动的兴趣和学术交流能力。学校或学院(学科)定期邀请校外知名专家来我校作专题讲座,内容包括国内外研究动态介绍与研究方法、文献讲座、新技术与新成果介绍等(该课程考核办法由学校另行制定)。

(5)学位专业课和选修课程(要明确课程名称)及其应修学分数由培养单位自行决定。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开设反映当代科学前沿最新发展成果的博士研究生课程,鼓励专业课双语教学。

(6)补修课程。跨学科或同等学力考入的博士研究生应补修本专业硕士阶段的主干课程2-3门,不计学分。

2.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在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后,应修本专业博士研究生除外国语以外的课程。

七、考核方法

1.课程考核

博士研究生课程的考试可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但一般应有一定量的笔试。公共课及基础课以笔试为主,专业课采用笔试、口试、课程论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重在考察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及其应用基础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所有课程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2.学术交流及报告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根据本学科前沿研究及结合本人研究情况,要在学院以上范围内做3次以上学术报告(每年一次),其中博士研究生主讲次数、参与次数和考核办法应在培养方案中有具体规定,对在重要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的,可给予减免次数奖励。

3.学术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对本专业博士研究生要求阅读文献的数量提出明确要求(要有一定数量的外文资料),并根据综述内容提出学位论文题目和选题报告。开题报告一般要求公开举行报告会,由本学科专业5人以上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研究生所做的开题报告进行评审,提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重做仍不通过者终止培养。

4.中期考核:博士生入学后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课程学习、开题报告情况、学位论文工作进展和身体状况等。具体办法按《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执行。

5.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实行中期资格考试制度。具体办法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学位论文是各学科科学研究水平和成果的具体体现。应引导博士生选择学科前沿领域课题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作为其论文研究内容,学位论文应观点鲜明,理论正确,思路清晰,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博士研究生应用不少于2年时间从事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应用不少于3年时间从事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详见学校关于发表论文规定)。

九、答辩与学位授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沈阳农业大学学位授予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研究生在按规定修满学分,完成毕业与学位论文的全部工作后,需向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答辩申请,经研究生部审核批准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论文评审和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有2名以上外单位专家。论文答辩要严肃认真,做到公正、公开。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达到博士学位授予要求的经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通过,报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

附:本学科需阅读的主要经典著作和专业学术期刊目录。

篇3:科大全日制本科国际交流生教学管理办法

  科大全日制本科国际交流生教学管理办法

  国际交流生是指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按照我校与国外院校校际交流相关协议派出学习的学生。为规范我校本科国际交流生的教学管理,加强相关职能院处的沟通协调,明确职责,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派出国际交流生的学籍管理

  (一)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办公室将交流生选拔结果以公文形式抄送教务处,教务处负责为国际交流生办理保留学籍的相关手续。

  (二)学生毕业时,我校按其在我校所学的专业授予学士学位。对于授予我校学士学位的派出国际交流生,学校保留其在规定的出国学习期间的学籍,但在国外修读时间计入修业年限,即必须在最长在校时间(四年制专业不超过六年)内完成综合培养计划的要求。

  (三)派出国际交流生在国外高校学习期满,须按学校规定按时返校,并到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需至少提前一个月将有关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和教务处核准同意后,报送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办公室审批。逾期不返校办理复学注册手续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条 派出国际交流生的培养计划制定与课程修读

  (一)派出国际交流生出国前,学院依据对方学校的专业培养计划及课程大纲由专业负责人对照我校本专业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指导国际交流生选课。学生填写《太原科技大学本科国际交流生培养课程(实践环节)修读申请表》(一式四份:学院、教务处、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办公室、学生本人各一份),经所在专业、学院审批,报教务处批准后备案。原则上,派出国际交流生在国外高校所修读的课程与实践环节的内容、学时及学分应覆盖其所在专业相应学期培养的专业主干课程和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对不能覆盖的课程与实践环节,国际交流生返校后徐补修(补做)。

  (二)派出国际交流生在国外高校学习所取得的各科成绩,应在完成学业后一个月内,由国外高校密封寄至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办公室,由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办公室转交教务处。

  (三)派出国际交流生在毕业前填写《太原科技大学本科国际交流生登记表》,经学院和教务处核实、相关领导签字后,随同原始成绩单送交学校档案馆记入学生档案,复印件分别留学院和教务处备案。

  第三条 派出交流生的学分及成绩认定

  (一)派出国际交流生返校后,应填写《太原科技大学本科国际交流生课程(实践环节)学分认定表》,专业负责人根据国外高校提供的成绩单和教学大纲,对照我校该专业教学计划,认定其在交流期间所获得的学分,对该专业应修,而国际交流生在交流期间未修的必修课程和实践环节,应予以补修(补做)。

  (二)在交流期间,因对方选课条件限制,国际交流生更改的课程和实践环节,经专业认定为主干课程和主要实践环节的,按主干课程和主要实践环节对待;经专业认定为非主干课程和非主要实践环节或无故更改的课程,按公共选修课对待,派出前已申请课程和实践环节而未修读与未做的,学生返校后应予以补修(补做)。

  (三)国际交流生补修课程和补做实践环节,具体可采用以下办法处理:

  1、回校跟班补修(补做),由教务处开具统一的“补修(补做)审批单”。

  2、在无法全程跟班补修(补做)的情况下,可于考试之前向相关课程的任课和实践环节的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任课教师及学院批准后,直接参加考试。

  (四)在交流期间,有课程和实践环节成绩不及格者,将不予认定,并由教务处负责安排重修或补考(补做)。

  附件1:《太原科技大学本科国际交流生培养课程(实践环节)修读申请表》

  附件2:《太原科技大学本科国际交流生登记表》

  附件3:《太原科技大学本科国际交流生课程(实践环节)学分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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