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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搬中学图书、资料管理工作制度

  经搬中学图书、资料管理工作制度

  1、管理员必须及时认真做好图书的签收,登记、编目、造册、回收工作。

  2、学生借书由各班借书员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办理。借阅前,借书员应及时了解本班学生所需的图书书目.借书时间一般为两周一次,期限两周。

  3、教师借书可视具体情况掌握,每人限借教学参考书五册文艺书籍三册,学期结束前应归还,工具书概不借出,可在资料室内查阅使用。

  4、教育教学期刊应视为重要资料,不得随意出借,年底资料员应做好回收、整理。装订,编目,造册工作。

  5、全校师生员工要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上画点、涂圈或做其他任何记号。如有污损、遗失,视具体情况,处以书价的2—4倍罚款。

  6、制订购书计划学校每年从行政费和预算外资金中适当拨款添置图书,购书需经教务处同意,方可交图书管理员签收、造册、私自购置的非教学用书一律不予签收和报销。

  管理员要不断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图书借阅系统,准确编目造册,按类上架,并向师生推荐优秀书目。要利用时间修补破损的图书和资料,提高其周转率和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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