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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小学财务制度

  光明小学财务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大力压缩开支,发挥资金的最佳使用效益,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作如下规定:

  一、建立支出审批制度,加强事前监督

  1、学校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财务单据均须校长签字方可报销。

  2、零星支出事前给校长打招呼即可办理。1000元以上的支出,部门必须事前写出书面报告,交校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5000元以上的支出,校委会研究同意,报教委审查批准后方可办理。

  二、建立借款审批制度,完善借款手续

  因公确须借款的,当事人事前填写"黎明小学借款借据",校长签字后,到会计室办理借款,借款要当月结算。私事一律不准借用公款。

  三、严格报销制度,杜绝不合理开支

  办理报销,经办人首先应在单据背面写明事由和时间,校长签字后,到会计室报销。不符合手续的会计室拒绝报销。

  各部门的物品购置,零星物品,经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或其他经办人(必须2人以上)购买,经需要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联合签字后,再找校长签字报销。大宗物品需要部门必须事先写出书面报告,经校委会研究同意后(5000元以上还要报教委批准),按上述程序办理。

  固定资产的购置:需要部门要事先写出书面报告,经校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购买。购买单据要经总管理员、部门管理员签字。部门管理员清点物品,办理入帐手续,入帐单报总管理员,会计入帐。

  教师因公出差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不准乘做卧铺,报销时要将书面通知附后。更不准弄虚作假,如发现营私舞弊行为,严肃处理。

  教师购买必要的教学用书事先必须向教导处和业务校长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购买。教师持购买单据到教导处和业务校长处签字,持书籍和单据到资料室办理相关手续,资料员办完手续后在单据上签字,最后到校长处签字,到会计室报销。

  上级部门来人需要业务招待,由部门负责人事先给校长打招呼,校长根据情况作出安排,需要在校内招待的,一天前通知张力主任做好准备,招待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在支出表上签字。需要在外招待的,根据情况作出安排,需要相关人员陪同的,有部门给校长提出建议,安排有关人员陪同。

  四、建立收支报表制度,完善学校收支的事后监督

  1、会计室除按月报送财务资料,登记入帐外。每月给校长提供一份"学校财务支出流向清单"以便校长及时掌握学校财务状况,调整资金流向,把握正确的支出份额,避免盲目性。

  2、会计人员负责监督审核经校长签字后的所有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保证填写齐全,手续完备,对不符合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给校长当好参谋,提供财务政策,监督校长的财务管理,避免各种形式的疏忽和失误。

  3、会计人员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财务审计,确保学校财务工作按照各项规章制度正常运行。

  4、会计人员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并向全体教职工公布有关的收支项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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