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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南中学设备、物品采购制度

  沙南中学设备、物品采购制度

  一、采购设备、物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的规定要求,严禁不合格产品或伪劣产品,必须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优质优价、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精心选购,精打细算,反复比较,把好质量关,不买价高质次的商品。

  二、采购设备、物品必须在学校年度财务综合预算范围内,由使用部门提出请购单,经学校校长审核方可采购。采购价格1000元以上,除后勤装备处主任签字外,还必须有校长签字同意;采购价格5000元以上,由学校行政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坚决杜绝先采购后请示

  三、每次采购必须有二人同行,采购1000元以上物品、物资必须有学校领导跟随。

  四、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项目由采购人员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单位,报校长审批确定供货单位;2000元以上项目由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供货单位。

  五、采购人员购回物品后,必须连同请购单及原始凭证,到校长办公室及总务处办理登记验收入库手续。属于固定资产的,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属低值易耗品(伙食团)的、填写低值易耗品验收入库单。

  总务处应严格把好物品验收关,对于所购物品与请购单计划不符、所购物品价格明显不合理或者存在质量问题,应拒绝办理入库手续。

  六、采购人员持请购单、入库登记单、原始发票交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入账。

  七、如违反本制度、采购中弄虚作假、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经办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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