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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大集团物业管理中心员工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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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大集团物业管理中心员工分配方案 本文简介:容大集团物业管理中心员工分配方案为强化总公司内部管理,充分发挥分配体制的导向、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全面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同提升,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定总公司分配方案。一、指导思想:1、重思想教育和精神文件建设,体现优良的思想作风、工

容大集团物业管理中心员工分配方案 本文内容:

容大集团物业管理中心员工分配方案

为强化总公司内部管理,充分发挥分配体制的导向、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全面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同提升,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定总公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1、重思想教育和精神文件建设,体现优良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促进文明建设。

2、确定各岗位的劳动工资分配关系,充分体现重经营管理、重综合效益、重技术作用、重服务质量、重职业道德,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和铁饭碗现象,健全内部科学分配机制。

3、有利于调动各单位和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挖掘人、财、物的潜力,提高经营管理效益;有利于物业管理工作水平提升,提高服务质量,有利于增强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

4、科学确定岗位定员和岗位职责,形成严密的考评考核办法和科学的计算方法,考评考核结果与工作职责、指标、质量、规定、效果挂钩,与考勤和制度执行情况挂钩。

二、分配原则:

1、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落实各单位岗位责任制度,按月计算岗位工资,严格按照各项指标完成管理、生产、经营、服务等各项任务。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重视工作考核,在全体员工总体收入水平提高的前提下,拉开差距,不搞平均分配,每月在严格检查考核评估的基础上,按系数计算考核工资。

3、按岗定薪,同工同酬。各中心(公司)全面实行人定岗、岗定分、分定酬,淡化身份,个人当月岗位劳动考核工资以当月出勤天数和所在岗位分计算,综合考评结果分配到个人。

二、分配方法:

1、员工工资(酬金)组成=基本工资(酬金)+考核工资(酬金)+其他工资(酬金)。计算公式为G=J+K*X*Y*W+Q,其中G表示工资(酬金);J表示基本工资(酬金);K表示考核工资(酬金)基数分;Q表示其他工资(酬金);X为工作量系数,Y为工作质量系数,W为基数分值。

2、基本工资(酬金)J

=300元。

3、考核工资(酬金):见下表

序号

工种

备注

1

公寓管理员

5.5*X*Y*W

X=实际所管理床位数/(总床位数/公寓幢数*2)

2

大楼(环境)管理员

5.5*X*Y*W

X=实际管理面积数/(总面积数/核定编制)

3

114值班员

5.0*X*Y*W

工作量为“做一休一”时,X=1

4

值班员、电梯工

4.5*X*Y*W

工作量为“做一休一”时,X=1

5

环境(公寓、教学区、招待所)清卫员

4.5*X*Y*W

X=实际清扫面积数/(总面积数/核定编制),减员增效岗位X不大于1.3

6

收发员

5.0*X*Y*W

7

智能卡管理员

5.5*X*Y*W

8

会务员

4.5*X*Y*W

X按照各中心实际情况来定

9

多媒体管理员

4.5*X*Y*W

10

音控员

10.0*X*Y*W

11

维修工

6.0*X*Y*W

X根据工作量与技术等级决定,X=0.8~1.5

12

招待所总台服务员

6.0*X*Y*W

13

整房员

5.0*X*Y*W

14

仓库保管员

5.0*X*Y*W

15

中心办公室人员

7.0*X*Y*W

16

总公司办公室人员

8.0*X*Y*W

17

文华物业管理公司

财务兼管理员

6.5*X*Y*W

18

保安队长

7.0*X*Y*W

19

保安班长

6.0*X*Y*W

20

保安

5.5*X*Y*W

21

管理员、维修工

6.5*X*Y*W

22

清卫员班长

5.0*X*Y*W

23

清卫员组长

4.75*X*Y*W

24

清卫员

4.5*X*Y*W

说明:1、各岗位主管的考核工资(酬金)基数分K为相应岗位的基数分加1。

2、X除了备注栏中说明以外其余根据各中心实际的工作量由各中心确定。

3、Y根据集团公司监控条例与各中心工作考核办法确定。

4、按照2006年下半年经济管理责任书,基数分值W=100元。

4、其他包括奖励、处罚等。

5、加班费: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要服从中心安排,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上班,原则上不视为加班;

本应由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但因其他原因未完成的工作,所拖延的工作时间不视作加班;

其他员工加班需报中心审批,原则上实行调休。确实因工作需要而无法调休的其加班工资由中心统一造表发放,标准为国定假日30元/天,休息日(双休日)20元/天。

6、部门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按照集团公司政策发放,不参与中心平时分配,参与中心年终效益分配。

7、中心年终效益奖酬金系数确定:中心主任1.5,副主任1.4,部门经理1.3,副经理1.2,主管1.05,管理员1.0,其他人员0.9。若未完成各项经济和工作目标,也按此系数处罚。

三、其他说明:

1、学校事业在编及计划外流动编制员工的基本工资根据学校档案工资标准由财务部门按月统一发放,不列入本办法。学校事业在编及计划外流动编制员工的工资待遇,如遇政策性调整,按照集团公司政策执行。

2、根据“老人老办法”政策,学校事业在编及计划外流动编制员工按550元/月标准另行补贴,其余酬金与外聘员工同工同酬。

3、考核合格的外聘员工月收入不低于杭州市政府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4、癌症、残疾员工及病事假员工按集团公司相关政策执行。

5、月工资(酬金)按月发放,每月8日前打入工资卡,遇节假日提前。

6、中心新进员工实习期一般为1~3月,具体时间由中心根据岗位特点报总公司确定,期间月工资(酬金)按80%发放。

7、聘期内办理退休的在编员工,其酬金按照集团公司相关政策执行。

8、屏峰图书馆、体育馆、之江午山宿舍等项目制管理进行全成本核算,分配可参照此方案执行,零星收入项目的人员分配根据经营状况参照此方案执行。

9、特殊岗位人员的引进及待遇由总公司办公会决定。

10、本办法由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行。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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