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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代下的诚信问题:试析民事诉讼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

日期:2020-07-01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学科吧  【下载本文Word版

信息时代下的诚信问题:试析民事诉讼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 本文关键词:民事诉讼法,信息时代,诚信,诚实信用原则

信息时代下的诚信问题:试析民事诉讼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 本文简介:信息时代下的诚信问题:试析民事诉讼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内容摘要]法律是群体理性的一种反映,法律在保护部分人利益的同时必定会损害到另外一部分人的利益。因此,任何一部法律的执行都必须以执法者和守法者的良好法律意识为前提,否则再完善的法律也将在执行过程中被规避,再有价值的法律也将形同虚设。人类社会即将

信息时代下的诚信问题:试析民事诉讼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 本文内容:

信息时代下的诚信问题:试析民事诉讼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

[内容摘要]法律是群体理性的一种反映,法律在保护部分人利益的同时必定会损害到另外一部分人的利益。因此,任何一部法律的执行都必须以执法者和守法者的良好法律意识为前提,否则再完善的法律也将在执行过程中被规避,再有价值的法律也将形同虚设。人类社会即将步入典型的信用时代,人们传统的伦理道德应逐渐上升成为自身依诚实信用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律具体规范。[关键字]诚实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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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民事证据

信用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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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的演进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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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信用原则在罗马法中被称为“善意原则”,最初只适用债权债务关系,规定在商法中。在罗马法的诚信契约中,债务人不仅要依照契约的条款,更重要的是要依照其内心的诚实观念来完成契约规定的给付。有人认为诚实信用原则就是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平衡的立法者意志。有认人为诚实信用原则是反不正当行为的原则,其矛头针对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恶意流通,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等一切非道德,不正当的有损商品经济和市民社会生活秩序与安全的行为.有人认为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活动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用,应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规避法律。而诚实信用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最早起源于罗马法中的诚信契约和诚信诉讼,其中诚信诉讼就是要求民事诉讼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罗马法中的诉讼诚实信用原则主要是指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关系人,包括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在民事诉讼中应负陈述真实情况的义务。“罗马法确认诚实信用义务为法律上之义务,以善意之宣誓为其担保手段”可以说,罗马法规定的诉讼中诚实信用原则虽不十分清晰、完整,但涉及到了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内容,奠定了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这在人类法制史上还是第一次。在欧洲各国,一方面,从古代直至当代,在民事诉讼中普遍适用宣誓制度,通过宣誓使法律程序上的供述能够真实,对于不真实的陈述予以严厉的制裁。另一方面,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一个基本原则,相继在一些国家立法中得到确立,并以“真实义务”的具体形式表现出来。从西方国家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来看,诚实信用原则一直是民事诉讼法中普遍适用的一个基本原则。

就我国而言,自古迄今,在民事诉讼法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诚实信用原则,但在诉讼法律条文中却一直蕴含着这一原则的内容和精神,并具有逐步完善的趋势。早在西周时期,《周礼秋官司寇》记载的“有狱者,则使之盟诅”中的“盟诅”即指宣誓,是西周奴隶制法律要求当事人盟誓,以保证其在诉讼中诚实守信的典型证明。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许多条文明显包含着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和精神,尤其是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其中“以事实为依据”可以认为,既是对人民法院的要求,也是对所有诉讼参加人的要求。这是因为,当事人如实提供事实是法院正确适用法律做出公正判决的基础。当事人也只有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其权益才能得到法律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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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诉讼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涵义和内容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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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涵义

毫无疑问,民事诉讼法中对诚实信用原则的理解和适用必须建立在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理解基础上,有关对民事诉讼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界定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观点。有学者认为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法中的含义分为行为意义上的诚实信用和实质意义上的诚实信用。行为意义上的诚实信用指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诉讼行为时(行使诉讼权利或履行诉讼义务),以及法官履行国家审判权进行审判行为时主观上应诚实善意。实质意义上的诚实信用意指法院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程中必须维持当事人双方利益平衡和当事人和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也有学者认为“诚实信用是极端抽象的名词,其含义无法做具体的说明,如果硬要勉强为之,仍不过是以抽象名词解释抽象名词而已,不仅没有益处,反而会陷入混乱,所以还不如不对其进行注释,而让人顾名思义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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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民事诉讼法中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应讲究信用,恪守若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下追求自身的利益。

(二)民事诉讼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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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文对诚实信用原则的阐述,民事诉讼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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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诚实信用原则对民事诉讼主体的要求。具体来说:

(1)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要求:①禁止滥用诉讼权利。它主要针对的情况有:恶意或故意拖延诉讼,以突然提出诉讼请求、主张或证据为内容的诉讼突袭,以及恶意轻率地提出异议。②禁止当事人以不正当的手段形成对自己有利的诉讼状态。即禁止以利用法律漏洞或违反契约、公序良俗的不正当方式取得某种权限,以达到规避法律的目的。③禁止做虚伪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据。④禁止前后矛盾的诉讼行为,也即禁反言。禁反言主要是英美法上的概念,系指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其所实施的诉讼行为必须前后一致,如果当事人变更其诉讼行为会导致对方当事人遭到不公平的结果时,对其前后矛盾的诉讼行为应予禁止。⑤禁止妨碍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包括妨碍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证明。⑥禁止诉讼代理人越权代理或恶意侵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2)对法院的要求:①法院应该客观公正的对待当事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辩论权和处分权,禁止突袭裁判。②反对秘密心证,要求公开心证,即法官在判决书中应详细说明判决的理由。③禁止滥用自由裁量权,要求法官诚实善良和公正的行使自由裁量权。④实事求是,不得歧视当事人提交的证据。

(3)对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要求:①对于证人。证人的证言必须客观真实,证人不仅应当真实客观的陈述自己的所知事实,而且应当出庭作证。②对鉴定人。诚实信用原则要求鉴定人在作鉴定过程中应当客观公正的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解决受委托的鉴定任务。③对于代理人。诚实信用原则要求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滥用和超越代理权,否则代理行为无效。④对于翻译人员。不得作与诉讼主体陈述不一致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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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实信用原则进入民事诉讼,应服务于公正、效率的民事诉讼价值与司法价值。诚实信用原则与公正、效率的诉讼与司法价值有其分工,公正与效率价值框定着民事诉讼制度与司法运行制度,并且是指导审判改革与司法改革的指导性观念。而诚信原则则立足实现公正、效率的要求,以其独特视角渗透到具体制度实施的要求中,或作用于公正、效率作为价值准则所难以及于或不便及于的问题上,从而保障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实现。可见,诚信原则较之其他原则有更广泛的作用范围,因而较之基本原则对司法诉讼价值的实现有着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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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诚实信用原则可以在民事诉讼法中适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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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诚实信用原则是权利本位思想从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的必然产物。早期的权利本位思想是建立在个人本位之上的,其追求个人的自身价值和利益。随着社会的发展,权利思想的进步,人类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不能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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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实信用原则的实施有利于解决诉讼过程中公平与效率间的矛盾问题。公平与效率是民事诉讼法的最重要的内在价值,公平既包括适用实体法的公正又包括诉讼程序的公正,效率是要求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应尽量的节约诉讼成本。公平和效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经常发现矛盾冲突,我们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力求做到公正与效率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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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实信用原则可以缓解民事诉讼过程中的对抗状况,同时,民事诉讼实践中大量的诉讼行为要靠诚信来约束。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其各自利益的最优判断者,为了实现其各自利益的最大化而进行抗辩,同时其为了形成对其有利的诉讼状态而不惜去伪造证据,这些都要求在民事诉讼中贯彻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法院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都严格的遵守这一原则,从而使法官作出公正和合理的判决,真正的实现民事诉讼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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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诚实信用原则可以提高我国公民的道德素质而且还能保证法院公正判决的作出,

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我国民事诉讼实践中经常出现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甚至法官不诚实信用的行为,但我国并没有规定相应的处理办法。譬如民事证据法中的相关规定,司法实践中,往往有一方当事人基于其利害关系的考虑,而以威胁、利诱等种种不法行为对证人施加影响,这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的一般要求。故而对此种情形,可直接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在当事人之间转换举证责任,即免除原先主张某事实存在的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转由实施妨害举证行为的另一方就该事实的不存在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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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诚实信用原则可以在民事诉讼法中适用的制度模式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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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事诉讼法中的基本原则,作为原则其具有原则的一般性特征即抽象性和概括性,因此要真正意义上的实现这一基本原则,必定要将其规定为具体的法律规则来实现,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法中的确立和适用也不例外。

(一)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法的立法过程中的适用。在总论中规定“民事诉讼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民事诉讼法的总论是对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的规定,其对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其指导和统括性的作用。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诉讼制度中的最基本的学理概念和制度规定,其贯彻于民事诉讼法的始终,对民事诉讼起到了一种统领作用。因此,将诚实信用原则归入到民事诉讼法的总则是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的;在分则各部分使诉讼诚实信用原则具体化,将该原则贯穿在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

(二)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法的实施过程中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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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审判前准备程序中的适用。诚实信用原则在审前准备程序中的适用是要求当某人在审前准备程序中所实施的行为必须诚实和善意,不能利用欺诈手段形成对自己有利的诉讼状态,否则对方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譬如伪造证据,串供等行为。法院也可以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干预,甚至对于当事人的非诚信诉讼行为宣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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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诚实信用原则在庭审程序中的适用。诚实信用原则在庭审程序中的适用,不仅是对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制约,同时也是对法院的制约。对于这一点,上文在“诚实信用原则对民事诉讼主体的要求”中已经作了详细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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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实信用原则在执行程序中的适用。诚实信用原则在执行程序中的适用,目的是依据诚实和善良的道德准则,在保障已生效的法律文书中确定的内容得以实现的同时,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同诚实信用原则在庭审程序中的适用的要求一样,其既包括对当事人的要求,当事人应该诚实信用的执行法院的判决,又包括对法院的要求,法院应该如实的执行判决,不能有贪赃枉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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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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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信用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民族本性,然而,在信息化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诚信严重缺失的时代。社会在呼吁信用时代[8]的到来,法律也在呼唤信用时代的到来。作为“帝王条款”诚实信用原则,具体到法律而言,笔者认为只有通过对其自身的不断调整和完善,才能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才能使其具有时代赋予的特定含义,才能使诚实信用原则在社会主义法制的大环境中日益成熟。笔者也热忱的希望诚实信用原则能适用到民事诉讼法中去,通过法律的实施去重建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信任,为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道德基础和法律基础。

参考文献:王利民主编,民法新论上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版彭万林:《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8页江平:《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7页;

王全弟:《民法总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8页孙曙丽:《民事诉讼法应当确立诚实信用原则》,载于《中州学刊》1997

年第4期聂明根:《民事诉讼法上诚实信用原则研究》载《诉讼法论丛》陈光中、江伟主编,法律出版社2000年4月版,第328页-3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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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玉波:《民法债编总论》,三民书局1996年15版,第262页笔者认为,信用时代包含的内容极为广泛,其涉及到政府诚信、企业诚信、社会诚信到个人诚信等各个层面,其是指一切社会主体包括(个人和国家)在实施一定的行为按照讲究信用,严守诺言,诚实不欺的道德标准所为的行为而形成的社会不同主体之间关系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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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试析外派财务总监制度在国有企业中的监督作用

试析外派财务总监制度在国有企业中的监督作用 本文关键词:外派,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作用,监督

试析外派财务总监制度在国有企业中的监督作用 本文简介:试析外派财务总监制度在国有企业中的监督作用摘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对国家及区域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主导作用。但如何保证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做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如何防范贪污舞弊等问题,需要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监督机制。相对于独立董事及外派监事制度,外派财务总监制度更易直接参与到企业的日常

试析外派财务总监制度在国有企业中的监督作用 本文内容:

试析外派财务总监制度在国有企业中的监督作用

摘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对国家及区域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主导作用。但如何保证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做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如何防范贪污舞弊等问题,需要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监督机制。相对于独立董事及外派监事制度,外派财务总监制度更易直接参与到企业的日常经营之中,并将监管融入企业的管理之中。该制度的优势在哪,如何更好地发挥该项制度则需要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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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有企业;监管;外派财务总监

政府各级国资委作为国有独资及控股国有企业的出资方,扮演着各级国有企业出资人的角色,但各级国有企业的实际经营是由企业管理层负责,虽然国企管理层是由国资委任命委派,但其经营活动却是独立进行的,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如何做好对国有企业的监督显的非常重要。但是如果监督过度,事事需要国有企业上报请示,则会严重影响国有企业的正常经营,因此国资委的监督应该是侧重与国有企业的重大经营、投融资及关键人员任免等决策,同时监控各类资金的支付,防止贪污舞弊的发生。

一、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监督的形式

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主要是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但是由于存在代理关系,各级国资委不直接参与国有企业的日常经营,直接由国有企业管理层负责。如何实施对国有企业的监督,保证国有企业的各项决策及日常经营合法合规,保证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防止贪污舞弊的出现,则显得尤为重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2005年4月,国务院提出了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要以建立健全国有大型公司董事会为重点,抓紧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和派出监事会制度。通过外派独立董事及派出监事可以参与国有企业各类决策的制定,监督决策的制定过程,但该制度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外派独立董事及派出监事主要是参与企业各类制度及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不直接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无法全面发挥监督的作用;

(二)对于某些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国有企业,无法派驻独立董事或者监事,因此无法发挥监督作用。

基于上述原因,需要寻找另一种合适的监督机制,既能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制定,又能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同时能做到对一项经济业务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监督。例如1997年7月,杭州市为了推动国有企业的发展与改革,促进国有企业?I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出台了《杭州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试行办法》,同年9月,市国资局、市投资控股公司和机电投资控股公司正式向五家国有企业派出财务总监。

二、外派财务总监制度如何实施监督

政府各级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作为国有资本的主要控制者,与国有企业的管理层之间属于委托代理关系。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更多的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进行运作,各级国资委作为国有资本的所有者,不直接参与国企的日常经营同时也不具有现代化管理企业的能力与经验,需要委托国企管理层进行企业的日常管理,因此在国企出现了“两权分离”。虽然“两权分离”是现代化企业管理的制度,同时也是国企改革的目标,但是现实中不可能完全分离的,“两权分离”的真正含义是相互的制约和监督。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条件下,所有者必须对经营者存在一定程度的监督,这种监督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是对经营者的委派;第二是对经营者的重大经营、投资和财务决策(包括国有资产的处置与调配)的审核;第三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需要对经营者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行为进行适当的监控。因此国资委通过向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可以很好的满足上述的监督要求。外派财务总监的监督工作包括:

(一)参与企业的决策会议

外派财务总监可以通过列席企业的董事会会议、三重一大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等,直接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制定,监督重大决策的制定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国资委的要求。对于存在的问题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并建议管理层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制定决策,同时将发现的、未更正的问题及时的向国资委反映。

(二)各项付款的财务总监联签字制度

虽然外派财务总监可以通过参加企业的各类决策会议,参与重大决策的制定过程,但只参加决策会议,无法完全了解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那这样的监督则是不完整的。可以通过“付款单财务总监联签制度”,将财务总监的监督从上至下,达到对企业大小业务的完全监督。当然,所谓的联签并不是代替国企管理层的职责,也不过度干预企业正常的日常经营,而更多的是一种知晓。外派财务总监制度的本质是一种监督,通过对企业付款单的联签,可以让财务总监实时的了解企业的经营及资金情况,对于存在问题的付款,可以拒签,并出具拒签单并抄报国资委,拒签单上注明原因,方便企业管理层了解拒签的原因。当然财务总监对付款单进行拒签,并不影响企业款项的支付,这样也避免了财务总监滥用监督权力的问题,保证企业管理层的独立营运。

(三)结合外部审计实施监督

每年末由国资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有企业进行年报审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监督工作,外派财务总监可以积极的参与其中。年报审计是由国资委直接委托,费用由国资委直接支付,目的就是在于保障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能充分的揭露问题、反映问题。外派财务总监可以与审计人员就审计的范围、方法及重要性水平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对认为可能存在重大风险或贪污舞弊的业务,要求审计人员加强审计力度,扩大审计范围,从而发现可能的问题。

(四)重大或特殊业务活动的事前参与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有企业在参与市场活动时,各种新兴的业务也会随之产生,如何在参与这类新业务时,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范各类市场风险,则显得尤为重要。外派财务总监可以积极的参与前期的研究之中,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提出建议,使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的参与市场竞争之中。

三、外派财务总监制度的主要问题与解决措施

外派财务总监制度相对于独立董事及外派监事制度,不但参与国有企业各类决策的制定过程,而且也积极参与企业日常经营之中,从而使得监督的效果更为全面和及时。但也需要注意处理好一些问题,才能保障监督的效果:

(一)是否参与最高决策会?h

在部分国有企业,国资委同时委派了独立董事、外派监事及财务总监。由于前者已经参加企业的最高决策会议,使得企业的管理层认为财务总监无需再参与,这样可能产生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降低了监督效果。无论是否委派了独立董事,还是外派监事均应保证外派财务总监可以列席国有企业最高决策会议及日常经营会议,确保可以获得全面的企业信息,提高监督的效果。

(二)独立性问题

关于独立性问题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外派财务总监的工资薪酬及各项福利必须是由国资委承担,决不可由企业承担,必须保持两者之间没有任何经济往来;另一方面,外派财务总监的定期轮换,一般建议3至5年轮换一次,降低与企业管理层合谋贪污舞弊的风险。独立性是外派财务总监制度的灵魂,只有保证了其工作上的独立性,才能最大程度的发挥这项制度的监督作用。

(三)知识结构的完善及补充

外派财务总监不但是财务、审计及税务方面的专家,还需要掌握一定的投融资、工程及企业管理知识,同时还需要熟悉掌握政府各类关于国企管理的法律法规。国资委必须定期对其进行业务培训,使其掌握的知识不断更新,满足全面监督的要求。

(四)明确的职权边界

外派财务总监参与企业各类决策的制定过程,但不能代替管理层的职责,也不能与企业的总会计师职责相混淆,不可以将其的建议代替管理层的决策,两者的职权边界必须明确。企业的各类决策必须是由管理层做出,财务总监只是提出建议,起到监督作用而已。

总之,国资委通过独立董事、外派监事及外派财务总监制度,实现了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保障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防止各类贪污舞弊情况的发生。三者的监督职责是相互穿插的,而不是完全分离的,尤其是外派财务总监制度起到更为全面的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杨肃昌.关于对财务总监制度的本质认识[J].会计研究,1998,2.

杭州市人民政府.实行财务总监制度

促进国有企业改革[J].会计研究,2000,

5.

(作者单位:上海虹口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篇3:试析档案管理信息平台的深化与应用

试析档案管理信息平台的深化与应用 本文关键词:档案管理,深化,平台,信息

试析档案管理信息平台的深化与应用 本文简介:试析档案管理信息平台的深化与应用摘要:介绍了厦门电业局档案管理信息平台深化应用的背景、目标、实施步骤、效果及前景,以供借鉴。关键词:档案管理;信息化;文件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高速发展,传统档案管理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革从纸质和电子混合档案向全数字化档案转变、从人工档案管理为主向自动档案管理为主转变、

试析档案管理信息平台的深化与应用 本文内容:

试析档案管理信息平台的深化与应用

摘要:介绍了厦门电业局档案管理信息平台深化应用的背景、目标、实施步骤、效果及前景,以供借鉴。

关键词:档案管理;信息化;文件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高速发展,传统档案管理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革从纸质和电子混合档案向全数字化档案转变、从人工档案管理为主向自动档案管理为主转变、从单一部门档案管理向跨部门、跨专业、跨地域档案管理转变。

一、档案管理信息平台深化应用的背景

当前,国家电网公司加快实现电网和公司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创建一强三优(电网坚强、资产优良、服务优质、业绩优秀)现代公司。国家电网公司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并将其作为企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进档案管理信息化。2006年,国家电网公司与紫光电子档案事业部合作开展国家电网公司档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2009年,在国家电网公司公司总部、华中电网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等网省公司试点成功。目前,国家电网档案管理信息平台已成功嵌入国家电网公司协同办公系统,福建省电力公司随即也全面推广应用,厦门电业局作为国家电网公司辖区内唯一的特区供电企业,在福建省电力系统内率先深化应用该档案管理信息平台。

厦门电业局档案管理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2000年,在全省系统率先晋升为国家一级,连续3年获得省公司档案管理先进单位、连续6年获得厦门市档案先进集体称号。截至2010年底,共有综合档案室1个,二级综合档案室17个,共有文书、科技、会计档案近

30万卷(件),机读目录12万余条,照片档案4000余张,及音频、视频档案200多份。

但目前厦门电业局档案管理工作还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仍存在大量纸质档案未实现数字化;二是各部门之间系统互不相连、数据互不交换、信息孤岛较为严重,无法形成统一的档案信息资源库;三是各部门档案管理水平及管理软件应用水平参差不齐,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较为严重,软件管理系统功能存在缺陷,无法保证文件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与可用性;四是软件管理系统的自动化、智能化程度不高,用户查询档案信息的效率较低;五是灵活性不足,不能适应机构调整对档案管理的要求。因此,急需通过深化应用统一的档案管理信息平台来破解上述问题和难题。

二、档案管理信息平台深化应用的目标

福建省电力公司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在国家电网公司档案管理信息平台的基础上,采用B/S多层应用体系结构,应用SOA、J2EE等先进技术对软件应用系统进行深度开发,建成符合福建电力档案业务工作要求的功能模块和界面处理,实现了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全程管理。同时,福建电力数字档案信息资源管理系统创新性地开发了全宗定制、门类定制等多种定制功能,使系统可随着业务的变化而进行自行定制,减少了因业务变动而导致的二次开发费用和时间,极大地方便了使用;创新性提出了现行文件层、整编文件层和永久档案层三层管理模式,建立了文件中心、整编中心、数档中心和控制平台,实现了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文件网络采集、整合、处理、归档全过程数字化。

档案管理信息平台主要应用模块包括应知应会、企业知识、部门知识、个人知识、你问我答。其中数字化档案存放在企业知识模块中,按照档案属性分类为:文书档案、合同档案、生产档案、科研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会技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招标档案。档案检索条件包含:题名、文号、责任者、起止日期、机构、文件类型、主题词、关联词、分类号等。档案管理信息平台以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四个特性为基础目标,确定了十大功能:确定需要捕获的档案,确定档案的保存时间,档案捕获,登记,分类,存储和保管,利用,跟踪,处置计划的实施,对档案管理过程的记录。

用户可根据工作考查、学术研究、经济建设、落实政策、个人取证等不同目的进行档案检索。档案管理信息平台内嵌智能操作平台(IDOL),在检索的同时对信息进行智能理解,主要完成档案内容资源的各项分析服务,以及智能化的文本处理,包括文本挖掘、分类聚类、内容提炼等,从无序的海量数据中,找到数据之间的关系和规律,进一步提高档案资源的利用价值。此外,还有一些特殊应用,例如,档案分类并不完全采用业务职能分类方法,而是在按业务活动划分类别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了机构级别、机构性质、所属区域、文件格式等分类标准。

档案管理信息平台是一个覆盖有关单位的一体化综合平台,使档案信息实现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和高度共享。档案管理信息平台深化应用后,将实现档案信息传输网络化、档案管理自动化和档案信息利用在线化,充分发挥档案部门的信息服务功能,注重电子文件管理、档案管理先进理论的具体应用和国际标准的贯彻实施,融合思想理念创新与技术方法创新,最终实现电子数据的共享利用和综合应用,为企业生产、管理提供决策服务,真正实现档案管理水平质的飞跃。

三、档案管理信息平台深化应用的实施步骤

第一步:引入文件连续体模型。文件连续体(Records

Continuum)模型注重文件运动过程与文件管理过程的整体性、连续性与集成性,提倡档案人员提前参与文件管理,直到文件被销毁或永久保存,要求将文件管理与业务流程相结合。为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新开发的各种业务系统必须满足文件归档与档案管理的功能需求;第二,对于已有的各种业务系统,建立其与档案管理信息平台的接口,使系统能自动获取归档电子文件并捕获元数据,尽可能地将档案管理监控职责向前延伸;第三,对于文件档案,明确各业务部门归档范围和责任,提供档案收集、整编及业务系统接口,实现对归档文件的前端控制和全程管理;第四,对于基建、设备档案,在工程项目立项之初就同步确定项目归档范围、整理规则、归档责任,最小化人为因素,使归档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有序进行。

第二步:引入知识管理理论。知识管理(Knowledge

Management)是企业管理的新范式,也是指导档案管理创新的新理念,即将文件档案视为企业重要的知识资源,将档案管理的关注点从文件档案实体转向文件、档案所蕴涵的知识,应用先进的知识管理技术方法,创新、拓展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和服务等各项活动。因此系统应突出以下功能:

第一,数据资源全覆盖,对于没有纳入传统文件档案收集范围,但具有知识价值的资料、数据、信息进行管理,以实现企业内所有显性知识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第二,服务手段多元化,如信息推送、信息订阅、收藏夹、嵌入式服务等。信息推送即在其他应用系统中主动提供需要的档案信息,使用户在需要的时候即可享有档案资源;信息订阅即用户在系统中可以订阅自己感兴趣的专题,以便档案管理信息平台中一旦出现相关信息可以主动发送邮件通知用户;收藏夹类似于专题,即把相关的主题内容统一地聚集在子文件夹中;嵌入式服务即将平台的查询窗口嵌入到各应用系统中,用户可以在多种应用系统中便利、快速地查询档案信息。

第三,服务技术智能化,在基本的数据采集后,档案管理信息平台对各类档案资源进行整合、挖掘、分析,构建资源内容平台,为搜索引擎系统提供应用基础。

第三步:实施纸质档案数字化。即通过各种扫描设备采集影像信息,通过数字化加工系统的数据录入、图象处理、文件排序归档、质量审查、质量二次检查、数据挂接等一系列流水化作业,对扫描的文件进行了纠偏、去污处理和格式转换工作,把纸制文档转化为可供用户浏览的全文信息影像。

四、档案管理信息平台深化应用后的效果和问题

档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后,用户只需在个人电脑上轻点鼠标,输入检索字段,各种所需档案文件就能以电子形式清晰呈现。用户或查阅数据,或打印复印,或资料收集,均可自行快捷完成。档案管理实现了图、文、声、像信息融合及网络一体化管理,档案从收集、整理、编目到存储、借阅、销毁等一系列管理工作都在网络上完成。数字化档案占用空间小、储存信息量大、检索方便快捷、应用能力强、传输速度快,大大提高了办公效率,降低了档案管理的人力、物力、财力成本,减少了人工检索失误率,提高了办公效率,增强了档案服务的实时性、实用性、安全性和保密性,实现了管理科技化、检索便捷化、服务人性化,满足用户对档案信息快速传递和高度共享的实际需求。档案管理信息平台是档案工作标准化的重要手段,它将传统管理手段和先进技术手段有机结合,注重电子文件管理、档案管理的先进理论的具体应用和国际标准的贯彻实施,实现了档案信息传输网络化、档案管理自动化和档案信息利用在线化。通过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信息平台,树立了发展、创新的理念,充分发挥了档案管理部门的信息服务功能,推进了档案管理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真正实现了档案管理从保管范式向后保管范式的变革,真正实现了思想理念创新与技术方法创新。

因档案管理信息平台在厦门电业局上线运行时间不长,普及性不强,应用用户人数不多,有待进一步宣传推广;检索功能过于简单,有待广泛征求用户意见后,进一步完善;其他应用系统与档案管理信息平台的标准接口尚未建立,有待进一步建设实施;信息推送、信息订阅、嵌入式服务等应用模块尚未正式启用,还需要抓紧建设。

五、档案管理信息平台深化应用的前景

在现行档案管理信息平台的应用基础上,可进一步规范档案数字化信息标准接口,开发档案挂接辅助工具包,精细权限分层分级控制,完善档案日志跟踪,强化档案元数据管理和统计报表管理,提供主动性推送服务。待档案管理信息平台在厦门电业局逐步完善并深化应用后,将建立以高速信息网络为基础,档案数据管理为核心,内容建设为重点的统一有序的综合资源档案管理系统。新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将实现历史、现在、将来的档案管理,涵盖档案管理的接收、整理、利用和保管等环节,将档案管理的全部流程纳入系统一体化管理,并与各相关业务系统关联对接,实现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从而将档案管理信息平台进一步演化为专属供电企业的、资源更加丰富的、功能更加强大的、自动化程度更高的数字化档案馆。

正如加拿大著名档案学家特里库克所言,档案管理人员要停止扮演保管员的角色,而成为概念、知识的提供者,这样才能重新坐回上帝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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