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范文 方案 计划 总结 报告 体会 事迹 讲话 倡议书 反思 制度 入党

某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日期:2020-06-05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学科吧  【下载本文Word版

某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本文关键词:执纪,除恶,专项,斗争,强化

某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本文简介:某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根据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部署和xxx县委的具体要求,县纪委监察委立即行动,深入开展在扫黑除专项斗争中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现将相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1.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成立x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某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本文内容:

某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部署和xxx县委的具体要求,县纪委监察委立即行动,深入开展在扫黑除专项斗争中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现将相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成立x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察委也相应领导小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委巡察办、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县纪委监察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定期调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建立健全县纪委监察委内部归口管理机制,聚焦涉黑涉恶案件,紧盯党员干部这个整体,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点带面、以上率下,强化监督工作成效。制定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坚持零容忍、重高压、长震慑,列明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来。

2.履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县纪委监察委内部归口管理机制,聚焦涉黑涉恶案件,紧盯党员干部这个整体,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点带面、以上率下,强化监督工作成效。制定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坚持零容忍、重高压、长震慑,列明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来。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和成效

(一)思想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设机构

2018

2

12

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后,县纪委监委思想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了纪委常委会,联合县政法委成立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扫黑办),明确了工作职责、

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2018

2

14

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机关各室(部)主任、各派驻纪检组组长、各镇街纪委书记,召开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会,对各职能室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详细分工,要求建立涉黑涉恶信访举报平台和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同时要求全县各镇街纪委书记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中央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蝇贪”、群众身边微腐败结合起来,同安排、同部署。

(二)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察委要加强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尤其是县委政法委、公安、法院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扫黑除恶的整体合力。要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日常协作配合机制,党风政风监督室发挥牵头综合作用,纪检监察室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督办、查处和业务指导,宣传、信访、案管等部门按职能分工,抓好各自承担任务的落实。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明确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单位、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特别是公安机关要及时移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案件,可与

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实行问题线索登记上报月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信息互通和分析研判,对纪委受理或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查处,对公安机关查处的涉黑涉恶案件中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及时接受登记查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三)加大督察督办力度。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充分利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12388”举报电话、“人人拍”、网络直通车、微信等手段,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激发群众举报积极性。县纪委监察委将加大对巡察、明察暗访、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查处力度,经常性抽查,扩大发现问题的渠道,精准发力,建立涉黑腐败信访举报问题专门台账和问题线索直报平台,加大督办力度,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强化督办督查,尤其抓住涉黑涉恶与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实时掌握办理情况,逐件销号,对处置不及时、拖延积压的及时督促整改。

(四)严格执纪审查程序。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扛起监督责任,优先处置“保护伞”问题线索,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同步查处。讲究方法策略,坚持“打

早打小”,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涉黑涉恶倾向性的党员干部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置,对隐形的、轻微的“保护伞”及时挖出来、早解决,坚决做到小错、小案零容忍,防止把“小问题”拖成“大案件”。

(五)强化基层组织监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督促基层党组织担当好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改善基层整治生态,形成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基层腐败问题的发生,同时通过专项督查、实地调研、约谈了解等方式,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切实调度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担责,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六)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当前,城乡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涉黑涉恶腐败党员干部只是极少数。要注意把握政策,区分违法与违纪、涉罪与非涉罪的界限,特别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同一般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工作方法简单生硬、作风不严不深不细、普通工作失误等问题严格区别开来,慎重研判问题性质,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要准确运用党纪国法和相关政策措施,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能,既不能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降格处理,也不能人为拔高,防止为片面追求工作成效而下达指标,确保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得起人民的评判。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永宁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多次组织召开反腐败案件查处领导小组会议,通报研究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查处情况,对配合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各乡镇、各部门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特别是压实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结合实际,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

拓宽举报渠道,构建立体监督。通过发放涉农扶贫领域便民监督卡、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等形式,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认真受理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行业和领域检查、明察暗访力度,通过走村入户、现场接访、派驻巡察等方式收集线索、了解情况。同时将涉黑涉

恶腐败问题纳入今年首轮巡察工作内容,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相关问题。

立足职责定位,重拳惩治腐败。坚持扫黑除恶与基层政权相结合,加大对基层组织建设的监督。加强对村两委班子的监督,严防“村霸”、涉黑涉恶人员违法插手基层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严肃查处村两委班子成员煽动村民阻拦重大工程的建设以达到要工程、要资金的目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目前,已经对一起农村党员干扰基层组织建设的黑恶势力案件进行查处,给予留党察看

1

人。坚持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的反腐败斗争相结合,严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认真梳理涉黑涉恶违纪违法职务犯罪线索、严格审查把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网”、“关系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经过对历年来的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排查,梳理出

3

起涉黑涉恶线索,初核

3

3

人,立案

1

1人,给予党纪处分

1

人。

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执纪监察与政法机关的日常工作联系,建立与政法机关工作衔接和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XXX

县公安机关支持配合监察委员会查办案件工作办法(试行)》、《XX

县监察委员会与永宁县人民法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办法(试行)》、《XX

县监察委员会与

XX

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XX县监察委员会与司法行政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办法(试行)》等四个制度,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3

次。建立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结果反馈等方面建立了职务犯罪工作衔接机制,明确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单位、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

篇2:在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会上的讲话

在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会上的讲话 本文关键词:执纪,全州,会上,工作会议,审查

在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会上的讲话 本文简介:在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会上的讲话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XXX同志们:今天上午的会议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贯彻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召开我州执纪审查工作会议。二是进行全州执纪审查业务培训开班动员。刚才,XX同志传达了全国

在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会上的讲话 本文内容:

在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会上的讲话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

XXX

同志们:

今天上午的会议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贯彻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召开我州执纪审查工作会议。二是进行全州执纪审查业务培训开班动员。

刚才,XX同志传达了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如果大家用心听就会发现,会议以执纪审查安全为主题,内容覆盖执纪审查各个环节,并对全面从严治党做出安排。据中央纪委通报,就全国来看,20XX年,山西、浙江、云南三个省立案数呈下降态势,云南省执纪审查工作还存在着不到位的地方,这是中央巡视组提出来的。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同志专门讲了这次会议的定位,就是对年初纪委全会后工作的一次再安排。这次会议十分重要,大家应从以下几方面理解:一是对全年工作的再安排、再强化;二是对年初的工作安排的再补充、再完善;三是对前一段时间没有理解透彻、执行不到位的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就德宏州来讲,20XX年全州立案数与上年基本持平,20XX年一季度呈现上升态势,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是要迅速传达学习、安排部署,让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领会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上级纪委关于执纪审查工作的要求,明了任务确保抓好工作落实。

举办全州执纪审查业务培训班,州纪委常委会在几个月前就专门做了安排,目的就是主动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需要,有效提升全州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的业务水平和能力,逐步解决越往基层执纪审查业务就越欠缺的现状。当然,提高业务能力有多种方式,主要是靠自学,但培训也是很必要的。本来培训时间计划在4月24日、25日,但4月19日省纪委组织召开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座谈会内容刚好与培训主题相契合,我们就“两场谷子一场打”,将传达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执纪审查工作会议精神与培训一并进行,把培训时间稍微提前几天,利用今、明两天开展培训。参加培训的主要是各县市分管执纪审查的副书记、具体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州纪委州监察局从事执纪审查具体业务的同志。但提升业务素质不分部门,即使是现在不从事执纪审查业务的同志,也可以来参加这两天的培训。

下面,结合今天会议的主题,我讲两个问题。

一、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来看待执纪审查工作的重要性

(一)做好执纪审查工作才能保持反腐的压力。保持反腐的压力靠什么?杨晓渡部长在德宏调研座谈会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如果高压态势松了,纪律这根“高压线”就不带电,全面从严治党就是空谈。要保持反腐的压力就是靠执纪审查的高压态势。对于执纪审查工作,我们要有这样一个认识,只有坚持不懈反腐、持之以恒地把执纪审查工作做好了,真正做到应做尽做,反腐的压力才能形成,否则,没有执纪审查“这一手”做保障,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就会落空。。

(二)做好执纪审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的保障。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就是纵向和横向都要延伸。不能只是停留在中央、省、州这个层面,要向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延伸,除了靠宣传党的宗旨提升认识、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等措施外,还必须要有执纪审查这个强有力的推手,才能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否则,党员忘记了党的宗旨、失去了理想信念,出现了违规违纪问题怎么办?顶风违纪怎么办?就是要靠执纪审查、靠持续反腐的压力。

劝人向上向善有两种情况:一是有的人听得了劝,向上向善,精进不休;二是有的人怎么劝就是不向善、不好好学习,甚至还要违纪,这就只有靠执纪审查。执纪审查严不起来,只是说说好听话是不行的,只有把每一个环节都严起来,才可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不然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就是梦想,是水中花、镜中月,说着好听,做不到。

(三)深化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和理解。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座谈会专门提出,要深化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和理解。中央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就是一个不断深化过程,从2015年9月王岐山书记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到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后,中央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诠释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升华的。现在有些地方希望中央明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标准,要求把“四种形态”的刻度划清、方便操作。关于这点,杨晓渡部长在德宏调研座谈会上指出,“四种形态”当中蕴含着大量的方法创新的空间,如果过早的把制度拿出来,最后就把大家框死,讲到的就做,没讲到的大家就不做。现在一方面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在阳光下执行“四种形态”;另一方面,鼓励大家在“四种形态”的运用上不断的创新,用各种方法把“四种形态”做好。以我的理解,中央暂时不会划出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的准确刻度,明确地用文字表述出哪些违纪违规行为属于第几种形态。违规违纪的事例层出不穷、表现手法多种多样,怎么可能全部表述清楚,并用“四种形态”完全划分?这是需要大家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来把握。因此大家要在实践“四种形态”中再深化认识。

就德宏工作情况看,在准确理解、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工作方面是走在前面的,这点不必谦虚。20XX年制定出台了《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试行)》,并通过不断地实践来进行深化,从目前情况看,执行效果不错,浙江、广西等省内外纪委(纪工委)都来学习我们的做法,特别是浙江省兰溪市纪委来向德宏州纪委学习,我认为这相当于清华大学来向德宏师专学习,这就是我们自豪的地方。但是,目前把握得好、执行得好并不代表我们会一蹴而就,就一直走在前面,“前进的路上没有永远的排头兵,只有层出不穷的追兵”,就像跑步一样的,如果不努力向前冲不可能永远在前面。就州纪委来讲,虽然执行《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试行)》很不错的,但还要深化。下一步将根据执行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正式工作规范。

大家也要进一步深化对“四种形态”认识和理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停地思考:在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工作中如何准确理解把握“四种形态”,不要只是州纪委或是几个人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开动脑筋想,在实践“四种形态”、落实监督执纪问责中探索出一些路子来,这是一个长远的课题。比如芒市纪委,下一步就准备探索如何在具体事情当中拓宽纪委监督覆盖面。纪委的监督从哪里来?可以是具体的事例,比如城市管理当中的一些问题,只要有人来反映问题,我们紧盯问题查问题、解决问题,这也是一种监督。

只要是针对监督执纪问责方面这一主业的探索和创新,各县市、各纪工委、各单位都可以大胆探索,不要有什么顾虑,不要受现在社会上的一些思潮影响,认为纪委只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来工作就可以了,“创新多了不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就是靠理解后不断创新方法才能更好地执行。《党章》也是在深化实践当中逐渐形成规章制度,《条例》《准则》《规则》也是靠各级党组织一条一条的总结形成的。大家要转变思想观念,只要方向正确,探索和创新就不会错;只要是在合理化范围内探索,即使错了也不要怕,改正过来,重新探索就行了。所以,希望各县市、各单位不断深化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理解和运用,通过不停地探索和努力,从而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地方发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

(四)执纪审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本职工作。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三大职能,负责监督的只有党风政风监督室,而负责执纪审查的有好几个纪检监察室,这就说明执纪审查就是纪检监察机关业务中的业务,主责中的主责,大家要重视。重视不是凸显纪检监察室,更不是说其他的部门不重要,而是在纪委工作的同志要有提高执纪审查能力的紧迫感,要把这项工作当作本职工作来看。

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同志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在与执纪审查业务直接有关部门工作的,另一部分是有间接联系工作的。有些长年甚至一辈子在纪委工作,连基本的办案程序都不知道,真有点愧对在纪委工作了。凡是在纪委工作的同志都要学习执纪审查业务知识,不能一直把自己挡在执纪审查业务门外。即使不在纪检监察室工作的同志也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没有什么难的,只要用心。要求大家提升执纪审查能力,并不是非要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办案能手,而是要知道办案的基本程序、大致方法,最起码要会办案。不论是否在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工作,都要成为执纪审查的业务骨干,这样从非执纪审查工作岗位调整从事执纪审查工作时就没有业务障碍,缩短适应期。纪委的任意一名干部调整到任何岗位都能胜任,这就是要求大家提升“三项能力”的目的。

二、以学习理解《规则》为抓手,提高执纪审查的能力和水平

无论是哪个单位、哪个部门,做工作总是有法律或者规章制度做依据的,法院就按法律去审判,检察院按照各种法律去办案、去公诉。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以前有很多文件,现在进行了统一规范,就是《规则》。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就要以学习理解《规则》为抓手,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

(一)认真学习《规则》。中央纪委的《规则》出台后,省纪委迅速起草《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细致、操作性强,现在全国好多省份都来找省纪委学习借鉴。为了方便大家学习,州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已经把《规则》和《实施办法》汇编成小册子印发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大家要随身携带,有时间就拿出来翻翻,纪检监察干部连这个都不看、不学,那你要看什么、学什么呢?《规则》和《实施办法》的每一条规定都是执纪办案的依据,都要照着做,严格执行首先要学,只有多学多看、学深悟透,知道准确的术语、明白执纪审查的规矩。特别是纪检监察室等办案业务部门的同志,更是要随时看、随时学,做到提头知尾,遇到案件办理就会用。而不能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等着案件审理的时候或者遇到案子的时候才去翻一下,看看用到其中哪一条,就去学一下,抄一段,这样是不行的。

《规则》和《实施办法》的程序与以前相比改变了许多,要求更细、签字环节更多。大家要正确理解,其实签字就是要负责、要把关,不能认为执行《规则》《实施办法》一下子增加了很多麻烦,一点小事都去找主要领导签字。执纪审查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规则》执行,规矩就是规矩,制定了就要执行。

学《规则》是为了用《规则》,要形成学习《规则》的压力,通过不停地学习、探讨和交流,真正做到学懂会用,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在德宏州纪检监察系统能涌现出一批执纪审查能手。不瞒大家说,我也是在不停地学习,《规则》我已经学了10遍还是觉得没有全部弄通,等我全部熟悉了,就要与大家探讨里面的内容,包括县纪委、纪检监察室等在一线的同志,如果专业问题探讨不过我,那是业务上不用心。纪委副书记和常委要带头学,也要与其他从事业务的同志进行探讨。

(二)要全面提升执纪审查工作水平。要真正成为一个执纪办案的能手、高手是不容易的。目前,绝大部分人在执纪审查谈话的时候,就是把《党章》《条例》找来,让谈话对象先学习,然后根据举报以及掌握的情况,要求谈话对象一条一条地说清楚,基本就是这样的。提高工作技能的窍门是在实际操作,只有参与其中,知道具体操作步骤和内容并且不断总结才会提升。提升能力不外乎理论和实践,只要用心钻研、琢磨,把理论研究透彻,在实践当中好好运用,不断总结经验再去指导实践,如此往复,执纪审查能力就会提升起来。包括这次培训班,主要内容也是《规则》,大家要结合听课的内容认真思考,互相交流。除了讲课外,还可以安排讨论,今天晚上就可以安排两节课的时间,组织大家讨论,参会人员都要发言,培训有什么收获、执行新规有什么感受、工作中有哪些经验,大家互相探讨,互相分享经验,在分享中来共同提升。

(三)高度重视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现在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有安全生产责任,执纪审查也不例外,执纪审查安全就是执纪审查工作的安全生产。大家要高度重视,要研究透,执纪审查对象是人,一个个鲜活的人,甚至是一些层次不低的人,好多都是领导干部、是知识分子。如果一不小心,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安全问题,就会前功尽弃。近几年来整个纪检监察系统对执纪审查安全都非常重视,在办案点建设上投入很多,“两规”室、谈话室设施齐备、建得很规范,为什么要投入那么多,很大原因就是为了执纪审查安全,执纪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安全事故一切归零。大家都很清楚,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因执纪审查出现的安全事故也就那么不多的几件。但就是那么不多几件,因为事件太敏感,社会关注度很高,让人产生无限的联想,被社会误解为因纪委履职不当而发生事故。

虽然在实际工作中,使用“两规”措施的案件不多,但大家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按照程序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千万不能大意。包括调查谈话等环节也不能疏忽。今后,只要涉及到谈话,要把每一个环节,特别是一些重要环节的工作做深做细,比如,在接到谈话通知后,到开始谈话地点之前的这段时间怎么办?谈话以后等待处理的这段时间又怎么办?谈话对象在这个时候内心是忐忑不安的,这就是高风险环节,要非常小心,思虑透彻。

各县市纪委书记要时刻绷紧“安全无小事”这根弦,今天会后,要对纪检监察室等业务承办部门的同志多提醒、多教育,严格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执纪审查安全的具体要求,安全文明办案。办案人员作为执纪者,不能在谈话对象面前“高人一等”,没有这回事!即使是“两规”人员,在没有开除党籍之前,大家都是党内同志。案件突破不是吓出来的,更不是打出来的,不能一旦通知对象来谈话,就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往往祸就是这样闯出来的。更不把提高执纪审查水平等同于口号,那与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要求背道而驰。我们要靠强大的纪律震慑,让违纪者自己说出来。

(四)合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总体来讲,“四种形态”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目标,就是在党内真正形成一个良好政治生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另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也可以作为判断一件事情的指导思想。杨晓渡部长到德宏调研时指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里面是可以转化的,转化的条件就是态度。如果一个人犯了错,但是他认错、悔错,主动交代违纪事实,还积极改错,可以第二种形态向第一种形态靠拢;如果态度不好,欺骗组织、对抗调查,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骗组织,小事也会变成大事,不仅是第一种形态转换成第二种形态,第二种形态也可以转化为第三种形态。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是简单地判断,要从总体上把握,要严格按照制度、程序和评判标准来执行,切忌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作有弹性的制度,当作处理人情世故的一种手段,那是不行的。执纪审查程序非常重要,本来是一件事情,组织查出来的,还是违纪者自己说出来的,虽然都能看到事实,但结果不一样,背后是一名党员对党忠诚不忠诚、老实不老实。中央把对党忠诚老实上升到政治意识的高度来看,作为制度规定出来。大家可以想像,如果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党员留在党内,是很危险的。

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实事求是。去年以来,我们总结出纪检监察工作“一二三四五”做法,都是对社会的承诺。在具体工作中,无论是线索处置、还是作出组织处理,都要严格按照执纪审查的标准,对于实名举报或且有一定问题指向的,要初核;匿名举报的,问题具体、指向明确,时间地点人物说得很清楚的也要初核;该立案的必须要立案;不该立案的,没有必要勉强立案,绝对不会因为某一件事就降低执纪标准。这样做,可能会出现执纪审查立案数下降的情况,但不要刻意关注立案数,我们要迈着不变的步伐,行着不变的规矩,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持续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这是我们执纪办案的准则。我相信,正常的做事统计出来就是正常的结果,用非正常手段做的就是非正常的结果,当然,统计数据也要讲究方法,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信访等业务部门相互做好沟通协调,要注意把握好时间节点。

(五)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案件为重点深入推进正风肃纪。现在好多村干部规矩意识很差,见钱就想拿,群众的救命钱也要拿。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今年各县市纪委要对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党组织负责人党的观念淡薄、纪律松弛以及“小官巨贪”、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进行重点查处。这个不是下指标,更不是一阵风,只要是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都要揪出来,在判决时进行公开庭审,通知全县各村党组织负责人旁听,接受警示教育,形成震慑。这项工作20XX年是要兑现的,各县市到年底如果查不出这方面的问题,就说明该辖区内所有村干部都廉洁自律,年底县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要写出保证,进行签字背书。今后如果通过巡察等发现类似情况的,实行“一案双查”。据我了解,部分县市已经开展工作,这就是倒逼大家履职。

(六)高度重视扶贫领域、旅游市场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环节,紧盯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领域,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这三项工作现在是全省的重点,重点领域就要整出样子来。各县市纪委、各纪工委、委局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全程监督。在扶贫领域方面,党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想了不少办法,投入了大量资金,各县市纪委要紧盯扶贫领域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就严惩一起。在这样的形势下,还有人胆敢向扶贫款项伸手,性质恶劣,要尽快查出来,不管是哪一级的干部、不论金额多少,都要一查到底,这就是“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在旅游市场整治方面,社会关注度非常高,对应联系的纪工委要专门去跟旅游部门对接,摸清情况,做到心里有数,如果清理整治的高压态势下,我州还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涉及到的县市、联系旅游部门的纪工委,实行“一案双查”。在生态环保这方面,我们之前查处了盈江林业局部分领导干部失职渎职问题,监守自盗,以各种名目把上万亩的国有林地套到自己或亲属名下,性质非常恶劣,要查深、查透,查清以后进行公开通报。

(七)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自己摆进去。每年的中央纪委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都专门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要求,特别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以后,一年比一年说得具体,一年比一年要求得严。在纪检监察干部管理方面,我们的态度一直很明确,要把自己摆进去,要求更严、力度更大、绝不护短,“只搞锦上添花,绝不搞雪中送炭”,工作出色、成绩优秀的就向上级、向组织推荐;犯错违纪的绝不包庇,对于同样的错误,纪检监察干部还要罪加一等,从重处罚。包括在座的各位,如果违纪违规了,处理的时候我们会感到很伤心,但绝对不会手软。

今天再次给大家明确:对反映县市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上管一级,凡是反映县市纪委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普通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均由州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统一受理和处置。同样地,州直部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发生违纪行为,也是州纪委直接查处,不能包庇,要把严管自己、带头遵章守纪的压力传导到全州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身上,真正回应社会关切,用实际行动践行纪检监察干部

“打铁的人要做铁打的人”。这样做,不是不相信县市纪委,而是解决县市纪检监察干部有问题反映,县市纪委自己审查有许多不便,核实调查的结果也难于让社会和群众信服的情况。

要认真执行《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州预防腐败局纪检监察干部交心谈心办法》(以下简称《交心谈心办法》)。这是我第一次在大会上提到这项工作。为什么要出台这个交心谈心办法?以前上级经常会主动找下级谈谈,了解生活工作情况等等,现在不仅上级找下级谈少了,有时候下级找上级还不好找,这样就容易产业隔阂。对此我们进行了充分的考虑,制定管理办法,纪委带头把交心谈心工作做实。特别是把交心和谈心分开,这个应该是首创。交心就是指互相为了增加了解,大家就像朋友一样,有什么困惑、困难在一起聊聊,增进了解、增进感情;谈心是“打招呼”性质的,有指向性的,对于怎么谈都有明确的规定。交心谈话实行定期谈与随机谈相结合的方式,领导每季度主动找干部职工交心谈话不少于一次;干部职工也可主动找领导交心谈话。我给自己的规定是,每季度要与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纪委书记、各纪工委书记交心一次,

6月份以前,我是要完成的。

大家不要觉得这是形式,更不要觉得是小事,平时工作中的很多矛盾和问题就是交心谈心不到位、互相之间不理解产生的。因此,上级要主动关心下级,组织要更加关心爱护干部,这样下级的心就会热了。组织不是虚的,组织是一个个鲜活的人,有时候上级就是组织。在州纪委,我就是你们的组织。如果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来,遇到困难我就要为大家担当起来;同样地,大家也要认真工作,按规矩办事,不要想靠找关系、打招呼来获取晋升的机会,一经发现,能力再强的干部也会否决。有规定大家要认真执行,要认真学习《交心谈心办法》,把交心谈心的措施落实下去,关心团结干部,通过同事之间坦诚地谈谈,增进了解和交流,率先在纪委建立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关系。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以上《某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范文由学科吧精心整理,如果您觉得有用,请收藏及关注我们,或向其它人分享我们。转载请注明出处 »学科吧»最新范文»某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大家正在看...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范文吧 - 返回顶部 - 手机版
Copyright © 学科吧 如对《某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有疑问请及时反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