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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民政局文明优质服务承诺

日期:2020-05-15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学科吧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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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民政局文明优质服务承诺 本文简介:扬州市民政局文明优质服务承诺、实行首问负责、亮牌上岗和服务承诺制。对民政信访、机关作风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凡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居民做到〃应保尽保〃条件、对象、程序、保障金发放公开及时足额到位。咨询电话7340825、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政策公开、安置计划公开、优先安置的对象公开、安置

扬州市民政局文明优质服务承诺 本文内容:

扬州市民政局文明优质服务承诺

、实行首问负责、亮牌上岗和服务承诺制。对民政信访、机关作风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凡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居民做到〃应保尽保〃条件、对象、程序、保障金发放公开及时足额到位。咨询电话7340825

、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政策公开、安置计划公开、优先安置的对象公开、安置工作程序公开。积极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咨询电话7340763

、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评残、追烈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在七日内办结审核、上报手续。落实优抚对象的各项优待政策。咨询电话7340825

、加强婚姻登记和殡葬服务的规范化管理。在市区设立前往救助站指示路牌和救助热线电话依法管理、及时救助符合条件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咨询电话7340813

、民间组织首次申请登记明确告知办理程序和申报材料要求自受理之日起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在三十日内作出答复。年检上门集中办理。咨询电话7340812

、依法进行地名的命名、更名。首次申请告知办理程序和申报材料要求自受理之日起日内完成审查上报工作。咨询电话7347692

、严格按照福利企业政策规范福利企业管理工作严肃查处假冒福利企业新办、变更福利企业三日内办结审核、转报手续或作出不符合条件的答复。咨询电话7340799

、公开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每年至少一次向捐资人和捐资单位公布慈善资金和救灾捐款使用情况。公示电话7340851

、对彩民热情服务兑奖及时准确彩票公益金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并及时向本级募委会作出报告接受有关部门审计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公示电话7340775

、会同有关部门对有靠实求职愿望的随军家属一年内首次就业无待业双拥办咨询电话7360512

、老年人优待证件做到随到随办。老龄办咨询电话7342392

扬州市区婚姻登记文明服务承诺制度

1、市区集中登记的婚姻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婚姻登记员培训后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文明接待当事人耐心回答咨询杜绝服务忌语做到对结婚登记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对离婚登记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

3、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公开婚姻登记行政收费和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按规定出具票据禁止乱搭车收费。

4、不收受婚姻当事人礼品、礼金。

5、婚姻登记员在服务工作中刁难当事人或索取喜糖、礼品、礼金的经投诉核实后给予以诫勉、待岗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

6、承诺如不履行的请当事人向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投诉民政部门查实后一周内给当事人答复。侵犯当事人权益的对责任人及时给予处理。

广陵区婚姻登记处服务电话:7311544

监督电话7346461

维扬区婚姻登记处服务电话:7636228

监督电话7636228

邗江区婚姻登记处服务电话:7982786

监督电话7982786

扬州市区公墓文明服务承诺制度

1、凡公墓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

2、在为墓主服务过程中实行首问接待制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对选购者由专人全过程陪同。

3、服务项目、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在业务大厅公示不搞强买强卖搭车收费。

4、尊重购墓者的意愿墓型、墓址、安葬日期由墓主自行选择不强求。

5、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但尽力满足墓主民风民俗的要求。

6、墓穴制作执行合同化约定确保石料和工艺与合同要求一致。

7、来墓地安葬在墓主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骨灰安葬存放时间在1小时内完成。

8、对无主坟的确认严格按规定和确认程序办理对风化破损墓的修理从丧户提出开始半个月内完成。

9、在接待墓主的过程中做到热情耐心不收受任何馈赠和吃请。

10、在公墓业务大厅设有墓主投诉箱及投诉电话号码遇有投诉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扬州墓园服务电话7302030

茅山公墓服务电话7610748

双墩公墓服务电话7831167

扬州市殡仪业服务承诺

为规范殡仪业服务行为建立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殡葬职工道德教育树立行业新风为群众治丧活动提供文明、规范、优质、高效服务全市殡仪馆特向社会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一文明服务承诺

1、接待来馆治丧的群众做到热情周到坚持礼貌用语耐心回答咨询有问必答满足丧户提出的各种服务要求。

2、服务人员坚守岗位穿工作服佩戴工号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服务周到。

3、实现殡仪馆绿化、美化、净化以优良秩序、优良环境慰藉广大丧户心灵。

二规范服务承诺

1、从接电话到接运遗体、冷藏遗体、上门服务实行二十四小时全天候服务。

2、除特殊情况外凡预约联系接运遗体的做到准时到达。对凶杀、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及无名遗体的接运做到随叫随到。

3、丧户到达殡仪馆后由服务人员按照服务项目指导服务程序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为丧户提供方便。

4、礼厅告别仪式结束后按先后排列顺序运往火化间做到不插号火化坚持生、熟人一样忙时和闲时一样。

5、严格操作程序。接运尸体时做到轻抬轻放火化时文明操作做到不错化遗体不错给骨灰保证火化质量。

三行风廉洁承诺

1、严禁服务人员吃、拿、卡、要不得接受丧户的任何礼品、礼金以及宴请。

2、凡遗体身上的遗物、现金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归还其家属。

3、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公开收费标准经销的丧葬用品做到明码标价接受监督。

四履行承诺措施

1、如未能履行服务承诺属殡仪馆责任的丧户向当地民政部门投诉。属服务人员责任的丧户可向殡仪馆负责人投诉民政部门或殡仪馆调查核实后对责任者给予处理凡是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给予经济赔偿并将处理结果在一周内答复投诉者。

2、在治丧过程中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进行刁难、索取或接受红包礼品的经丧户投诉殡仪馆核实后给予诫勉、待岗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

3、建立服务承诺跟踪调查制度根据承诺内容请丧户指出单位或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为殡仪馆对服务人员的考评、奖罚的依据。

4、对投诉处理不满意者可向扬州市民政局或有关部门投诉。

承诺单位

本馆电话

监督电话

扬州市维扬殡仪馆

7612140

7636228

扬州市邗江殡仪馆

7720359

7982786

仪征市殡仪馆

3440777

3417642

江都市宜陵殡仪馆

6561356

6860890

江都市高徐殡仪馆

6681046

6860890

高邮市殡仪馆

4612585

4643593

高邮市临泽殡仪馆

4322161

4643593

宝应县殡仪馆

8265195

8242716

宝应县鲁垛殡仪馆

8265195

8242716

行风监督电话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

7340813

市民政局监察室

:7339073

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的“十八条规定”

五个不准:

1、不准在行使行政审批权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

2、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

3、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4、不准利用职权违规建房、分房、购房和公款装修住房江苏省政府

5、不准默许或授意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

五个严禁:

1、严禁搞沽名钓誉、劳民伤财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2、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

3、严禁以开会、考察、招商、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

4、严禁在各类会议中赠送礼品和纪念品

5、严禁向企业事业单位摊派会议经费。

四个严格控制:

1、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机关办公楼

2、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庆典和达标评比活动

3、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

4、严格控制会议和文件切实解决“文山会海”问题。

四个坚决制止:

1、坚决制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送礼

2、坚决制止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3、坚决制止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接待

4、坚决制止私自借用下级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车辆。

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

四大纪律

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八项要求

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五个不许

1、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如果有人给你送钱要坚决拒收推不掉的要立即上交组织。对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

2、不许“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记录在案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不予提拔重用。

3、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不许参与赌博。今后凡是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一律从严惩处。

5、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另外要注意纠正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

市民政系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六项禁令”

1、严禁推诿或刁难服务对象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2、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3、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4、严禁工作时间打电脑游戏工作人员之间打麻将以及参与各类赌博活动

5、严禁接受高消费休闲娱乐活动

6、严禁参与各类有色情性质的活动。

扬州市民政局违诺处置办法

落实行政过错和违诺责任追究制实行投诉查实处罚。对民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存在机关作风问题而被社会群众投诉或曝光的一经查实第一次给予黄牌警告第二次扣发福利奖金第三次给予待岗对影响较大、情节较重的将停职检查直至行政处分。

监督承诺服务电话7340875办公室、7340899组织人事处、7339037监察室。

篇2:市民政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市民政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本文关键词:政局,工作总结,上半年,市民

市民政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本文简介:乐昌市民政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半年来,我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多项

市民政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本文内容:

乐昌市民政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半年来,我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上半年民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1、做好社会救济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上半年发放春季春荒救济粮72.8吨、棉被179张、衣物128件,救济困难群众3000多人次。

2、城乡低保工作扎实有序。一是完成了城乡低保提标。我局按照(乐府办[2010]186号文)《关于提高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精神,从2010年11月份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6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90元,人均月补差为114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每月130元,人均月补差为65元;二是完成了下半年低保审批工作。在低保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下半年的低保核查、审批、录入工作,加强低保动态管理,使真正需要得到政府救助的困难群体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下半年全市新增低保户112户,清退了1160人不符合低保标准的低保户。目前,全市共有低保8471户,14562人。其中,城镇低保1107户,1716人,农村低保7364户,12846人。全市发放低保金965.1万元。

3、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顺利。一是及时发放五保供养金。截止6月底,全市有五保户994人,共发放五保供养金150万元;二是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从2010年11月份起,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供养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2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均提高到250元;城镇“三无”对象供养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50元。三是认真做好五保户医疗救助工作。对因病住院的五保户将其参合报销后的医疗费用予以全额解决;四是做好集中供养五保老人服务工作。根据五保对象的个人具体情况,对自愿入住敬老院且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及时办理入院供养,对不愿入住但需要有人照顾的,由村委会协调人员给予生活照料。采取入院进院自由,由五保对象自行选择供养方式,灵活解决五保户的生活照料问题。目前全市集中供养五保老人360人,集中供养率为36.2%,集中供养率位居韶关市各县(市)之首;五是完成了沙坪敬老院的建设任务。

4、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上半年,我市大病医疗救助153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5.6万多元。其中,慈善资助23人,发放医疗资助金9.6万元。

5、组织安排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春节前夕,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向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乡低收入群众及困难残疾人送温暖活动。共为85名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乡低收入群众及困难残疾人每人发放300元慰问金。

(二)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着力点,扎实开展村(居)“两委”换届工作。

1、按时完成村(居)“两委”换届工作。今年是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年,根据韶关市的部署要求,我市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2010年12月10日全面启动,截止3月25日,全市195个村、20个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顺利完成,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成员916名,推选产生了村(居)民小组长2944名和村(居)民代表6570名。我市选举产生的824名新一届村“两委”成员中,党支部委员587人,村委会成员732人;书记、主任“一肩挑”175人,占89.7%,同比上届提高17.4%;“两委”交叉人数495人,占84.33%,同比提高23.4%。92名新一届社区“两委”成员中,党支部委员60人,居委会成员87人;书记、主任“一肩挑”20人,占100

%,同比提高10%;社区“两委”交叉人数55人,占91.7%,同比提高17.5%。“两委”干部交叉任职和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比例首次均达到了省韶要求。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我市表彰了8个换届选举先进镇、10个先进村。

2、积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我们以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村级财务进行了审计。

3、积极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在换届前,各村(居)委会对财务审计情况进行了公开。在每月15日前,各镇(街道)将城乡低保信息在韶关市政府信息网公开发布。上半年,公开发布低保信息3260条。

(三)以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待遇为着力点,切实提高了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

1、积极开展创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市活动。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省、韶双拥办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第九届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市创建工作。认真履行双拥创建牵头单位职责,配合市双拥创建办,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城(县)68项指标,进行查漏补缺,狠抓亮点工作,完成了各项资料的归档整理。3月15日,省双拥工作检查考核组对我市创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市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并受到了省检查考核组对我市双拥创建工作的高度评价。

2、落实优抚对象政策,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从去年10月份起,我市提高了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及定期定量补助标准,落实了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今年上半年,我市全面实行了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结算服务。

3、完成了全市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全市共查出烈士碑8个,纪念园1个,零散烈士墓地45个。

4、做好退伍安置接收工作,积极扶持退役士兵就业。上半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56人。对全市39名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实行自谋职业安置政策,发放城镇兵自谋职业补助金90万多元。目前,正在组织动员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5、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春节前,由市四套领导班子带队,对驻乐部队、韶关军分区、马坝炮师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送去了慰问金10多万元。在我春节期间,我市举办了春节军民联欢晚会,为我市创建第九届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市活动再次推向高潮。

(四)以构建“民生民政”服务体系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平台的作用。

1、进一步规范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管。认真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重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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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社团进行了年检。上半年新增社团1家,法人变更2家。

2、积极实行人性化的社会救助。创新社会救助模式,改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坚持“先救治,后手续”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上半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0人。其中,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13人,支付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金16.7万元,使流浪乞讨人员都得到了政府的有效救助。

3、狠抓殡葬改革管理工作,全面提高火化率。上半年,全市火化遗体1186具,火化率为90%

。已建成了云岩镇公益性骨灰楼。

4、婚姻登记及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我局成功创建了“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今年,将婚姻登记处列为“文明服务窗口”创建单位(部门),婚姻登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六月底,共办理结婚登记2289对,离婚登记446对,补领结婚登记304对,补领离婚登记29人,登记合格率达100%。严格按照《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登记办法》进行收养登记,半年来,共接待收养咨询60余人次,发出“收养登记便民服务卡”56份,为35对有收养条件的当事人办理了收养登记证,圆了他们的儿女梦。

5、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步伐。一是及时发放高龄保健补贴。上半年,及时为符合条件的3名老人办理了发放高龄保健补贴。二是适时慰问百岁老人和困难老人。春节前,对我市17名百岁老人进行了慰问,每位老人发放慰问金300元;三是上半年为185位60周岁以上的老人办理了老年人优待证。

(五)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1、做好社会维稳工作。为切实维护广大退伍军人合法权利,化解涉军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针对九峰、两江、北乡等镇退伍老兵要求给予解放后退伍老兵优抚定补待遇连续上访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信访局于3月31日到九峰、两江镇与上访退伍老兵代表进行约访,做好政策解释,稳定退伍老兵的思想情绪,做好稳控工作。

2、认真开展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我局把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列入民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局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实施方案,对市委、市政府下达三大项创建工作内容、9项测评标准进行细化,将任务分解到各责任股室,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对创建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归档,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的检查验收。

3、组织开展第二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我市按照《2011年韶关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召开了

“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会议和五个行业劝募座谈会,积极做好捐赠发动工作。6月30日,在市府礼堂二楼会议室举行了捐款仪式。到目前,我市慈善会共接收捐款170多万元,并对接收的捐款情况在乐昌电视台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是自觉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

的工作理念。各党员干部认真兑现“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争做服务群众办实事的表率,以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创先争优”工作出发点,结合本部门和个人的工作特点,自觉履行职责。在婚姻

登记处、社会福利院、市殡仪馆设立文明窗口,开展微笑服务;二是继续开展扶贫开发“双到”工作。6月24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到扶贫开发双到挂扶点---坪石镇灵石坝村,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访贫慰问活动。将干部职工的8750元捐款购买了2吨高效复合化肥送到40户贫困户手中,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同时,还对该村特困党员进行了慰问,发放了慰问金;三是开展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6月10日,我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局长亲自为全体党员上了题为《学廉政、讲奉献、树新风》的党课。全体共产党员为201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进行了捐款,并缴纳了特殊党费、工会费。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按照党员发展规定程序吸收了五名入党积极分子为中共预备党员。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

5、狠抓计划生育工作。我局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兼职部门职责,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本单位计划生育率达100%。同时配合计生部门做计划生育工作,把好婚姻登记年龄关,按时向市人口计划生育部门提供婚姻登记与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收养法》,杜绝违反计生政策收养现象。加强本单位出租屋计生管理,与租赁人员签订计划生育全同,并经常性入户检查登记。此外,深入计划生育工作挂扶镇—沙坪镇开展计划生育帮扶工作。局领导坚持每月到挂扶镇开展计划生育调查研究,帮助沙坪镇解决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使沙坪镇的计划生育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韶关市民政局的部署,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和当前我局各项工作进展,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巩固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1、进一步加强汛期各项救灾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随时应对突发性灾害的一切准备,确保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及时查灾、准确报灾。

2、巩固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一是进一步细化城乡低保操作程序,完善收入核定办法。就申报程序、申报时限和受理人员职责做进一步明确,做到群众有困难及时受理,件件有落实、有答复。二是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办法,为基层对低保家庭收入的核定提供参考依据,力争做到公平、公正。三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纪检部门工作人员为低保工作监督员,促进低保工作进一步透明公开。通过具体措施进一步巩固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工作有序健康的开展。

3、改进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在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进一步拓宽救助对象,将低收入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施医疗救助。

(二)继续探索建立新型的社会福利体系。

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弃婴、孤儿的收养工作,依法开展家庭收养;抓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抓好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不断规范社会捐助行为,提升慈善事业管理水平。

(三)有效增强基层民主自治能力。

一是不断加强社区基层政权建设。突出便民利民的理念,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二是抓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抓好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集中开展以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切实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大力开展新形势下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八一”前夕对驻乐部队官兵和重点优抚对象开展一次慰问活动,召开好拥军座谈会;加强军民共建,不断丰富双拥活动新内涵;加强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共同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良好社会氛围;与教育、人社等部门协调,妥善解决驻乐部队军人家属就业问题;采取政府指令性安置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采取有效办法,抓好涉军维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努力提升民政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婚姻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对《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认知程度,为我市营造良好的婚姻法律法规执法环境。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优势,配合计生、卫生部门做好婚检的宣传工作,提高新人优生优育意识。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二是抓好各项殡葬服务工作。下半年主要抓好市区骨灰楼建设和两个生态性公墓建设,狠抓殡葬改革后进村镇的督导工作,全面提高火化率;三是加大对福利机构安全防火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存在隐患,确保福利机构财产和人员的人身安全,为我市社会福利事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四是切实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我市社会稳定。

(六)不断加强民政部门自身建设。

一是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政工作专业化水平,为民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着力培养团结务实的领导班子;三是进一步加强民政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努力打造民政为民、务实清廉的社会形象;四是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创先争优意识,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全市民政工作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七)继续抓好本部门计生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落实。

一是加强管理。针对我局计生工作层面广,业务结构复杂,计生任务较重,难度加大的实际,我们注重加强对计生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在评先、评优、评职称、干部提拔任用时,严格把好计划生育落实情况审查关,对违反计生政策的,一律按政策规定办,做到不留情面、绝不手软;二是强化措施。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考核,对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进行考核;三是重视计划生育宣传。利用大小会议在本系统和机关干部职工中宣传计生政策,在本机关醒目位置设置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横幅、宣传牌等媒体宣传人口计生工作等。四是坚持做好日常工作,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含单位挂靠户、房屋租赁户)和流动人口中婚育妇女的计划生育管理与优质服务,建立健全育龄妇女信息卡,采取一月一筛查,半年一普查,确保不出现计划外生育;五是及时向计生部门上报计划生育信息。

乐昌市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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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0年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

20XX年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 本文关键词: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XX

20XX年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 本文简介:20XX年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1]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民政局和残联的正确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镇民政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全面完成20XX年度民政工作任务,塑造了**民政的良好形象,为打造“两个重镇

20XX年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 本文内容:

20XX年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1]

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民政局和残联的正确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镇民政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全面完成20XX年度民政工作任务,塑造了**民政的良好形象,为打造“两个重镇”建设做出了贡献。

20XX年工作回顾

一、扎实做好“双拥”工作,全面落实优待政策。

1.全镇现有复员军人16名,在乡伤残军人2名,现役军人家属15户,退伍军人159名,其中带病回乡退伍军人8名,“两参人员”3名。四月中旬,对优抚对象家庭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按规定的优待面、优待标准制定优待评定方案,优待款总额为93594元。20XX年财政预算中优待款支出为9.5万元,“八.一”前夕将优待款及时、全额发放到户。

2.广泛进行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拥军观念,支持军队改革和建设。春节期间,镇党委政府与驻军武警指部队、消防大队通过座谈会形式,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的大目标,共同交流军地为黄山旅游事业和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建设经验,互报工作成绩,为努力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探讨新路子。镇政府组织慰问团,慰问驻军官兵,参观部队食堂、宿舍和训练场地,了解官兵生活和工作环境,军地双方还组织开展了健康有益的联谊活动。多年来,镇政府在尊重和爱护军队、保护军事设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驻军武警指部队和消防大队在支援我镇经济建设与公益事业建设、抢险救灾中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救济救灾及时到位,科学管理救灾资金。

努力践行“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服务宗旨,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救济救灾工作。元月27日,**镇遭受特大雨雪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约6500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3530万元。7月29日受第8号台风“凤凰”影响,**镇区域持续暴雨,引发山洪,导致部分农房倒塌。面对几十年不遇的灾害,镇党委、政府迅速响应抗灾精神,立即启动抗灾应急预案,动员全镇干部职工、各村居、各驻镇单位将抗灾救灾、安排好受灾群众生产生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抓实。

5月12日,我国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汶川地震灾区募捐,共捐款项超60万元,帮助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根据救助救灾经费管理临时突发性的特点,镇财政所设立专项经费帐户,在将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同时,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公开程序及时拨付到村(居)到户。

三、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水平。

1.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对39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村民实行了五保供养。每季度第一个月初,及时将五保供养专项资金和乡镇配套资金通过“一卡制”发放到户;救济救灾物资和年终救济款物发放优先考虑五保户。切实落实冬季防火、汛期防涝等安全责任制,确保五保户生命财产安全。

2.山岔村上张村民组和**居委会分别建立了老年公寓,床位数都在30个以上,其中山岔翡翠老年公寓入住率达62%,**居委会老年之家入住11人,住率达90%。

四、全面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镇共有242户(252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真正做到应保尽保,每季度发放低保金29946元。年初对农村低保对象和贫困户进行全面调查,将52名不符合参保标准的予以删减,将新增57户贫困户纳入保障范围,覆盖率达2.3%。认真贯彻落实《黄山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初又将21户城市困难家庭列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报。城乡低保对象采取一户一档建立档案管理,低保证全部发放到户。

五、提高民主管理水平,深化村务公开机制。

1.为认真贯彻省、市委关于区划调整工作的部署和要求,XX年6月顺利完成撤村建居工作,并完善配套设施,目前社区机制运行有序。

2.年初,根据黄山区村级规模调整工作总体部署,镇党委、政府结合本镇实际,依照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顺利完成村居合并工作。撤并过程中积极做好集体资产清理和处置,杜绝集体资产流失;按规定的职数配齐人员,开展工作。

3.3月份,顺利完成了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工作通过宣传动员、人员培训、选民登记、产生正式候选人等程序依法进行,整个过程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村居新班子产生后,立既完成交接工作,并建

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民主监督制度,认真研究制定三年任期目标和村委会建设发展规划,及时完成村民小组组长、经管员的换届,镇村两级及时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在上级检查验收中得到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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