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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房安全协议书范本

日期:2020-04-25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学科吧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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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建房安全协议书范本 本文简介:20XX年建房安全协议书范本为了切实落实巴东县安委会会议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把农村建房安全管理落到实处。按照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我村民委员会特与建房户签订本安全责任状,实行监督管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一、责任对象村支两委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房户

20XX年建房安全协议书范本 本文内容:

20XX年建房安全协议书范本

为了切实落实巴东县安委会会议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把农村建房安全管理落到实处。按照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我村民委员会特与建房户签订本安全责任状,实行监督管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一、责任对象

村支两委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房户为直接责任人。

二、村委会职责

1、严格把握建房安全审查关,严禁给非法建房户批准“三材”物资和供应电力设施;审查建房户的建房安全施工申请书,签订建房安全责任状并报镇安监办备案。

2、认真搞好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宣传,落实好建房现场安全员。明确职责,在房屋动工时,要组织建房户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好记录。

3、严格建房用地选址关,不能在滑坡或因建房可能诱发滑坡的地方建房。

4、对建房户的现场施工、电线设施、爆破物资管理、安全防护用具佩戴等方面进行监管。定期巡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给予及时指出,并责令改正,做好记录。

5、村委会要加强日常监管,若接到建房户的险情报告

必须在1小时内赶往现场,组织抢险,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并及时上报。

三、建房户职责

1、建房户必须增强安全意识,自觉进行安全防护,写出建房安全施工申请书,并上报村委会同意。

2、建房地址不能选在滑坡或地灾危险区,不能选在因开工、采石、挖土可能诱发地灾的地方进行建房。

3、建房户在建房时,要有具体的防护措施,雇请在施工管理方面有经验的人员参与建房,要明确一名现场监管员全天进行安全管理,给施工工人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

4、严格按照《东瀼口镇建房安全告知书》的要求进行施工。

5、服从村委会管理,若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村委会,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急抢险,配合村委会搞好善后处理,维持社会稳定。

6、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及安全生产合同,原则上要为施工工人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此责任状一式三份,村委会一份,建房户一份,镇村镇办一份存档备查。

村民委员会

建房户

章:

字:*年*月*日

篇2:抵顶工程款协议书特别提示

抵顶工程款协议书特别提示 本文关键词:工程款,协议书,提示,特别

抵顶工程款协议书特别提示 本文简介:抵顶工程款协议书乙方:2013年月日签定抵顶工程款协议书特别提示1、签订本协议之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充分协商。协议签订后,应按一个普通人正常的理解标准对条款作出解释,并双方不援引合同法中格式条款有关规定等理由作出条款无效或对一方不利的解释。2、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在

抵顶工程款协议书特别提示 本文内容:

乙方:

2013年

日签定

抵顶工程款协议书特别提示

1、签订本协议之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充分协商。协议签订后,应按一个普通人正常的理解标准对条款作出解释,并双方不援引合同法中格式条款有关规定等理由作出条款无效或对一方不利的解释。

2、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在本协议中有空白特别约定条款,供双方充分协商。协议签订后生效,未被修改的打印或印刷文字均视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为双方协商一致所同意的内容,且双方清晰知晓本协议所有内容及可能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承担。

3、本特别提示,为本协议条款的当然组成部分,置于协议内容的首要部分以突出其明示地位。

出卖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址:

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用坐落于

甲方开发的

,建筑面积共

平米

在交房或办理产权证明时有可能变更,实际以有关部门核定为准,该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双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款,单位为

元/平方米,

总价款为大写:

万元,小写:

元。

三、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本协议中约定房屋面积属预测(暂定)面积,如因计划、设计变更及其他因素,造成房管局测绘的房屋面积与约定的面积绝对值出现误差,双方同意按测绘面积和约定房屋面积平米单价据实结算房屋价款,房款多退少补,不计算利息。

2、双方约定以套内面积与分摊面积合计的建筑面积确认和计价依据。

3、甲方应当承担的面积差价款,应当在房屋实际交付前退还乙方:乙方承担的面积差价款,应当在接到交房通知后五日内支付完毕。逾期未能退还或支付完毕的,每逾期一日,应向另一方承担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4、房管局测绘的房屋实际面积与约定的面积绝对值差异在10平方米之内的,双方不得解除协议(退房):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定面积的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足;超过10平方米的,乙方可以选择解除协议(退房)。乙方解除协议(退房)应在面积差价款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乙方同意接收房屋。

四、付款期限及方式

见本协议特别约定条款

五、房屋交付期限

1、甲方所抵顶房屋于

2012

12

30

日前交付乙方,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房屋不能按期交付的,则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交付日期延期想当于该等事件影响持续的期间,该等事件影响持续的期间届满六个月后的次日起,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房屋总价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违约金。

2、交付期限届满5日内,乙方有义务到甲方售楼处或者甲方通知的地点办理入住手续。

3、乙方没有按照合同及本协议之约定付清,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办理产权的契税、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和办理产权证的费用、物业服务费并签署相关物业协议或其他应付款之前,甲方有权不予交房。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日期内办理交付手续的,视为甲方已按时交付。

5、乙方本人无法在交付期限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理办理房屋的交付手续,但书面委托书手续须经公正。

6、乙方在接收房屋时,除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并由甲方复核确认,房屋确实存在主题结构工程和房屋地基基础质量问题,并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居住使用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装修装饰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接受房屋。否则,视为甲方已经完成交付义务。

7、乙方认为交付的商品房屋要整修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保修义务,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根据《房屋质量保证书》及时提供保修服务。

8、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未能按期交付的,该房屋的一切风险与责任,包括该房屋有关的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自交付期限满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六、规划及设计变更

1、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甲方所抵顶房屋结构形式、位置、户型、尺度空间、朝向发生变化,并已经影响甲方抵顶房屋的质量或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在变更确定之日起30日内,通知乙方、乙方有义务在收到通知后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答复。乙方未在期限内书面答复的,视为接受规划、设计变更及因此而可能引起的甲方房屋价款等的调整,协议继续履行。

2、甲方未通知乙方的,乙方应当在入住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解除协议(退房)要求,否则视为接受。

3、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及第三方提供服务标准的变更,不视为甲方违约行为,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接收房屋、提出退房或主张其他权益。

4、其他经过审批或同意的规划及设计变更导致实际交付标准与协议约定标准不一致的,不再另行通知,双方执行实际标准。

七、装饰装修标准

甲方交付的房屋装饰装修标准详见附件一。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在房屋中预埋预设有线电话,有线电视等管线及接口点,如乙方需要开通,应自行向相关单位申请开通支付相关费用。

八、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运行

1、乙方确认在签订协议时已到实地考察,对地块的四至,周边的市政府规划和配套,环境状况都已熟知或了解,对公共设施的分布状况表示认可。

2、正常用水、用电、用暖于交房时达到使用条件:小区道路,绿化逐步配套。

3、非甲方原因导致在规定日期未达到使用条件的,达到使用条件日期相应顺延。

九、保修

1、保修期内甲方所抵顶房屋出现保修范围的问题,应在发现后的24小时通知甲方维修,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如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装修及使用不当等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赔偿损失的范围仅是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或可得利益损失等。

3、甲方对于乙方所抵顶房屋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进行维修,需乙方协助时,乙方应先行提供便利。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及时协助,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保护甲方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和管线。乙方对移交的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线。装修方案须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报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乙方进行装修施工或装修完毕的房屋不得影响室内及公共区域配套设施、管线及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恢复及赔偿责任。

十、产权登记

1、甲方应当在房屋实际交付乙方使用后18个月内,将办理权属权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相关备案。

2、因甲方的责任导致乙方不能在期限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按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一次性支付。

“甲方的责任”是指甲方无法按照产权登记机关的规定提供办理房屋产权证须由甲方提供的权属证件。

3、乙方应承担法律规定由其承担的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无法按期限办理完毕产权证,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协议解除

1、双方按照约定行驶解除权时,自守约方解约通知送达违约方之日,房屋抵顶关系解除。

2、乙方按照双方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提出解除协议并办理退房的,如需在有关部门办理注销等手续的,均应在向甲方书面提出解约协议要求之日起7日内,配合甲方办理必要的手续,否则视为撤销退房要求并无权再次向甲方提出退房。

3、如甲方依据本协议行使解除权,则乙方除承担约定违约责任外,还应履行以下义务:

3.1、自解除协议的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迁出房屋。如乙方未在收到甲方解除协议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迁出房屋,自该期间届满之第2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双倍于本协议所约定的房屋使用费及其相关费用,并向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对房屋已进行装修的,自己承担一切损失:

3.2、甲方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的,乙方应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如乙方未应甲方要求履行该义务,则由甲方履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3.3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自入住房屋之日起至迁出房屋并和甲方办妥交接手续之日止房屋使用费(按20元/建筑平方米·日计算)及其他相关费用:

3.4乙方应结清所欠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3.5如甲方收回房屋时产生差价损失,则乙方应承担差价损失:

3.6如甲方通过诉讼行使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权,则甲方合理的诉讼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应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自身原因导致解除协议延期办理的,甲方有权顺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利息等的时间,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5、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双方应当配合在本协议解除之日起15日内共同办理完结登记注销手续,相关手续费用由责任方承但。

十二、其他费用

乙方应向甲方或其他相关部门交纳下列费用:

1、水、电、暖、等设备设施运行及证照等费用;

2、办理产权证所需的契税,印花税等其他各项税费;

3、液化气管道设施费;

4、大修基金;

5、其他需要交纳的费用。

十三、广告效力及示范单位

双方确认:甲方通过口头、书面、实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讲解、广告、楼书、示范单位、沙盘、模型等)所表达或提供的信息都不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及甲方有关房屋的一切承诺的依据。甲方的售楼书、售楼广告的资料、数据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如有变化不另行通知(双方另有约定除外)。甲方展示的样板房不能理解为交房标准或协议的样品。

十四、通知方式

1、合同及本协议所有约定甲方通知乙方的条款,甲方均可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信函、传真、张贴统一公告或报纸统一公告等方式进行通知,无论乙方是否实际收到通知信息,均视为乙方已收到通知。

2、双方均需保证本协议中所填写的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箱等内容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必须与变更之日起7如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通知的责任由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自行承担。

3、甲方发出通知时,采取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短信方式的以发出时间视为到达时间;采用信函通知方式的,寄出3天后视为未到达时间;采用张贴统一公告的,以公告张贴当日为到达时间;采用报纸统一通知公告的,以发布公告当日为到达时间。

十五、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指定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签署《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物业管理费用。在乙方接收房屋时应当交纳初期物业管理费用。乙方拒绝掐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只要按照双方约定接受了物业,双方认可乙方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存在的事实上的物业管理关系。

乙方认可甲方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遵守有关物业管理规定。

2、甲方在社区内件事的地下,地上车库及车位在出卖前所有权属甲方。

3、未经双方约定许可,乙方不可在房屋外前面、屋面设置广告牌、灯箱等招牌标记。

十六、特别约定

1、乙方为甲方实施工程,工程完毕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决定以厂房抵顶(2892平米),装修工程款。

2、双方同意以乙方应付甲方房款总额抵付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或材料款。

3、如甲方超付工程款或材料款;乙方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或材料供货合同存在质量,工期等违约

,本协议及本协议相关的全部文件均属无效,房屋所有权仍属甲方。

4、未经甲方再次书面确认,本协议所涉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5、本特别约定条款效力高于本协议相关其他条款效力

6、支付工程预付款、合同、权据、由甲方签字生效。

十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应提交临河仲裁委会巴彦淖尔办事处仲裁解决。

十八、本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除非双方另外书面特别声明,本协议对双方所涉房屋转让事宜最高法律效力之文件,对双方有最高法律约束力。甲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双方另行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本协议自动转为正式《商品房屋买卖合同》与本协议约定的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甲方:

乙方:*年*月*日

附件一:

装修装饰标准

1、结构形式:多层住宅楼为砖混合结构:高层、小高层住宅楼为钢混结构

2、外墙:多层住宅的一层外墙贴瓷砖,其余部分为涂料:高层、小高层住宅楼的一、二层外墙贴瓷砖,其余部分为涂料。

3、门窗:多层住宅楼为塑钢窗,单框双层中空玻璃平开窗,阳台,客厅封闭式塑钢窗、开启扇有窗纱:高层、小高层住宅楼为断桥隔热铝平开窗中空玻璃,开启窗有窗纱:室内门无门扇、框、户门为防盗门。

4、楼梯:多层住宅步梯踏步为花岗岩石材,小高层住宅楼五层以上步行梯标准为水泥抹面:墙面用环保涂料:楼道设声控照明灯:铁艺楼梯扶手。电梯:按厂家设计要求标准配置。

5、室内装修:1)多层住宅楼墙面水泥砂浆抹面,墙面水泥砂浆找平层,顶棚清水混凝土现浇板,无窗台板,预留装修面。2)高层,小高层住址楼水泥砂浆讨口,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层,顶棚清水混凝土现浇板,无窗台板,预留装修面。

6、厨房:地面水泥砂浆找平,预留管线接口及装修面。

7、卫生间;地面基层防水处理,预留管线接口及装修面

8、供电系统:供电10A-20A电表,面板全部上齐,照明灯泡安装,照明空调及插座,各回路分控

9、供暖系统;:小区集中供暖,取暖费执行热力公司统一价格。

10、供水系统:市政供水,水表计量。

11、空调系统:客厅及主卧室预留专用空调插座。

12、通讯系统:每户安装直拨电话线,客厅及主卧预留电话插孔。

13、电视系统:客厅及主卧室均预留电视插孔。

14、保安系统:小区实行二十四小时封闭式管理,楼宇门小区分户可视对讲系统。

篇3:现场消防安全协议书

现场消防安全协议书 本文关键词:协议书,消防安全,现场

现场消防安全协议书 本文简介:工程名称:现场消防安全协议书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备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协议书共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法

现场消防安全协议书 本文内容:

工程名称:

方:

负责人:

方:

负责人: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备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协议书共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2.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登记;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的,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或清退出现场。

3.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各栋号、分包、外包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和各区域、层段等各级别和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对重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人员、防水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4.严格落实有关运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用火操作前,须对乙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以班组或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用火申请审批表》,由甲方项目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开具当天用火证。开具用火证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专职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代理应有书面委托;开具动火证时应严格把关,根据施工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必须要求乙方和有关作业人员配备接挡工具,并在动火证上注明具体要求和措施。有防水施工和火灾、爆炸危险作业的,应停止各种明火作业。

5.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水作业及材料存储进行审查、批准和监督、检查。做到工程内不设置宿舍和住人,不做仓库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可燃材料;对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负责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内,按有关规定设置、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和指示标志;制定整体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7.定期召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会议,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有针对性地部署做好防水施工、聚苯保温材料使用、冷却塔、贵重机器设备(电梯、冷水机组、空调机等)安装以及装修等各阶段的防火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施工现场的有关消防安全问题。

8.要求乙方提供施工作业和生活住宿方面的消防应急预案。

9.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调用乙方的相关人员及物资。

10.积极配合各级消防监督检查机关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参与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所属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防火组织及义务消防队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种的证件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在本施工区域内,尤其是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保证灵敏有效。

3.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操作前,必须到甲方用火审批部门办理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理。在操作中应确保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对电气焊割产生的火花、焊渣有接挡和封堵措施,并避免与防水施工、冷却塔安装等易燃危险性作业同时交叉进行;要清除周围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设专人看火监护。禁止非焊工进行电气焊操作。

4.负责对本单位在施人员进行消防法规、制度、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教育;进行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知识、技能教育。对施工现场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术特性,经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在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5.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工程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甲方指令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和库房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割和围挡。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等电热器具;使用液化石油气应经甲方批准,并办理合格证。乙方使用或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和登记,并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后才准许使用和存储。

6.负责所在施工区域及所属生活区宿舍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消防应急预案,保证所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等完好无损、灵敏有效,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并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指令。

7.经常进行自我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章用火、用电和违章操作行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通报甲方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消除消防隐患。

8.积极配合、服从各级消防机关、部门及甲方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于查出的防火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甲方备案。

9.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迟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10.因乙方责任造成火灾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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