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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急救措施

日期:2020-04-11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学科吧  【下载本文Word版

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急救措施 本文关键词:预案,急救,安全事故,施工现场,应急救援

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急救措施 本文简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急救措施1、本工程位于青岛啤酒厂内3#6#线包装至博物馆连廊工程,为加强实发事故的处理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持制定本预案。2、本预案适用范围:一般火灾,人员跌伤,坍塌及一般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3、事故的上报与现场保护1、

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急救措施 本文内容:

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急救措施

1、

本工程位于青岛啤酒厂内3#6#线包装至博物馆连廊工程,为加强实发事故的处理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持制定本预案。

2、

本预案适用范围:一般火灾,人员跌伤,坍塌及一般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3、

事故的上报与现场保护

1、

工地发生重大事故后,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项目部有关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应迅速组织抢险救护攻错的同时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保护,妥善保存现场的重要物证。

2、

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1)

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部有关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加强指挥,协调有关力量,对一些问题做出决策及时报公司有关部门。

(2)

抢险小组智慧施救和各项事故的处理工作,组织保护现场负责伤员抢险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

(3)

根据事故发生的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等。

(4)

要求所有人员掌握常用的急救只是并能灵活运用

急救原则:现救命后疗伤

急救步骤:止血、包扎、固定、救运

常用急救方法:

(1)

包扎:伤口包扎绷带及须清洁,伤口不要用水冲洗

(2)

碰伤:轻微碰伤可将冷湿布敷在伤口处,较重的碰伤应小心把伤员安置在担架上等待医生处理。

(3)

骨折:手骨或腿骨折断应将伤员放在担架上或地上,用两块长度超过两个关节,宽度不小于100-150mm的木板或竹片绑的在肢体的外侧,夹住骨折处,并扎紧以减轻伤员的痛苦和伤势。

(4)

灼烫伤:用清洁布覆盖伤面后包扎,不要弄破水泡避免创面感染迅速送医院治疗。

(5)

触电: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影节或用干木材等绝缘物把电线自触电者身上搬开,注意勿直接接触电者

如果触电者已失去直觉,应使其仰卧在地上,解开衣服使其呼吸不要阻碍。

如触电者呼吸停止,则应进行人工呼吸,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尽快现场抢救不间断的做人工呼吸并挤压心脏,不要等医务人员更不要不经抢救直接送医院,抢救触电人员时应耐心持久。

事故发生后迅速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对受伤人员施救绝不迟误。

包装车间至博物馆连廊工程脚手架施工方案

根据本工程情况,解决主体工程的结构施工和内装修应采用落地满堂脚手架。

材料施工机具:

1.材料准备:采用4.8*3.5的焊接钢管,主要用于脚手架的各种受力杆件,扣件采用十字扣.旋转扣.对接扣,脚手架采用4000*250*60木板。

2.脚手架工程所用材料在租凭公司租凭,根据计划进场,钢管应分别推放整齐。

搭设顺序:

摆设垫木—摆放扫地杆—自角部起依次向两边竖立杆,底端与纵向扫地杆固定连接,装设横向扫地杆与立杆固定在该扫地杆另一端连第二根立杆和第二根平行扫地杆,在该扫地杆固定第三.四根立杆,待每边竖起4根立杆后设第一步大横杆,校正立杆垂直和横杆水平

,使其符合要求后形成构架的起始段。依次向前延伸搭设直至第一步交圈完成,再检查一遍构架质量严格确保设计要求和构架质量,设置连墙杆—岁搭设进程及时装设连墙杆和剪刀撑铺设脚手板和装设作业层护栏。

脚手架在搭设前依据建筑物形状放线并根据柱距排好主杆搭设大横杆时必须在角部交圈并与主杆交圈连接,工人在架上搭设作业时,作业面上应铺设临时脚手板并用铁丝固定,当未完成整体脚手架搭设时在下班前必须对所搭设的架子部分进行临时固定以免发生意外。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统一交底作业,统一指挥,严格按照相应安全规范施工。

本工程先将脚手架搭至钢结构安装高度待钢结构吊装完毕后再在结构外侧搭设对排脚手架便于安装玻璃墙及层面,外墙装饰部分并用大芯板封护。

脚手架的排除:

1.

拆除脚手架前应全面检查脚手架扣件连接固定支撑系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根据检查结果编制拆除施工方案,拆架子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做到下上呼应,应后搭设先拆,先搭设后拆,固定件应随脚手架逐层拆除,当拆除最后一接主管时应先搭设临时支撑加固后方可拆固定件与支撑件拆除脚手架部件及时放至地面,严禁从空中抛掷及时清理堆放。

安全注意事项:

1.

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

2.

搭设施工用的脚手架材料必须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材料严禁使用,搭设时避开交叉作业,随时注意地基及脚手架的变化情况,如遇雷雨天气,钢手架上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

山东海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篇2:供电公司地震、地质灾害处置应急预案

供电公司地震、地质灾害处置应急预案 本文关键词:处置,应急预案,供电,地震,地质灾害

供电公司地震、地质灾害处置应急预案 本文简介:附件:地震、地质灾害处置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正确、高效、快速地处置地震地质等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地质等灾害给(以下简称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电力公

供电公司地震、地质灾害处置应急预案 本文内容:

附件:

地震、地质灾害处置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正确、高效、快速地处置地震地质等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地质等灾害给(以下简称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电力公司和应急管理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电力生产特点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

国家电网生〔2010〕1492号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气象灾害处置等四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国家电网安监〔2010〕1406号

《国家电网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闽电生产〔2008〕665号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处置自然灾害大面积破坏电网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和处置因地震以及泥石流、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造成的电网设施设备较大范围损坏或重要设施设备损坏事件。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把保障公司员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地震地质等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各类危害。

2.2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地震地质等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

2.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落实上级单位的部署,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开展地震地质等灾害预防和处置工作。

2.4

考虑全局、突出重点

采取必要手段保证大电网安全;通过灵活方式重点保障高危客户、重要客户应急供电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电。

2.5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充分发挥公司优势,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区域协作”快速响应机制,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作,整合内外部应急资源,协同开展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工作。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危险源分析

地震地质等灾害具有不可预测性,地处环太平洋地震带周围。

3.2

危害程度分析

地震地质等灾害除造成电网设施设备损毁,还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造成巨大破坏,导致交通、通讯瘫痪,水、气、煤、油等供应中断,电网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的开展应综合考虑以上因素。

4

事件分级

根据地震地质等灾害造成的损失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可能导致电网紧急情况等,将地震地质等灾害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一般事件。

4.1

特别重大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特别重大事件:

(1)国家确定为特别重大地震地质等灾害事件的;

(2)由地震地质等灾害造成电网设施、设备较大范围损坏,减供负荷或停电用户数达到《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特别重大事件的;

(3)地震地质等灾害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及以上的;

(4)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地震地质等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地震地质等灾害特别重大事件的。

4.2

重大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为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重大事件:

(1)国家确定为重大地震地质等灾害事件的;

(2)由地震地质等灾害造成电网设施、设备较大范围损坏,减供负荷或停电用户数达到《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重大事件的;

(3)地震地质等灾害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200万以下的;

(4)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地震地质等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地震地质等灾害重大事件的。

4.3

较大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较大事件:

(1)国家确定为较大地震地质等灾害事件的;

(2)由地震地质等灾害造成电网设施、设备较大范围损坏,减供负荷或停电用户数达到《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较大事件的;

(3)地震地质等灾害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及以上、

100万元以下的;

(4)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地震地质等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地震地质等灾害较大事件的。

4.4

一般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一般事件:

(1)由地震地质等灾害造成电网设施、设备较大范围损坏,减供负荷或停电用户数达到《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事件的;

(2)地震地质等灾害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下的;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地震地质等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地震地质等灾害一般事件的。

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

应急指挥机构

5.1.1为确保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处理体系有系统、分层次、上下一致、分工明确、相互协调、有效运作,根据设备地震地质等灾害程度,公司研究成立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职责明确、信息通畅、上下互通、指挥有力的指挥体系。

5.1.1.1

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安全总监以及办公室、政工部、营销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调度所、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工会、基建部、变电部、检修部、送电部、保卫部、物资公司、电力服务公司、物业公司、路灯公司、车辆管理中心、中心供电所及各供电所、新闻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等组成。

5.1.1.2

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办公室设在生技部,办公室主任由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总经理助理、安全总监、副总工、生技部、安监部、营销部、发展建设部、保卫部、调度所、送电部、变电部、检修部、电力服务公司、物业公司、物资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5.1.2公司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应急预案并成立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工作小组。

5.2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5.2.1

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5.2.1.1

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接受省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

(2)根据公司处置地震地质等灾害工作的需要,向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援助请求;

(3)统一领导公司抢险救援、恢复重建工作,执行公司相关部署和决策;

(4)宣布公司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决定启动、调整和终止事件响应;

(5)决定披露相关信息。

5.2.1.2

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办公室职责

(1)落实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2)开展信息搜集、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3)协调公司各职能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汇报应急相关信息;

(5)协助披露有关信息。

5.2.2

公司各单位职责

(1)生技部:负责电网在运设备设施现场抢险、抢修工作的组织、协调;

(2)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和社会维稳工作;

(3)财务部:负责抢险救灾、事故恢复及灾后重建所需的资金投入;

(4)安监部: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营销部:负责用户恢复供电及应急发电设备的调配工作。

(6)基建部:负责建设项目现场设备设施抢修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基建施工力量参加抢险救援、抢修恢复工作;

(7)物资部:负责应急及恢复重建物资供应及运输工作;

(8)政工部(新闻中心):负责媒体应对、舆情引导和信息对外披露工作;

(9)人资部:负责医疗救护和善后安置工作;

(10)调度所:负责电网调度和公司应急通信工作;

(11)工会:组织抗灾抢险队伍现场慰问,协助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并指导现场开展争创工人先锋号活动。抢修工作结束后,组织开展行政系统的评先评优活动。

(12)各生产单位:做好应急相关工作,接受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地震地质等灾害发生时组织做好人员撤离工作;灾害过后,应做好事故抢险、生产恢复等现场工作,尽快修复受损电力设施,恢复电网的正常运行,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并确保抢修过程中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6

预防与预警

6.1

风险监测

6.1.1

公司各单位及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应急办公室)应密切监测地震地质等灾害风险,落实风险预控措施。

6.1.2

风险监测的方法和信息收集包括以下渠道:

(1)在地震地质等灾害多发期,

应密切注意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地震地质等灾害预报,定期对处于地震带和地质多发区的电网设施设备巡查,掌握相关情况,制定并实施防震减灾措施,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公司应急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

(2)利用防灾减灾信息系统,及早获得各级地震地质监测台网和群测点监测到的地震地质等灾害微观前兆信息和宏观异常现象,密切观察地震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加强对所属电网设施设备的巡查,采取有效的减灾措施,防范突发地震地质等灾害对电网造成破坏,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公司应急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

(3)公司应急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应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相应的地震地质及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6.1.3

风险监测报告

各单位发现、获得重大地震地质等灾害风险信息后,应及时分别向公司应急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上报。

6.2

预警分级

根据地震地质等灾害的级别以及灾害对电网、电力设施可能造成的损坏程度,将地震地质等灾害预警状态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6.2.1

一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发布一级预警:

(1)国家发布地震地质等灾害红色预警;

(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可能的地震地质等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发布一级预警。

6.2.2

二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发布二级预警:

(1)国家发布地震地质等灾害橙色预警,地区可能发生电力设施损坏或供电中断的;

(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地震地质等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发布二级预警。

6.2.3

三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发布三级预警:

(1)国家发布地震地质等灾害黄色预警,地区可能发生电力设施损坏或供电中断的;

(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地震地质等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发布三级预警。

6.2.4

四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发布四级预警:

(1)国家发布地震地质等灾害蓝色预警,地区可能发生电力设施损坏或供电中断的;

(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地震地质等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发布四级预警。

6.3

预警发布

6.3.1

相关职能部门综合分析设施设备、电网运行风险,提出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预警建议,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公司应急办发布。

6.3.2

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司属各单位上报地震地质等灾害预警信息以及省公司应急管理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的预警通知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预警建议,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公司应急办公室发布。

6.3.3

地震地质等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地震地质等灾害的类别、

预警级别、

预警期、

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6.3.4

根据地震地质等灾害可能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紧迫性,预警信息可通过传真、

安全监督与管理系统等固定方式及时发布。

6.3.5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应急办公室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地震地质等灾害预警发布情况。

6.4

预警行动

6.4.1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预警行动

发布地震地质等灾害一、二、三、四级级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6.4.1.1

公司本部

(1)应急办和有关职能部门收集相关信息,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开展突发事件预测分析,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做好成立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准备工作;

(3)必要时启动应急值班;

(4)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组织应急抢修和医疗救护队伍、应急物资、应急电源、交通运输等准备工作,合理安排电网调度运行方式、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和应急信息披露准备。

6.4.1.2

各单位

(1)做好成立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工作小组的准备工作;

(2)启动应急值班,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

(3)按本单位预案规定,加强设备巡视、监测和值班;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对重要设施、场所进行检查;

(4)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对重要客户的供电保障工作;

(5)应急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所需应急电源和应急物资,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人员疏散或撤离准备工作。

6.5

预警调整

公司应急办或有关职能部门可以根据预警阶段地震地质等灾害发展趋势,预警行动的效果,提出对预警级别调整的建议,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6.6

预警结束

6.6.1

政府发布预警结束通知或经过预警行动后,事态发展已经得到控制且不满足预警条件时,可以结束预警。

6.6.2

公司应急办或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收集的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结束条件决定预警结束。公司应急办根据公司应急领导小组预警结束命令,发布预警结束通知,终止已采取的有关措施。

1

地震地质等灾害预警流程图

7

应急响应

7.1

先期处置

7.1.1

公司密切关注事件情况先期处置效果,责成各职能部门布置应急准备工作,防范、

减少灾害前期损失。

7.1.2

公司各职能部门依据本部门分工各负其责,组织、协调并及时调整电网运行方式,保证电网安全。

7.1.3

各生产单位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营救受困员工和其他人员,撤离、安置受威胁的人员;做好重要用户的应急供电工作;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沟通,通报有关信息、完成相关工作;初步收集受损情况,及时汇总并上报,并组织开展抢修工作。

7.2

响应启动

7.2.1各单位启动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响应,应立即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

7.2.2

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司属各单位启动本单位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响应上报后,立即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对事件的定级建议,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7.2.3地震地质等灾害事件,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指挥处置本区域发生的各级地震地质等灾害事件。

7.3

响应行动

7.3.1

特别重大、重大事件、较大事件、一般事件响应行动

7.3.1.1

各单位

根据事件级别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

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启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2)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值班。

(3)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领导小组汇报,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协助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4)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政府有关部门支援。

(5)各部门按照处置原则和本部门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a.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发生电网瓦解、大面积停电和人员群伤群亡;

b.调集应急抢险队伍,调配应急电源、抢险装备和应急物资,协调落实应急物资运输保障;

c.做好重要用户的应急供电工作,保障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用户安全供电;

d.组织向省电力应急支援交易工作;

e.组织开展对外信息披露工作;

f.组织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g.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工作。

7.4

响应调整

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领导小组或公司相关领导(未成立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领导小组时)根据事件危害程度、救援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按照事件分级条件,决定是否调整响应级别。

7.5

响应结束

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特别重大、重大事件、较大、一般事件响应由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终止事件响应,并发布终止命令;较大、一般事件由公司应急办分析评估后,提出终止事件响应的建议,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发布。

(1)政府有关部门宣布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已结束;

(2)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可恢复用户已全部恢复电网供电。

2

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

8

信息报告

8.1

报告渠道

8.1.1

预警行动阶段

各单位向公司应急办报告。

8.1.2

事件响应阶段

各单位地震地质等灾害事件处置工作小组向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事件处置小组办公室报告;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事件处置小组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8.2

报告内容

8.2.1

预警行动阶段

(1)各单位向公司报告本单位预警发布和预警结束情况;

(2)司属各单位向公司报告电网运行、地震地质等灾害预报动态、已采取措施等信息。

8.2.2

事件响应阶段

(1)司属各单位向公司报告本单位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情况;

(2)地震地质等灾害事件发生后,各单位向公司报告灾害发生时间、

地点和范围,对电网、用户的影响,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各单位向公司续报电网设施设备受损、电网运行、抢险进展、次生灾害、人员伤亡、余震及灾害发展趋势,应急抢修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装备需求等情况。信息报告格式及具体内容参见附件。

(4)必要时,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电力公司、市政府、报告以下基本情况:事件信息来源、时间、地点、基本经过、影响范围、已造成后果、初步原因和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8.3

报告程序

8.3.1

预警行动阶段

各单位向公司应急办和职能部门汇报信息,应急办和各职能部门将信息汇总后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告。

8.3.2

特别重大、重大事件、较大事件、一般事件响应阶段

(1)各单位向公司职能部门汇报专业信息,向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综合信息;

(2)各职能部门将各自专业信息汇总后向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

(3)必要时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电力公司、市政府、报告综合信息。

8.4

报告要求

8.4.1

各单位

8.4.1.1各单位向公司、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信息,必须做到数据源唯一、数据准确、及时。

8.4.1.2

预警阶段和公司较大、一般事件响应阶段,各单位执行每天一次定时报告制度。

8.4.1.3

公司特别重大、重大事件响应阶段,公司执行每天两次定时报告制度。

8.4.1.4根据公司临时要求,完成相关信息报送。

9

后期处置

9.1

恢复生产

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应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科学规划、

快速恢复”的原则,对善后处理、恢复重建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逐级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计划,快速、

有效地消除地震地质等灾害突发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9.2

保险理赔

各单位及时统计设备损失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核实、汇总受损情况,按保险公司相关保险条款理赔。

9.3

总结及改进

地震地质等灾害事件应急结束后,由地震地质等灾害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本预案和应急救援处置过程进行全面地总结、评估,找出不足并明确改进方向,及时对应急预案的不足之处予以修订。

9.4

奖惩

对在灾害事件处置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10

应急保障

10.1

应急队伍保障

10.1.1

公司按照“平战结合、反应快速”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队伍体系,规范应急队伍管理,加强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做到专业齐全、人员精干、装备精良、反应快速,持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0.1.2

在公司现有生产检修和基建安装力量的基础上,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组建应急抢修队伍。

10.1.3加强应急抢修队伍技能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与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动协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10.1.4在机构、人员变化时,应及时按附件填报并更新应急指挥机构及应急救援队伍名称和联系方式。

10.2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公司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确保突发事件所需的物资装备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10.3

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司持续完善电力专用和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公用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畅通。

10.4

经费保障

按照预算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应急方案的资金需求,提出预算外申请并纳入本单位预算调整。

10.5

其他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明确相应的应急交通运输保障、安全保障、

治安保障、

医疗卫生保障、后勤保障及其他保障的具体措施。

11

培训和演练

11.1

培训

加强公司各级人员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理论知识和技能学习,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应对地震地质等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指挥协调能力。

11.2

演练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地震地质等灾害处置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应对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通过演练,不断增强预案的有效性和操作性。

12

附则

12.1

预案评审和备案

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并及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备案。

12.2

预案修订

本预案应定期修订,原则每两年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及时开展预案修订工作:

(1)周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3)公司发生重大机构调整;

(4)通过演练和实际应急反应取得了启发性经验;

(5)电力监督机构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修订要求;

(6)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提出修订要求的。

12.3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制定,由生技部负责解释。

12.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录A

地震地质等灾害预警通知单

主送单位

发送时间

签发人

险情类别

预警级别

发布部门

预警概要

预防措施及工作要求

篇3:电力事故(故障)应急处理预案

电力事故(故障)应急处理预案 本文关键词:预案,应急处理,故障,事故,电力

电力事故(故障)应急处理预案 本文简介:电力事故(故障)应急处理预案自动闭塞和车站电气集中电力供应的可靠性直接影响正常运输秩序和行车安全,一旦发生事故中断供电,将造成信号关闭、电动转辙设备停止运转,给运输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必须尽快恢复供电、恢复运输生产。一、抢修组织1、自动闭塞、电气集中行车信号等一级负荷供电设备发生故障,电力工区闻讯

电力事故(故障)应急处理预案 本文内容:

电力事故(故障)应急处理预案

自动闭塞和车站电气集中电力供应的可靠性直接影响正常运输秩序和行车安全,一旦发生事故中断供电,将造成信号关闭、电动转辙设备停止运转,给运输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必须尽快恢复供电、恢复运输生产。

、抢修组织

1、

自动闭塞、电气集中行车信号等一级负荷供电设备发生故障,电力工区闻讯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电力供应。

2、

电力事故处理原则:首先查找分析判断故障点,发现后立即采取切除故障点等措施,迅速恢复信号供电,以保障正常运输秩序,然后进行修复。

3、供电段调度是电力事故(故障)抢修工作的总指挥,段定抢修方案、命令由调度下达,各级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在执行调度命令过程中,确因实际问题难以实施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段提出修改方案,批准后实施。

4、事故抢修负责人在处理事故时,要对处理的及时性、正确性负责,同时迅速将情况主动向段调度、车间领导汇报。段调度、车间领导对事故抢修负责人所指定的处理方案有问题时,可及时指出并予纠正。在特殊情况下,段调度、车间领导有权亲自指挥,下达事故处理方案。

5、抢修人员在查找处理故障时应携带绝缘操作棒、登高踩板、安全腰带、万用表等工具材料。要配齐事故备品备件、发电机、照明、通信、交通工具等,并定期进行检查,保持良好状态,为事故抢修创造良好条件。

、故障处理原则

1、区间信号点和车站信号故障,抢修人员应在与电务的分界点测试有无电压,如分界点电压正常时,抢修人员不得动电力设备,包括与故障无关的设备,作好记录并尽快向段调度和车间领导报告。如电务部门人员在场时,可将测试结果向有关人员显示。

2、配电所馈出柜开关跳闸,应首先判明跳闸类别(过流、速断、失压),在确认所内无故障且对方所自投及本所重合均不成功的情况下,应立即向段调度和车间负责人报告,车间、段应迅速查组织找线路故障。

3、当判明自闭(贯通)母线有电,而配电所自闭(贯通)柜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应立即向段调度、车间负责人报告,尽快检查处理。

4、配电所自闭(贯通)调压器故障需要退出运行进行检修时,应在故障发生后48小时内更换好。

5、自闭(贯通)电力线路不允许长期开口运行,架空电力线路发生故障一般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恢复原运行方式;电缆电力线路发生故障一般应在48小时内处理完毕,恢复原运行方式;实行越区供电后一般应在24小时内恢复原运行方式。

三、信息处理

1、

抢修工作中信息反馈必须及时、准确,尽快把故障点,故障跳闸时间,信号点通知时间,抢修人员出动、到达时间,立即向段调度和车间领导报告,同时尽快处理。

2、当电力工区接到段调度或其它部门有关电力设备故障的通知时,应立即组织抢修人员进行故障处理并向段调度、车间领导报告。

3、当电力工区接到车务、电务等部门直接通知时,应问明故障情况,立即向段调度、车间领导报告,并迅速到现场检查处理,现场处理人员应将处理情况向段调度、车间领导及时报告。

四、故障查找及处理

1、配电所自闭(贯通)馈出开关跳闸,对方自投、本所重合均不成功时:

(1)

两所中间拉开线路开关,两端试送,一端首先试送成功,另一端再选优拉开线路隔离开关试送,最后确定故障区段;

(2)

在故障区段找出故障点,进行处理。

2

、自闭(贯通)线路发生接地故障(适用未装设接地故障自动检测设备的区段)时:

(1)首先判断接地性质;

(2)段调度要点拉开中间隔离开关判定接地侧;

(3)接地段逐段要点倒闸判定;

(4)在判定的接地区段查找,找到故障及时处理。

3、自闭(贯通)线路发生缺相故障时:

(1)配电值班员、段调度要按要求加强对仪表、微保、远动等监控设备的监视,以保证能及时发现缺相故障。

(2)配电值班员发现缺相故障时,应立即报告调度,在有电力远动系统的区段,调度要运用远动系统判断出缺相故障区段,并切除故障、恢复无故障区段的正常供电

(3)接段调度通知电力工区在判定的缺相区段查找,找到故障及时处理。

在以上分段试送电查找故障区段的过程中,在有电力远动系统的区段,调度要利用电力远动系统在15分钟内判断出故障区段,并切除故障、恢复无故障区段的正常供电。当电力远动系统不能正常运用时,电力工区应就近分断隔离开关,迅速确定故障的大至区域,并尽快恢复无故障区段的正常供电,然后组织抢修人员进行故障巡检。电力工区应按规定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维护。若发生故障时电力远动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延误抢修时间,段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电力工区予以考核。

在以上线路跳闸和接地故障处理过程中,段调度所通知的一切故障巡线,均应视为线路带电,如需处理时,必须向段调度申请停电,只有在履行停电许可工作手续后方能进行事故抢修。

4、区间信号故障:

(1)首先测量分界点有无交流电压,如电务人员不在场,测量互供箱;

(2)电压正常,不准任何人动电力设备,并作好记录,通知电务人员;

(3)分界点无交流电,检查低压互供箱、信号变压器等设备,迅速恢复供电。

5

、车站信号故障:

(1)先测量分界点两路电压是否正常;

(2)若有一路电压正常,通知电务开通电气集中;

(3)两路均无电时,检查变压器、接触器等设备,迅速恢复供电;

(4)两路均无电时,确认为我方故障而不能及时恢复时,应立即采用发电机临时供电确保一路电源的正常使用,以确保车站信号;

(5)因检修或事故处理,当更换或改接引线时,应确认引入信号设备的二路电源相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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