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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单招录取原则、免试条件

01.南京视觉美术职业学校高考招生原则

1、除单独招生计划中非常注明的专业外,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俄语,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教师均以英文为课堂语种。凡是录取时对英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学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校录取就业信息网上予以发布。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态的规定,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院校录取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要求。

3、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考试数量和联考成绩的总体状况划定录取总分最低控制线。在超过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统考中,分专业、按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拟录取名单。若该专业一志愿未招生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统考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方法进行录取。

4、考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不能进入其它学校。

5、若单独招生计划无法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普通学校录取计划,在普通学校招考考试招生时使用。

6、考生来校参与单独招生联考交通食宿自理。

7、考生被大学即将录取后,与高中普招新生享受同期待遇。

02.南京视觉美术职业学校高考保送条件

1、在校期间参与由教育部承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学校技能技能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取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中报名手续后可向相关的高职院校提出申请,由大学组织考评,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与高职单招考试。

2、具有初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省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头衔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院结业生,经省教育厅确认资格、高等职业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学校面试录取。

03.南京视觉美术职业学校高考录取专业和计划

1、学院单独招生计划的制订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根据,并严厉遵守高等教育录取联考委员会对单独招生学校计划数的有关条例,由招生就业处强调建议方案,报学校领导审定,并经教育厅核准后执行

2、学院单独招生计划借助生源所在地录取管理部门,按要求的形式向社会给予发布

南京视觉美术职业学校高考招生分数线(个别专业、信息请咨询老师为准)

1、专业名称:会展策划与管理,单招计划数:120,最低录取分数:180,学费:4800

2、专业名称:商务外语,单招计划数:60,最低录取分数:130,学费: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