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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大学是建立于1951年的全国优质全日制本科高校,是国内特色高水准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下面就由回国留学网带你们知道一下“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大学录取章程(2022年实行)”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大学录取章程(2022年实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招生工作的成功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录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考录取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国标代码,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地(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发布的为准。

第五条办学地址:江苏省杭州市松江区格致路309号

第六条学校简介:学校创办于1951年,荣获美国特色高水准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全国优质本科大专学校、江苏省高水平专科学校建设单位等多项荣誉头衔,拥有以航海科技专业群为龙头,船舶与海洋项目、港口与智能工程、航运经济与管控等3个专业群为骨干,信息科技与人工智能、文旅与设计等2个专业群为支撑的“海陆并举、一体两翼、多维拓展”的专业集群。其中,中国传统高水准专业群1个,省高水准专业群4个,省重点专业群4个,国家变革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7个,央财支持服务行业发展能力专业3个,交通运输部示范专业点3个,省品牌专业1个,省骨干专业5个,省特色专业3个。

第七条颁发学历的学院名称为: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大学。对在要求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结业要求的教师,颁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兼任校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九条一中录取就业处是大学组织和推进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小学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总监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召开,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行招生阳光工程。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等原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校党委会议研究确认后,报经理部门审批。经初审后,由各州(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组长部门向社会发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按照各地(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