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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组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推动大学招生“阳光工程”的施行,规范大学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成功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定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条例,结合学校实际状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简称为“黑龙江工程大学昆仑旅游学院”,国标代码:,是经国家教育部同意的公办专科独立学校,主管部委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三条学生学业期满,本科卒业生授予经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黑龙江工程大学昆仑旅游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结业证书,对符合学位颁授条件的大专毕业生同时颁发黑龙江工程大学昆仑旅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大专(本科)结业生授予经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黑龙江工程大学昆仑旅游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本科)结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大学纪委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委监督,同时欢迎考生和父母、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一中成立以教授为主任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审议学校录取章程,研究制订高中录取制度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难题做出决策。同时2022年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录取分数线,根据国家有关条例,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平等、公正。

第六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大学组织和推进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院招生工作日常事务2022年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录取分数线,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生组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

3.根据上级主管部委批准的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组织举办招生宣传、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父母介绍中学情况和招生原则,不做误导考生和父母的宣传和承诺。

5.做好网上录取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

第七条高中录取计划根据省教育厅批准的分省分专业录取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录取人数,以生源所在省招考管理部门公开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八条本科专业学制4年,高职(本科)专业学制3年。

第九条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一中承认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确认的加分政策。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2022年录取计划以省教育厅、教育部批准的计划为准。依据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工作要求》,本着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