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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自然情况说明及招生计划信息说明

一、学校自然状况表明

1.学校全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区:辽宁省南京市沈北新城道义南广场37号。

3.办学类别:普通高等院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方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5.4万立方米(约合1731.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1平方米;生师比17.9;专任教师1042人,其中具备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重为46.4%,具有研究生学位学生占专任校长的比重为93.2%;教学科研仪器设施总值亿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施值.3元;纸质书刊127万册,生均60.7册。

二、计划尤其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方法和办法: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按照大学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院大学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育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演进急需的传统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本科英文专业及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俄语应试语种为英文;交通物流专业、飞行技术专业、飞行器品质与可靠性专业是为民航事业培养人才的专业,专业教师需学英文以及毕业时要超过民航对英文的规定,学校法语课程只安排英文课堂,请日语语种以外的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大学招生计划根据省教育厅批准的分省分专业录取计划执行。在中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录取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规定、综合能力档案的使用方法,以当地教育录取联考部门及大学官网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注:最终费用标准待上级部门同意后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大学生在高中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要求的内容,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学院大学结业证书,达到沈阳航空航天学院学位颁授标准的授予沈阳航空航天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缴纳标准

(1)费用:各录取专业收取费用标准详见“三、专业修改说明”表学费一栏。

(2)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1000—1200元/生*学年。

上述各种收费,由上级有关部门统一核定,严格按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若上级有关部门更改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学费的退费办法: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变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难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件的规定,学生中途休学或延后结束课业,学校按照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费用和住宿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