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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考试目的

  通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成绩,激励学生主动自觉地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形成健康运动的观念和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切实增强学校体育教学的实效性。

  二、参加对象

  所有参加升学(指升入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普通班、技校等)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含在外地就读,户籍在本市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本市户籍1996年9月1日后出生的历届生均应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三、考试项目、分值、评分要求及标准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体育考试注重学生整体素质要求与个体发展差异相结合,增强学生的选择权和发展权。依据浙江省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体育考试报名时由考生本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考试项目范围内申报确定选项。测试项目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共40分,其中必测项目10分,选测项目每项10分。

  1.必测项目: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2.选测项目:包括游泳、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60秒)、掷实心球(2千克)、篮球运球投篮、引体向上(男生)或仰卧起坐(女生,60秒);

  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游泳选项测试,其他项目我市采取过渡政策,即2014年考生可直接从6项自主选择3项或2项(2015年开始由市教育局在考前1个月或1个半月邀请相关部门人员现场从中随机抽取4项或3项)进行测试。

  2014年选测项目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

  (1)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获满分的考生

  可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游泳和自主选择项目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2)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未获满分的考生

  如考生首先确认将游泳成绩计入总分,则该类考生可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游泳和自主选择项目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其余考生在自主选择的3项目中进行测试,并在游泳和自主选择项目中,取其中 最高3项成绩计入总分。

  (3)未参加游泳选项测试的考生

  参加自主选择的3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二)评分要求和标准

  2014届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中,考试要求及评分标准按附件2、3执行。

  2015届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中,中长跑(男生1000,女生800米)、篮球和游泳项目评分标准进行调整。(评分标准见附件4)。

  四、考试时间

  集中测试项目中,游泳选项于2013年8月进行 ,其他项目考试时间在2014年4月中下旬。

  五、有关规定

  (一)体育考试在市教育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普教科具体组织实施。除游泳选项外,2014年继续使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专用测试器材进行考试,考生使用IC卡识别个人身份,记录考试成绩,实行电子化管理,并全程录像监控。学校须做好考生集中考试报名工作,以便统一、及时、准确地做好考生报考信息的录入工作(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免考及缓考(申请表见附表5)

  1.考生因残疾,免修体育课的,又持有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残疾证,该类考生可以考前提出申请,提供残疾证经面检,同意后准于免考,以32分计入升学总分。

  2.考生因疾病,免修体育课的,可在考前提出申请,提供市级人民医院专家级医师签名、由医院盖章的证明(包括本人详细病历),经面检,同意后准于免考,以24分计入升学总分。

  3.考生考前因病、伤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应在考前提出申请,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本人详细病历,经市教育局中招办批准,免于考试,根据该生平时升学体育考试项目的测试成绩确定相应分数。平时测试总分在20分以下的给予16分计入升学总分,平时测试总分在20分及以上者给予20分计入升学总分;其中2013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为优秀级的学生,因病、伤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应在考前提出申请,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签署意见,市教育局中招办批准,以24分计入升学总分。学校必须张榜公布名单。

  4.女生例假期间及临考前发病或受伤者,由学校统一到指定录地点申请缓考,经在场医生核准,予以缓考统一组织补考。如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可申请免考,经批准后按免考规定给予计分。

  5.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如考生自行放弃其考试项目,该项目作零分处理,按已考项目最后得分计入升学总分。考生中途因伤、病不能坚持继续考试者,如本人要求补考,经该项临场裁判证明,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准后,参加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组织的补考,该类考生已考项目成绩有效,只准参加未考完的项目及后续项目的补考。

  6.无故缺席不予补考。无故放弃规定考试项目的考生,不予录取到高中段学校。

  (三)体育中考成绩全大市范围内予以认可。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原学校所在地参加体育中考(需持当地有效成绩证明并加盖教育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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