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科吧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方案 >> 工作方案 内容页

“消防安全星级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消防安全星级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提高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维护中小学校平安、和谐环境。

  二、参加方式

  公安消防和教育部门广泛发动,各中小学校申请参加,每年“消防安全星级学校”申报总数不低于学校总数的25%。每年经市、区级公安消防、教育部门共同考核评定,一年评定一批。

  三、消防安全星级学校基本标准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防火巡查、应急疏散演练、安全奖惩等措施落实;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符合消防规范要求;义务消防组织健全;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完好有效,无重大火灾隐患。

  (二)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教职工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学生懂得基本的防火、报警、逃生常识;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三)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学校应落实好相关学科课程中消防安全教育内容,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分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趣味运动会、消防主题班会等活动;组织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观一次消防教育馆。每学期放寒(暑)假前,布置一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业;每学年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应急疏散演习,师生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率达100%。

  (四)消防安全宣传落实。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119消防日”等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橱窗、板报、校园电视、广播、网站等阵地经常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每学年在周边社区与公安消防部队共同组织一次大型的消防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四、星级划定和评定标准

  三星:考核评定70-79分

  四星:考核评定80-89分

  五星:考核评定90-100分

  三星级“消防安全星级学校”由区公安消防、教育部门联合发文命名,并报市公安局消防局和市教育局备案;四星级、五星级“消防安全星级学校”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和市教育局进行评审并发文公布。

  五、活动要求

  “消防安全教育星级学校”创建单位,要制定年度活动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组织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与当地学校建立创建活动联系制度,及时提供教员、场地、资料等方面的支持,利用和发挥好消防站、消防教育馆等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指导、配合学校开展创建活动。

  2014年创建的三星级学校以上占全区中小学的40%,为确保创建任务的完成,请各中小学于9月29日前上报申请表,由市考核评估的四星级、五星级学校具体考评时间另行通知,三星级学校考评与“等级平安校园”评定一并举行。各校申报情况和评定结果将作为等级平安校园及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创建申请表和创建情况介绍一式两份交区教育局综合科,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z。

TAG标签: 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