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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飞龙杯”教学奖复评实施细则

  县“飞龙杯”教学奖复评实施细则

  根据县教育局“龙教研(2014)208号文件”精神,我县第八届“飞龙杯” 教学奖评选活动,将通过初评、复评、联评等程序,采用“访”、“查”、“听”等方法进行。目前各地初评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复评实施细则制定如下:

  一、评选程序与步骤:

  第一步,由县教育学会组织各类各学科评委进行复评。

  1、组织人员分头到各学科参评对象所在学校,按文件要求通过“访”(座谈会、专访等,广泛听取意见)、“查”(认真查阅教学计划、班团队活动计划、备课本、学生作业本、本人总结、论文、发表的文章和各类荣誉证书原件等)对参评教师的师德表现、业务工作情况、教育科研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察,并按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填好考核表(见附件,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

  2、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限定授课内容,限定备课时间,集中借班上课。通过“听”课(随机随堂而定,评委背靠背打分,不搞事先“排演”,不得弄虚作假,任课教师要回避本校自己所教班级),考察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并按“县‘飞龙杯’ 教学奖评选课堂教学评估表”要求打出分数,填好考核表(见附件,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

  3、根据以上考核与课堂教学成绩,产生本类本学科二、三等奖对象,并推选出参加一等奖联评对象。

  4、借班上课时间:4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上课抽签:小学组事先由教育学会公正,教研室组织教研员为各位参评教师抽好上课顺序签,上课内容由各参评教师自己抽签,提前2小时抽签备课(个别学科另行处理)。中学组提前一天由参评教师本人抽签确定上课顺序和备课内容。

  第二步,由县总评委对各类各学科入选教师进行统一联评,产生本届“飞龙杯” 教学奖一等奖人员,最后由县教育学会负责审核、公布获奖名单(2015年5月15日前完成)。

  二、设奖比例:

  按照全县参评人数70%左右的比例设奖,其中一等奖占参评人数的6%,二等奖占24%,三等奖占40%。

  三、评委组成:

  县学科评委由学科教研员任组长,抽调县学科骨干教师4-5人组成,本校该学科有参评对象的应回避。县总评委分小学、中学两个组,由县教研室有关教研员组成。

  附:县第八届“飞龙杯” 教学奖复评考核表

  县“飞龙杯” 教学奖评选课堂教学评价

  县教育学会

  县教育局教研室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县第八届“飞龙杯” 教学奖复评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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