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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中学档案统计制度

  附属中学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室指定专人兼管档案统计工作;负责全校档案构成(含人事档案)、档案利用、档案工作人员构成、档案室基本概况等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上级档案部门需要的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

  二、抓好档案统计的原始记录工作。档案的登记是档案统计的基础,应结合实际,做好各项原始材料的登记,主要包括下述内容:

  1.卷内目录;

  2.案卷目录;

  3.档案收进、移出登记(可按类别,分别设置登记薄);

  4.档案利用与利用效果登记等等。

  三、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到年末各类档案的递增数据应做到类别清楚,数字准确无误。

  四、上级档案部门需要的各类报表,要按时间要求,准确无误地报出,所报各类数据不得弄虚作假。

  五、统计人员要将统计工作穿插在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移出、销毁、利用等各项日常的工作中进行,随时保持实物(案卷)与帐目相符;每年底对本年度的各类数字要进行综合统计,形成完整的统计资料。

  六、统计人员要依据统计的数字及报表中的各项统计指标,进行调查,综合分析、对比,从中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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