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科吧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制度 >> 行政管理 内容页

德明中学教职工会议和活动纪律制度

  德明中学教职工会议和活动纪律制度

  为确保学校工作的严肃、有序、高效,特制定会议和活动的纪律制度。

  本制度所指会议包括学校行政干部会议、教职工大会、年级组会议、教研组会议以及其他由学校和学校各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其他会议;本制度所指的活动包括升旗仪式、学习培训、工会活动、参观学习等由学校和学校各职能部门组织的活动。

  1.学校的会议和活动均需按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2.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向会议或活动的组织部门履行请假手续;

  3.无正当理由和合理手续缺席会议或活动的一律记旷工一天,并实行补会;

  4.会议或活动迟到者不得进入会议或活动的现场,会议或活动结束后,必须立即向主持者或组织者解释说明情况,若擅自离开不作解释说明的缺席处理;

  5.会议和活动的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现场,不得交头接耳喧哗吵闹,不得打、接电话;不得抽烟、嚼槟榔、嚼口香糖,不得带小孩进入会议和活动现场,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6.每次会议均需带会议记录本并规定完成记录,如有欠缺亦按缺席处理;

  7.因迟到或缺席学校的会议和活动而造成工作失误或影响的,学校追究其个人责任;因迟到或缺席学校的会议和活动而造成本人受到不利影响的,学校概不负责;

  8.会议或活动的组织者或主持人应严格考勤,并在会议或活动结束时即时向出席人员通报,将迟到和缺席人员及时向学校办公室汇报,由学校办公室按学月通报处理;

  9.会议或活动的组织者或主持人未能严格履行考勤职责并及时上报出缺勤情况,而造成会议或活动不能到达预期目的的,学校追究主要组织者或主持人的责任。

  10.一学期内有三次会议或活动缺席处理记录者,当年度不得评优和晋职,学期绩效考核不得评为A等。

TAG标签: 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