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科吧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制度 >> 行政管理 内容页

山青高中教学区公物管理规则

  山青高中教学区公物管理规则

  一、爱护公物,人人有责。教学区的一切公物都是国家的财富,全校师生要树立主人翁意识,保护学校的所有公共财产。

  二、各班建立公物保管责任制。专人负责管理室内的电化、电器、照明等各项设备,不开无人电器,不准随意拆动室内电器,如遇故障,应及时报告总务处。

  三、不准将三大球带入教学区,不准在教学区踢(打)球,一经发现作违规处理。

  四、保持室内外墙面、楼道、大厅、门窗等整洁卫生,严禁在墙面上留下手、脚、球等各种印迹,一经查实,作违规处理。

  五、室内所有卫生工具都必须有序地放在柜内。窗明几净,地面整洁,始终保持室内环境舒适、优雅。

  六、学生对号入座,保管好自己座位的课桌椅,不可在课桌椅上乱涂、乱贴、乱刻、乱画,违反者按价适当赔偿,损坏照价赔偿(自然损坏除外)。

  七、爱护教学区周围的公共设施和绿化园地,不可随便进入草坪区。各班划定的保洁区,坚持做到一天二小扫,一周一大扫。检查情况纳入班级管理评比内容。

  八、注意楼层厕所的公共卫生,注意节约用水

TAG标签: 公物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