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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中心工作职责(政府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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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中心工作职责(政府用制度) 本文简介:综治中心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综治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积极向上级综治部门和同级党委政府提出综治工作意见建议。二、依托社会治安、实有人口、特殊人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周边治理、护路护线、两新组织等7个专项组,切实加大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夯实“打、防、管、控”基础。三、建立健全多元调

综治中心工作职责(政府用制度) 本文内容:

综治中心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综治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积极向上级综治部门和同级党委政府提出综治工作意见建议。

二、依托社会治安、实有人口、特殊人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周边治理、护路护线、两新组织等7个专项组,切实加大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夯实“打、防、管、控”基础。

三、建立健全多元调解、三调联动衔接联动和月分析研判例会工作机制,源头抓好社会矛盾的预防排查化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

四、推动网格化、十有十无、零发案、平安示范村居(社区)、单位、行业、家庭创建,从而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五、加强突出治安问题和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完善治安形势分析制度,采取常态工作和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尤其要加大对村霸、寨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最大限度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大综治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树立“人防物防技防心防”意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

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依法维权理念,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添砖加瓦。

七、组织开展见义勇为的推荐、申报、评比、表彰、奖励、帮扶、慰问、解困等服务管理工作,大力弘扬社会正气。

八、加大国家安全和反邪教工作,维护基层政权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

九、认真做好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雪亮工程和天网工程等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依靠科技提升治安防控能力。

十、通过宣传发动,引导建立治安志愿者、治安巡防队伍、邻里守望、鸣锣喊寨、十户联系等群防群治组织,努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共商共建共享工作格局。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69号)、《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厅字【2016】8号)、《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办法》(黔委厅【2013】42号)、《贵州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黔委厅字【2017】4号)、《黔东南州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黔东南党办通【2017】31号)等文件精神,落实综治工作党政一把手责任,强化领导责任和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2、重视签订综治工作责任状和综治目标考核细则,每年将上级工作目标和县委政府的工作要求,逐项细化、量化,作为督查、考核属地党政和部门党政履职的依据。

3、建立治安挂牌整治机制。每年选取一定数量的治安混乱乡镇和治安问题突出的区域、部位、领域,开展挂牌整治督办。对整治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且在整治期限内不能摘牌的,进行约谈甚至落实“一票否决”。

4、健全和完善五部委联席和综治实绩档案机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综治实绩档案作为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履职的书面报告,通过五部委联席会议,客观公正的评价属地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履职情况,并作为干部考核、晋职、表彰奖励和处罚的依据。

议事协调制度

一、议事协商机制。本中心建立半月一次的工作例会(联席会议),会议由综治中心主任(乡镇党委书记)或综治委主任(乡镇长)主持,受主任委托也可由综治中心(综治委)副主任(政法委书记)主持。村居(社区)两委负责人、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林业、农业、民政、水利、安监、交通、城建、学校、医院等七站八所,视情况参加。

二、议事协商内容。听取辖区治安形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校园周边治安、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专题汇报和其他情况汇报,集中分析研究、梳理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议事协商纪要。每次例会过程中,明确专人做好会议签到和记录,就协商过程中形成的意见、建议、要求等形成专题会议纪要,视情况上报相关部门,下发参会相关单位执行,抓好落实,并于下次议事前听取落实情况汇报,形成一件一件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责任人。综治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和值班人员,凡是第一位接待来信来访的同志,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来信来访处理程序。对群众反映的诉求事项、申请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类突发事件等,要热情接待并认真做好登记,属职责范围内且能够自己解决的,当场给予答复或办理;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引导当事人到涉及的单位或窗口去反映诉求或办理事项;属需要转交转办的,告知当事人,并由首问责任人填写相关材料后,转相关单位或窗口答复或办理,并负责跟踪办理结果,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属重大突发性的情况和不稳定信息,要及时登记,并按程序报中心主任、相关领导和单位。

三、材料归档。建立首问责任制台账,对首问责任人办理的材料,及时进行归档,确保能够及时查阅。

四、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首问责任人,以适当方式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首问责任制的责任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党纪政纪进行追责。

情况报告制度

一、报告单位。原则上以综治成员单位和综治中心窗口单位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可要求相关涉及单位或部门进行报告。要结合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加强调研,广泛收集各方面的社情民意等信息,进行进行分析梳理,提高信息报告的质量。

二、报告的内容。综治工作安排的各项目标任务。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治安形势、矛盾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园周边治理、医院周边环境整治、见义勇为、防邪反邪教、禁毒等常规工作内容,也包括重点治安问题的整治、重点时段重点工作安排和阶段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各类突出信访问题和重大疑难矛盾、各类不稳定因素、突发事件等。

三、报告的形式。书面汇报和会议汇报。对综治委(办)安排部署的年度、季度等常规和专项工作,由涉及单位定期以信息简报、小结总结、情况汇报等形式报告。会议汇报是由中心定期召开例会,听取相关单位就一项或多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汇报。会议汇报后要形成会议纪要,报相关领导参阅,发相关部门执行或落实。

四、重大突发信息报告。对辖区内发生的不稳定因素、重大矛盾纠纷、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苗头,以及重大治安、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事故和邪教类信息,应当及时按程序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报告。

应急联动制度

一、制定工作预案。综治中心要结合实际,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大平时演练,确保急时能够拿得出、用得上,效果好。

二、建立值班备勤制度。根据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综治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等工作实际,按照工作综治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的要求,综治中心和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值班备勤制度。特殊情况,设置值班室,明确专人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处理各类信息。

三、明确应急联动联络员。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工作人员,作为应急联动联络员,并将通讯方式(固定电话、手机、QQ、微信)等送综治中心备案,确保启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时,能够迅速集结、第一时间响应。

四、建立分级联动机制。将应急联动按照涉及到的处置情况,分重大突发事件紧急联动和有影响案事件一般联动工作机制。无论紧急联动还是一般联动,各联动单位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指定专人赶赴指定地点开展工作。

五、纳入考核。对中心发出指令后,不按照指令参与应急联动的单位,事后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擅自脱岗、离岗造成影响的,根据“综治一票否决权制”和“综治领导责任制”、“五部委联席会议机制”等,启动问责。涉嫌违法或违反党纪政纪的,依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处理。

督查考核制度

一、督查考核内容。上级综治部门和党委政府部署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年初在目标责任书和考核细则的方式下发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综治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考核打分。

二、督查考核的方式。

1、督查。分常规督查和专项督查。将综治工作、平安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督查工作内容,常规督查工作安排,可采取按月、按季度进行,督查后,形成督查通报,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专项督查以对特殊时段、特殊或重点执行和落实情况工作开展督查,形成督查通报。督查通报作为年度考评依据。

2、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相结合,每次考核都要形成考核情况通报,作为年度考评依据。

三、督查考核的形式。采取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相关结合有形式进行。以便于全面真实了解和掌握工作部署执行情况,形成客观公正的督查考核结果。

四、督查考核结果的应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督查考核结果,除作为年度县目标考评的依据外,提请县综治委领导审定后,还可作为对综治平安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奖惩依据。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由中心牵头组织,乡镇综治办和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具体实施,综治办负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问题进行分流处理,党政班子成员、中心的所有成员都应当按要求主动了解掌握各自联系村、分管、主管行业和单位矛盾纠纷情况、不稳定因素和治安突出问题,并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报告情况。

二、排查内容包括:影响本地区或单位社会稳定的不稳定因素;影响本地区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因政(村)务公开、征地拆迁补偿、山林土地权属纠纷、宅基地纠纷、拖欠工程款、劳资纠纷、军队退役人员待遇、“法轮功”和“门徒会”邪教人员、民族宗教等问题而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集体上访的苗头因素;境内外敌对势力可能插手利用的群体性事件重大隐患。

三、中心定期进行排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前夕集中排查。中心根据矛盾纠纷情况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门别类地进行分流处理,明确调处责任主体。对可以由中心协调解决的问题交由中心内相应工作部门协调处理,中心办公室主任负责跟踪落实;对需要乡镇一级党委、政府协调解决的,按照“五个一”

领导包案制度解决;对需要县委、县政府协调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县业务主管部门,并送信访维稳部门。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问题随时排查,及时上报。中心对排查出来的矛盾问题应当全部建档管理。

四、排查工作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拓展信息渠道,做到范围广、情况明、内容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中心在排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时应包括辖区内所有单位、团体、村和社区,中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中有突出问题的也要及时纳入到排查范围。矛盾纠纷排查实行“零报告”制度,经排查没有问题的也要上报并记录在案。

领导包案制度

一、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和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经中心讨论需要由党委、政府领导包案处理的,严格按照上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五个一”机制,逐一落实并认真填写包案责任分解表,经中心主任同意后,将表送达包案领导。

二、包案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包案领导责任,对所包案的问题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调处方案,亲自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调处工作。

三、包案领导在调处过程中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应积极联系,真实反映情况,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采取的调处行动。

四、包案领导原则上应当在规定的调处期限内完成调处工作,确实因为难度太大或出现不可预计的变化,需要延长时限的,经乡镇党政一把手同意后,在延期期限内办结。

五、包案领导应及时将包案办结的材料移交中心归档,由上级有关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结案以后由中心联系,并将调处情况书面材料复印到中心备案。同时,综治办应及时做好销案和归档工作。

六、中心应当及时将领导包案调处情况报告党委、政府,由党委、政府一把手在党委成员会议上进行通报督促。

信息报告制度

一、中心对本地区影响稳定的重大情况和治安突出问题应当及时以信息报告的形式向党委、政府一把手和上级相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二、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通过矛盾纠纷排查掌握到的,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利益、影响到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二)本地区维稳及综治工作的重大部署、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三)群体性事件苗头及有关处置情况。

(四)“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及其顽固分子的滋事破坏活动。

(五)特殊群体串联上访及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苗头。

(六)在较大范围内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及其它重大事件。

(七)重大节日前夕和敏感时期社会政治稳定情况和倾向性问题,治安突出问题情况分析、整治对策方案及整治成效。

(八)相对时期的矛盾纠纷特点、成因及对策意见。

(九)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和群众越级上访情况及其它有关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

三、上报的情况务必准确及时,对党政一把手和上级机关的批示要第一时间传达到相关部门并抓好落实。

四、信息报告涉及到机密事项的,按照规定在报告上注明秘密等级,务必通过机要途径传达,由中心保密员经办并做好收发记录,处理完毕后按规定做好存档工作。

矛盾纠纷和治安重点地区

及治安突出问题“两个排查”制度

一、中心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排查矛盾纠纷和治安重点地区及治安突出问题。重大节假日、特殊时期随时开展重点排查。中心领导每月至少两次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对维稳、综治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切实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社区(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每半个月分析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和治安重点地区及治安突出问题,并将情况及时向乡镇(新兴)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报告。排查出的问题,自身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人,及时调处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中心协助调解。

三、中心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分门别类,安排相关单位、明确责任人员做好调处化解工作。对重大矛盾纠纷或涉及两个以上职能部门的矛盾纠纷,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共同解决。

四、中心对排查出来的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对不履行职责开展整治,或整治效果不好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五、坚持“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要采取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解决在辖区内部和萌芽状态,做到排查一件、解决一件、稳定一片。本地区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辖内群众安全感达到95%以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全面地了解辖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切实做好辖区安全、稳定工作,做到各种社会综合治理信息早知道、早预防、早解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辖区各单位、村居(社区)要设立综治信息员,通过定期组织召开综合治理信息员专题会议,了解各级综合治理工作情况,集中汇总梳理后统一报送县综治办。

二、建立综合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原则上综治书面信息一月一报,对特殊情况随时报送。

三、要严守信息上报规定。信息要及时、准确,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上报信息要完整,要具备何时、何地、何事、何因、何果。严禁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对突发事故,值班人员必须报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并立即启动突发公共事件(事故)应急预案,同时报县分管领导、政府应急办及维稳办。

综合治理信息报送工作,直接反映各乡镇、各部门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也作为各乡镇各部门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综治中心定期分析评估

和上报维稳及治安形势制度

一、定期分析评估。中心每月对本地区维稳、治安工作进行一次形势分析,全面评估情况,查找问题和原因,提出针对性工作意见,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和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社会稳定及治安预警预报。

二、收集上报情况。建立维稳治安形势收集报送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信息动态收集网络。中心和各成员单位要选派政治意识强、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好的同志专门从事情况收集报送工作。中心分析评估情况和平时掌握的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报告。对延误、隐瞒情况报送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三、评估上报范围。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动态,以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信息动态;人民内部矛盾、单个突发事件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因政策措施出台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苗头;涉及10人以上的矛盾纠纷,发生聚众械斗、打、砸、抢、烧等案件,可能引起群众不安的突出治安问题,突发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公共事件;其它可能影响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动态。

四、评估上报要求。一是准确性。评估上报的信息内容必须翔实、准确,不得避重就轻,确保上级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二是时效性。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作出评估并上报,以利于上级领导及时作出判断和决策。三是规范性。评估上报内容必须包含:已经或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激烈程度、行为方式、造成危害等;背景分析、性质判断和结果评估;当地党政领导和部门采取的应对措施;社会各界、群众及媒体舆论等方面反应;近期、中期和远期形势发展、蔓延、变化的趋势评估。四是连续性。评估上报不但要在事发前进行,在事发后及形势发生变化时,也要随时跟踪汇报,保证上级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作出调整、部署和处置。

网格化管理制度

为充分整合村(社区)资源,发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组户联系”工作机制的功能作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隙的网格化服务管理。特制定村(社区)网格化工作管理制度:

1、明确职责,熟悉网格工作站、网格工作室辖区范围内的基本情况,做到细化管理服务、规范服务程序。

2、保证网格化服务规范高效,准确收集信息、及时反馈信息。

3、及时协调处理上报信息,办事公道、热情服务、态度和蔼可亲。

4、经常深入辖区院落、村、组、自然寨,了解和听取居民的意见建议,并对基础档案进行定期或即时完善。

5、定期包片、巡查、摸排、走访,及时掌握跟踪工作站、工作室所辖网格内的情况,密切与居民群众的关系,把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村(社区)的每一个角落,避免管理服务的“盲区”和“真空”。

6、及时了解村(居)民的需求,及时解决一些小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发现和排除一些治安和公共安全隐患,对无法当场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村(社区)两委(网格工作站)负责人班子报告,说明具体原因,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等建议。

7、执行首问负责制,提供全程代办服务,落实村(社区)两委(网格工作站)交办的需一站式办理的各项工作。

网格化信息管理制度

1、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台帐,实现村(村(社区))网格服务管理数字化、信息化和规范化。

2、信息系统台帐坚持

“一个网格一本台帐、一项工作一组数据”为原则,使网格内各类数据信息科学、直观、客观、动态、准确。

3、信息系统台帐实行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相结合,电子版本作为数据库,结合实际,随时更新,且要实现与相关部门的资源共享。纸质版本要便于网格管理员、网格负责人深入网格排查时随手携带,随时记录、随时补充和随时完善。

4、信息系统台帐实行分类管理,以工作性质为标准,由乡镇按照党群组织、综治维稳、社会事务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与人口计生、劳动保障与就业、公共安全、城市管理与精神文明、文教体育等来划分,并由相关单位或科所队室提供相应的帐表册簿,作为网格员、网格长工作记录的依据。

5、信息系统台帐实行条块结合式的双向管理。在村(社区)网格管理工作站,工作站长负责村(社区)总台帐的管理,网格工作室的负责人和管理员负责开展综合台账摸排记录、整理。

6、信息系统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各级网格责任人应当做好信息台帐系统的管理,坚持做到有变化时即时充实更改,无变化时定期调整维护,使信息台帐系统随着工作的进展而变化。

网格化管理工作例会制度

为确保“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组户联系”工作深入有序开展,有效发挥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作用,特制定工作例会制度。

一、例会时间和形式。工作例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可以单独召开,也可以与民情分析会、民情恳谈会、民情通报会结合召开。

二、例会参加人员。工作例会由村(社区)全体网格工作人员参加,村(社区)网格负责人员负责召集,并请联系村领导、驻村干部、县直帮联驻单位的领导或干部参与指导。

三、例会主要内容。内容为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组户联系”民情走访工作中摸排了解到的社情民意、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并对走访中了解到的信息、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分析研判,就办理完结和正在办理的事项进行通报。

四、具体要求。会前要有准备,要把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与网格化管理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总结上阶段的工作情况,明确下步工作重点、工作措施。汇报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将文字材料、电子版上报乡镇网格管理分中心办公室。

情况答复、办理及跟踪反馈制度

1、组团走访和服务所收集的问题,采取分类分层解决的方法进行处理。

2、一般性问题由网格工作室负责会同网格管理员商讨,在本网格内自行解决,并由网格管理员将处理结果告知反映人。

3、区域性问题由网格工作室负责人直接提交村(社区)网格工作站或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并督促村(社区)网格工作站或经办部门尽快办结,之后由网格工作室负责人将办理结果告知反映人。

4、全局性问题由网格工作站负责人提交乡镇网格分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批转分管领导协调解决,或梳理汇总后提乡镇领导班子会议集中讨论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解决后由分中心办公室反馈给工作站,再告知反映人。若班子会议商讨解决不了的,呈报县直相关部门,并将情况将反馈信息告知反映人。

5、情况反馈要以情况跟踪反馈表的形式双向逐级传递,并做好登记、归档工作,详细记录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单位、承办人、办结时间和处理情况。

6、情况跟踪反馈实行限时制,其中咨询类应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一般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情况复杂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特别复杂问题可延长时间,但必须及时做出解释。

7、在情况反馈上,所有问题答复、办理结果应当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8、摸排情况的办理、反馈,均应填写反馈表,并记录到工作日志上,登记到计算机管理平台,以备查询。

学习培训制度

为提高“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组户联系”团队成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习培训工作由县乡两级“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组户联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网格办)负责实施。

2、参与网格化学习培训的对象为所有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组户联系”的团队成员、网格办成员。

3、学习培训重点内容为计算机网格化管理平台使用知识、实用技能知识,省委、州委、县委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和相关知识等。

4、学习培训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并做好点名和培训记录等工作,学习培训活动可与其他培训有机整合,以利于节约资源。

5、学习培训工作要坚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务求实用”的原则,重在提高网格化管理团队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水平和专业技能。学习内容主要是为了做好“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组户联系”工作及针对解决群众诉求所需的相关知识。

6、网格团队成员除参加集体组织的培训学习外,还必须自我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工作程序方法、专业技能等知识。通过自我培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

入户走访评价制度

一、

开展“三访四清”活动

1、走访支部委员及党小组长,做到对党组织活动情况清。

2、走访小区(楼院)业主委员会和自然村寨,做到对小区(楼院)、自然村寨的管理情况清。

3、走访广大村(社区)居民,做到对居民基本情况和需求清。

二、定期入户走访

一类户:老年群体(60岁以上):一般老年群体(身体健康,能参加社会活动的老年人)每月走访1次以上,特殊老年群体(空巢老人、孤寡老人等)每月走访2次以上。

二类户:弱势群体:一般弱势群体(农村“三留守”人员、低保户、残疾家庭等)每月走访2次以上,重点弱势群体(重病、卧病在床等情况)每周走访1次以上。

三类户:其他群体(机关、事业、企业在职人员)、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流动户及其他家庭每季度走访2次以上。

三、客观评价记录

每次入户走访,要将时间、地点、走访人员和了解到的情况和收集到的信息,在民情日记上详细记载,对现场答复、办理情况,待办情况做好记录和跟踪服务反馈工作。

网格长和网格管理员工作职责

1.

积极向本网格内居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工作部署。

2.

负责宣传好涉农惠农政策,并组织网格内群众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劳动技能培训,开展农村低保、大病救治等弱势群众的救助救治的公示和推荐等工作,引导网格内群众参与民主管理。

3.

负责采集本网格内住户、商户、搬迁户、婚丧嫁娶、怀孕出生、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等基础数据,健全基础档案,上报网格管理员建立动态数据库。

4.

开展网格内村民纠纷排查调处,协助村“两委”排查化解毗邻村组之间的纠纷。

5.

负责收集各类敌情、社情、舆情信息,并及时上报,定期研判。

6.负责网格内农村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道路交通等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协助上级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治理,督促网格内群众消除隐患,增强安全意识。

7.履行中心户长责任,组织开展联户联防、邻里守望等群防群治工作,做好社会治安防范宣传工作。

8.调查并建立孤寡老人、残疾人、空巢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台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他们的服务管理。

9.调查并建立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问题青少年等群体的台账,协助有关部门对他们进行帮教、救助、救济、救治和管控。

10.负责网格内的法制宣传,引导村民树立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理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养成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

11.

组织网格村民做好环境卫生的整治、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

12.社区网格实行“专人专格专责”,严格保守本网格内居民的个人隐私和不便公开的个人信息。

网格管理员的应知应会

1、

“三项要求”: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问题,第一时间提供服务。

2、“四活”,即:活地图、活户籍、活档案、活电话。

3、“五必报”,即:发现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必报、计生信息必报、外来人员必报、房屋出租必报、设施损坏必报、卫生监督必报。

4、“五零”:即:

社情民意零遗漏、矛盾纠纷零激化、便民服务零距离、关爱帮扶零缺失、隐患整治零盲区。

5、“六清”,即:网内情况清、家庭情况清、社会关系清、人员类别清、区域设施清、隐患矛盾清。

6、

“十到位”,即:惠农、低保、医保、危房改造等政策宣传到位,法制宣传到位,平安创建及治安防范宣传到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到位,维护村民公约到位,公德宣传到位,配合上级工作到位,公开公示要到位,安全隐患排查要到位,民意收集反馈要到位。

乡村服务团成员职责

一、服务团的定义:村(社区)网格服务团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确保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组户联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的坚实力量。

二、服务团的组成:由乡镇联系村领导、乡镇驻村干部、村(社区)计生专干、县直单位帮联驻村干部、乡镇“七站八所”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党小组长、村级卫生员、交通协管员、社会治理员、十户联防户户长、楼栋长、单位联络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学校老师、村(社区)驻片民警等人员组成。

三、服务团的职责:

1、向群众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涉及“三农”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发展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

2、按照规定要求走访群众,了解情况,收集信息,及时做好民情记录,就与团队专业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逐级提出对策建议。每月入户访民情、听意见建议不少于10户次。

3、定期参加村(社区)网格的民情例会、民情恳谈、民情通报、民情通报等会议,落实会议决定的各项工作。

4、协调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实行首问责任制,在职责范围内能处理的要立即处理,难以处理的要联系服务团负责人和相关成员共同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乡镇网格分中心汇总,解决情况由首问人向群众反馈。

5、积极做好群众的稳定工作,正确引导群众弘扬美德,树立文明新风,保持良好的居住和发展环境。

6、完成乡镇“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组户联系”工作领导小组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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