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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实施方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根据《xx省卫生计生委xx省财政厅关于做好xx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通知》(x卫办发〔xx〕310号)文件精神和德阳市卫生局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了更好地为我市参合农民服务,确保新农合在我市健康、平稳运行,特制定以下方案:一、筹资标准:农民每

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根据《xx省卫生计生委xx省财政厅关于做好xx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通知》(x卫办发〔xx〕310号)文件精神和德阳市卫生局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了更好地为我市参合农民服务,确保新农合在我市健康、平稳运行,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筹资标准:

农民每人自筹xxx元,中央、省、市财政每人补助xxx元,共计xxx元。

二、补偿模式:

基本补偿模式:住院统筹补偿

单病种定额补偿

门诊统筹补偿(含一般诊疗费)

特殊慢病(比例)门诊补偿,原有家庭账户基金,由家庭成员继续使用。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照xx市人民政府和什邡市人民政府议定执行。

三、补偿标准:

(一)门诊补偿

1、普通门诊补偿: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70%,每次门诊最高补偿卫生站不超过

x元、卫生院不超过

xx

元,全年累计门诊补偿每人不超过xxx元,家庭成员共享。

2、特殊慢病门诊补偿:补偿比例为75%,按月结算,逾期不补。17种特殊慢病每月和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如下:

(1)高血压3期(心、脑、肾损害),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为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2)2型糖尿病(口服药物治疗),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为x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x元;1型糖尿病(注射胰岛素药物治疗),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为x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x元;

(3)结核病,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为x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x元;

(4)精神病,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为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5)支气管哮喘,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肺源性心脏病,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7)风湿性心脏病,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8)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x元;

(9)扩张性心肌病,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10)持续性心房纤颤,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11)癫痫,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12)帕金森综合症,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x元;

(13)强直性脊柱炎,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x元;

(14)骨关节炎,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15)重症肌无力,每月补偿封顶线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16)慢性肾脏损害,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150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17)类风湿性关节炎,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为配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将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等三种特殊慢病实行年审管理,由病人户籍所在地卫生院负责年审,并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要求开展健康体检和动态管理。

3、特殊疾病门诊比例补偿:按门诊医药费用的50%予以补偿,实行季度报账制度,每年审核一次。特殊疾病门诊比例补偿病种及标准如下:

(1)恶性肿瘤,每季度最高补偿xxxx元;

(2)血液透析,每季度最高补偿xxxx元;

(3)肝硬化(失代偿期),每季度最高补偿xxx元;

(4)慢性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期间),每季度最高补偿xx元;

(5)急性心肌梗塞,每季度最高补偿xx元;

(6)脑梗死,每季度最高补偿xx元;

(7)血友病(急性发作期),每季度最高补偿xxx元;

(8)甲状腺机能亢进,每季度最高补偿xxx元;

(9)唇腭裂,每季度最高补偿xxx元;

(10)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期间),每季度最高补偿xxx元。

(11)系统性红斑狼疮,每季度最高补偿xxxx元。

4、一般诊疗费补偿:参合农民在什邡市人民医院、什邡市中医院发生的门(急)诊诊查费,新农合基金支付为6元/人次/疗程;参合农民在定点镇(中心)卫生院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新农合基金支付确定为10元/人次/疗程,全部纳入补偿范围;在定点村卫生站发生的一般诊疗费,确定为5元/人次/疗程,其中新农合将4.5元纳入报销范围,个人负担0.5元。

在同一次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中,只享受一次门诊补偿。如已经报销了特殊慢病(比例)补偿,不同时享受门诊统筹报销。

(二)住院补偿

1、在市内镇卫生院住院自付100元,可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85%;在市内定点综合医院和其他医院住院自付xxx元(什邡市人民医院自付xx元),可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70%;在什邡市外德阳市内定点医院住院自付xx元,可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60%;在xx市外定点医院住院自付xxx元,可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50%;在什邡市外未定点的医院住院自付xx元,可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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