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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范本

篇一: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急救用车由"120"调度室派车,按顺序出车,不得无故不出车或私自借故出车。行政用车由用车部门填单,领导批准后再出车。

二、车辆修理按本院车辆管理办法,到指定修理厂家修理时,由司机本人填写车辆修理申报表,由驾驶班长审核签字,车辆管理办公室主任核实,分管领导批准后根据情况安排修理。

三、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调整,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或报驾驶班长,确保车辆完好,提高出车率。

四、建立车辆各种表格(公里、安全、修理情况、车辆检查、业务学习等),做好统计工作,及时进行分析,完善车辆检查,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奖优、罚劣。

五、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和整洁,保证随车物品的完好,是否紧固和安全。

六、做好车辆的交换工作,车辆牌、证、车载电话、警报器等随车物品的登记和移交,及时进入车辆档案。

驾驶员值班制度

一、严格遵守值班表值班,严禁24小时疲劳驾驶。

二、值班驾驶员不得随意换班。因事变动,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值班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员调派任务,接“120”派车指令后,必须在3分钟内出车。

四、在急救病人时气温在30℃以上必须打开空调,气温在15℃以下时必须打开暖气。

五、完成任务后认真填写出车记录格及票据。

车辆交接班制度

1.本院车辆管理实行定车定人制度。

2.每车设一主驾司机,负责本车辆使用,保养,维修等工作。

3.所有车辆每天,每班次必须对车辆完好,物品进行交接并作好登记。接车驾驶员上班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作好登 记。

6.每天接班必须提前15分钟进行交接检查。

7.下班后必须做好车辆卫生、排除运行中故障,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车头朝外,锁好门窗。

8.车辆因未交接班发生擦碰、物品丢失,接班人员应及时向急救中心领导和车管办汇报,责任由前班人员承担。未按规定交接班的双方负同等责任。

车辆交接班检查登记制度

1、车辆交接班时,应对车辆灯光、刹车、转向、机油、水、外观等进行检查。

2、做好车辆内外清洁工作。车头必须朝外停放。

3、备用电瓶必须经常进行充电,保证电瓶完好。备用电瓶在不充电时必须关闭开关,以免耗电。

4、每次出车回院检查氧气储存量,不足的及时补充;

5、分管班长每天对所属车辆检查一次,并做登记;

6、车管办安全员每天对车辆不定时抽查。

7、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8、每次进行车辆检查必须认真在保养、工作情况表上记录。

120急救驾驶员职责

1、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掌握所驾驶车辆技术性能,不断提高驾驶水平。

2、服从120调度指挥,不准私自出车和绕道办私事。

3、密切配合、协助急救医师,安全完成急救任务。

4、根据病人病情及急救医师意见确定行驶速度及转运医院。

5、向急救医师提出转送中合理化建议时应注意方式和场合,避免引起纠纷。

6、正确使用GPS、电台和警报器,以免GPS放电。

7、严格按规定收费,栏目清楚,字迹工整,收费发票存根与医疗收据一并上交。

8、做好接班前的车辆检查,认真保养车辆。

9、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和随车物品固定牢固。

10、上班期间严禁钦酒,不得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和乱用警报器。

11、下班时锁好车辆门窗,严防随车物品丢失。

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

一、驾驶员每年要参加不少于12次的安全学习,每次不少于1学时。

二、每月单周星期一下午六点为驾驶员安全学习时间(特殊情况顺延)。

三、所有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

四、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事后进行补学。

五、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照脱岗一次处理。

驾驶员培训制度

一、新进入驾驶班的驾驶员必须接受48小时岗前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

二、新进入车管办的驾驶员,必须接受不低于一星期的车况,路况熟悉,以及相应医疗技能知识的培训。

三、每月定期组织驾驶员对车管办管理工作和驾驶技术方面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交流,商讨改进措施。

四、每半年组织驾驶员对驾驶理论和实际操作进行考试。

五、上述培训的内容包括:交通规则,驾驶技术,工作程序,职业道德,驾驶安全等。

篇二:医院车辆停放规范

ICS

B12

Q/45136573-8

Q/45136573—8.TGxxx—2015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企业标准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规范

2015-03-01发布 2015-03-01

Q/45136573—8.TG—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车辆停放管理机构和职责 ............................................................ 1

3 车辆停放管理规范 .................................................................. 1

4 检查和考核 ........................................................................ 1

5 报告和记录: ...................................................................... 2

Q/45136573—8.TG—

前 言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使管理上台阶,服务上档次,增进社会效益。为此规范全院服务各环节,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循章必严。依据《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征求意见稿)》,在原《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规章制度·工作职责汇编》的基础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医院车辆停放规范,请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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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车辆停放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所有停放车辆的管理。

2 车辆停放管理机构和职责

2.1由医院(保卫科)负责院内车辆停放规范的管理。

2.2由保卫科负责交通指挥队员的培训、管理、考核。

3 车辆停放管理规范

3.1 职工、家属车辆驾驶人应当根据行车证、驾驶证、工作证在保卫处车辆管理办公室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通行证放置于前窗右下方。无通行证车辆不得停放于职工专用停车场。

3.2 悬挂职工通行证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按医院不良事件处理。

3.3 院内车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进行当面教育:

3.3.1未按交通管理人员指挥行驶的;

3.3.2超过规定行驶速度的;

3.3.3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路段鸣喇叭的;

3.3.4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3.4院内车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对当事车辆进行锁扣处罚。

3.4.1未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逆向行驶的;

3.4.2在禁停路段停车的;

3.4.3其他造成堵塞或足以造成危险的行为。

3.4.4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4.5在允许停车的路段,不按规定停车,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过的;

4 检查和考核

4.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保卫科检查和考核。

4.2 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岗位职责内容和要求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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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按科室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5 报告和记录:

日报表(kf-05)、周工作计划表(kf-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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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医院停车管理制度(修订)

医院停车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停车秩序,保障医疗秩序和院内交通安全,经院部研究,特对我院停车管理作如下规定:

1、非机动车对持有机动车上班的职工,应凭行驶证和本人驾驶证复印件,由科主任同意签字后,到总务科登记,办理车辆停车证。

2、职工要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维护院内停车秩序,在指定停放车辆位置适当,听从总务科调配,不在各通道处违章停放车辆,不损坏和影响各项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确保停车场车辆停放整齐。

3、外来机动车辆一律需到门卫室领取临时停车证,听从保安的指挥,停到指定位置,离开本院时应主动返还临时停车证,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过夜。

4、骑行非机动车及摩托车的职工,必须停放到非机动车车棚,严禁在车棚内私拉电线充电,若要应急需要充电统一在门卫处充电。

5、保安应对所有放行车辆严格管理,进入院区时要保持慢行,按交通规则指示的方向行驶。

上海市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

20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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