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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考核细则

信息技术考核细则 本文关键词:信息技术,细则,考核

信息技术考核细则 本文简介:信息技术考核细则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学生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立足于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率,适应当前教育形势的需要,根据我校实际,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制订信息技术考核细则如下:一、学校网站建设:1、在学校网站每上传一篇文章或作品(◎发表文章包括教师的原

信息技术考核细则 本文内容:

信息技术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学生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立足于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率,适应当前教育形势的需要,根据我校实际,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制订信息技术考核细则如下:

一、学校网站建设:

1、在学校网站每上传一篇文章或作品

(◎发表文章包括教师的原创文章、校园新闻、转载文章、教师指导下的学生作品等文字或图片形式的稿件)考核加1分。

2、教师每上传一份原创电子教案、课件加1分

3、每月上传文章最少5份(教案、论文、试题、课件等),

(1)发表份数(质量合格)加分:5—9份+6分(10—19份再额外+1;20—29份额外+2;30—39份额外+3分;40—49份额外+4分;50—59份额外+5分)

(2)上传校本资源库。(质量合格)加分:5—9份+6分(10—19份再额外+1;20—29份额外+2;30—39份额外+3分;40—49份额外+4分;50—59份额外+5分)

二、教室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情况:

以《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为依据,在学期末进行汇总计算,按使用率的高低分为一、二、三等,所对应的分值依次为5分、3分和1分。

三、信息技术培训情况:

1、每无故缺席一次集体培训扣1分,其中市级组织的培训扣双倍的分数。

2、学期末检查信息技术培训记录分为一等和二等,所对应的分值依次为5分和3分,没有学习记录为0分。

3、上级组织的信息技术考试每通过一个学科(模块)加2分,以证书为依据。

4、学校组织的课件制作、电子教案制作比赛分一等和二等,所对应的分值依次是5分和3分,没有按时上交作品的为0分。

四、信息技术获奖情况:

1、参加各级组织的课件、电子教案、信息技术优质课评比,依据省、佳市、市级依次加8、6、4分。

2、指导学生参加的比赛获奖加分同上。

3、教师所做的电子教案或课件被市教育信息网录取加2分,习题或文字教案被录取加1分。

学校将每月对教师信息技术进行考核,并于月底公示。以上考核细则由宣布之日起试行,考核方法有不完善之处希望老师们能够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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