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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地进程常用材料或构件检验指导意见书

建设工地进程常用材料或构件检验指导意见书 本文关键词:意见书,构件,工地,进程,检验

建设工地进程常用材料或构件检验指导意见书 本文简介:建设工程常用材料或构件检验指导意见书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建设工程常用材料或构件检验指导意见书为规范我市建筑质量行为,提高我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国现行有关标准、规范中材料或构件检验的批量(验收批)要求摘录如下。1、钢材按每次进场的同一牌号、同一批号(直径)、同一规格、同一交

建设工地进程常用材料或构件检验指导意见书 本文内容:

建设工程常用材料

或构件检验指导意见书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建设工程常用材料或构件检验指导意见书

为规范我市建筑质量行为,提高我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国现行有关标准、规范中材料或构件检验的批量(验收批)要求摘录如下。

1、钢材

按每次进场的同一牌号、同一批号(直径)、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总重量不大于60吨为一批(不足60吨按一批计)。

注:其中冷拉钢筋每批数量不大于20吨。

冷拔低碳钢丝每批量不大于5吨。

冷扎扭钢筋每批(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同一台(套)扎机5生产)数量不大于20吨。

2、钢筋焊接

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焊接工必须持有焊工考试合格证,才能上岗操作。

凡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质量证明书;焊条、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

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焊施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缝工艺实验,并经实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试验检查应符合质量与验收的要求。

2.1电弧焊: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的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每批同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实验。

在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每批3个,做拉伸试验。

钢筋与钢板电弧搭接焊接头可只进行外观检查。

注:在同一批中若有几种不同直径的钢筋焊接接头,应在最大直径钢筋接头中切取3个试件。以下电渣压力焊接头、气压焊接取样均同。

2.2闪光对焊:

在同一台班内,有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

力学性能检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接头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焊接等长的预应力钢筋(包括螺丝端杆与钢筋)时,可按生产时同等条件制作模拟试件;

螺丝端杆接头可只做拉伸试验;

封闭环式箍筋闪光对焊接头,以600个同牌号、同规格的接头作为一批,只做拉伸试验。

2.3电渣压力焊:

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作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2.4气压焊:

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

在柱,墙的竖向钢筋连接中,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在梁,板的水平钢筋连接中,应另切取3个接头做弯曲试验。

3、钢筋机械连接

3.1在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确定接头性能等级时;

材料、工艺、规格进行改动时;

质量监督部门提出专门要求时。

注: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

3.2钢筋锥螺纹连接:

同一施工条件下的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在现场连续检验10个验收批,全部单向拉伸试验一次抽样均合格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

3.3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

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

在现场连续检查10个验收批,全部单向拉伸试验一次抽样均合格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

4、型钢(钢板、工字、槽钢、角钢)焊接

4.1凡以下情况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国内首次应用与钢结构工程的钢材(包括钢材牌号与标准相符但微合金强化元素的类别不同和供货状态不同,或国外钢号国内生产);

国内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的焊接材料;

设计规定的钢材类别、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头形式、焊接位置、焊接热处理制度以及施工单位所采用的焊接工艺参数、预热后热措施等各种参数的组合条件为施工企业首次采用。

4.2一级、二级焊缝应提供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报告

5、预埋铁件钢筋T型接头

当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时应以300个同类型预埋铁件作为一批。若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当不足300件时,也应按一批计算。

6、钢结构高强度螺栓检验

6.1螺栓实物最小载荷检验,3000套为一个验收批。

6.2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复验,每批抽取8套。

6.3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复检,每批抽取8套。

6.4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按设计要求。

6.5供货检查,按包装箱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3箱。

6.6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米及以上的螺栓球节点网架结构,其连接高度螺栓应进行表面硬度试验;按规格抽查8只。

7、螺栓球

成品球必须对最大的螺孔进行抗拉强度检验。每项工程中取受力最不利的同规格的螺栓球600只为一批,不足600仍按一批计每批取3只为一组,随机检查。

注: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米及以上公共建筑所采用的网架结构,以及对质量有怀疑时,现场必须复检,当设计有要求时,应按下列项目进行节点承载力试验;

焊接球节点应按设计指定规格的球及其匹配的钢管焊接成试件,进行轴心拉、压承载力试验。

螺栓球节点应按设计指定规格的球最大螺栓孔螺纹进行抗拉强度保证何载试验。

8、后描固件检测

8.1在混凝土后锚固工程中,为确定后锚固件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抗拔和抗剪性能,保证混凝土用后锚固件的施工质量和相关建筑物的安全使用,必须进行混凝土后锚固件抗拔和抗剪性能的现场抽样检测。

8.2混凝土后锚固件包括机械锚栓、粘结型锚栓、植筋和植螺杆四类。

8.3抽检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机械锚栓:对于单一锚栓,应按1%比例进行抽样检测;当锚栓类型、规格型号、施工工艺、设计要求和基体强度等级不同时,每个变化参数的抽样数量不宜少于3个样本;对于群锚。宜将单个锚板及所有锚栓作为一个样本进行整体抽样检测,抽检数量应与单一锚栓相同;当锚固连接安全等为一级时,抽样比例不少于2%,且每个变化参数的抽样数量不宜少于6个样本。

粘结型锚栓、植筋和植螺杆:应按1%比例进行抽样检测;当粘结剂或锚固胶类型号、钢筋或螺杆型号、植入深度、施工工艺、设计要求和基体强度等级不同时,每个变化参数的抽样数量不宜少于3个样本;对于锚固连接安全等为一级的粘结型锚栓和用作梁柱纵筋或节点连接的植筋,抽样比例应不少于2%,且每个变化参数的抽样数量不宜少于6个样本。

9.水泥

9.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一批,散装不超过500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9.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10.碎石

同一产地以400m或600吨为一检验批。

11、砂

同一产地以400m或600吨为一检验批。

12、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试件

12.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

m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12.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12.3当一次连续浇注超过1000

m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

m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12.4每一层楼、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12.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3.地下防水混凝土

连续浇注混凝土每500

m应留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由设计和监理单位商定。

14.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抗渗试验试件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5.灌注桩混凝土强度试件

每浇注50

m必须有一组试件,小于50

m的壮;每根桩必须有一组试件。

16.静力压桩用硫磺胶泥试件

硫磺胶泥半成品应每100㎏做一组试件(3件)。

17.砌筑砂浆试件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

m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18.建筑地面砂浆试件

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

㎡时,每增加1000㎡时应增做一组试块;小于1000㎡按1000㎡计算。当改变配合比时,亦应相应地制作试块数。

19.砖砌体原材

同一生产厂家的砖到场后,按烧结砖1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非承重小型实心混凝土砖)10万块各为一个验收批,抽检数量为一组。

20.普通(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每一生产厂家,每1万块小砌块至少抽检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

21.石砌体

同一产地的石材至少应抽检一组。

22.配筋砌体

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或砂浆强度试件,各类构件每一检验批砌体至少应做一组试块。

23.陶瓷砖

23.1一个检验批一种或多种同质量产品构成。

23.2材料面积5000㎡以下送检1次,但当材料面积不足1000㎡时可不抽检。

23.3材料面积大于5000㎡时,送检不少于2次。

24.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

每300

㎡同类墙体取1组试件,每组3个,每一楼层不得少于1组;不足300㎡同类墙体,每两楼层取1组试件,每组3个。

25.防水材料

25.1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100卷以上抽2卷;100—499卷抽3卷;500—1000卷抽4卷;大于1000卷抽5卷。

25.2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合成防水涂料:每10吨为一批,不足10吨按一批抽样。

25.3平瓦、油毡瓦、金属板材、石油沥青:同一批至少抽检一次。

25.4合成高分蹄子密封材料:每1吨为一批,不足一吨按一批抽样。

25.5改性石油沥青密封材料:每2吨为一批,不足2吨按一批抽样。

25.6沥青玛蹄脂:每工作班至少抽检一次。

25.7胎体增强材料:每3000㎡为一批,不足3000㎡按一批抽样。

26.建筑外墙(金属、塑料)窗“三性”试验(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金属窗、塑料窗及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检验批3樘进行检验)。

27.幕墙性能检测

27.1硅酮结构密封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

27.2石材用密封胶耐污染性试验。

27.3后置埋件现场拉拔强度检测。

27.4幕墙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

27.5硅酮结构密封胶的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复检,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有商检报告。

检验批划分

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28、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

28.1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总房间数的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28.2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29、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

29.1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验收抽样检测的受检桩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

设计方认为重要的桩;

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

施工工艺不同的桩;

承载力验收检测时适量选择完整性检测中判定的Ⅲ类桩;

除上述规定外,同类型桩宜均匀随机分布。

29.2对单位工程内且在同一条件下的工程桩,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检测: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地质条件复杂的、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挤土群桩施工生产挤土效应。

抽查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注:对上述--款规定条件外的工程桩,当采用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承载力检测时,抽检数量宜按本条款执行。

29.3除29.2以外的预制桩和满足高应变法使用检测范围的灌注桩,可采用高应变法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当有本地区相近条件的对比验证资料时,高应变法也可作为第29.2条规定条件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的补充。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29.4对于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可采用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桩端持力层岩土芯样检验桩端持力层。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

29.5对于承受拔力和水平较大的桩基,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水平承载力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29.6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注:对端承型大直径注桩,应在上述两款规定的抽检范围内,选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

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桩端持力层已通过核验的人工挖孔桩,以及单节混凝土预制桩,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

当符合29.1条第--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应适当增加抽检数量。

29.7人工挖孔终孔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验。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视岩性检验桩底下3D或5米深度范围内有无空洞、破碎带、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必要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岩基原位荷载试验和桩侧摩阻力试验,试验桩数不宜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29.8对地下连续墙,应提交经确认的有关成墙记录和报告。地下连续墙完成后尚进行质量检验,检验方法可采用钻孔抽芯或声波透射法,非承重底下连续墙检验槽段数不得少于同条件下总槽段数的10%,对承重地下连续检验槽段数不得少于同条件下总槽数的20%。

29.9抗浮锚杆完成后应进行抗拔力检验检验数量不得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6根。

29.10土钉墙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验:

在同一条件下土钉抗拔力试验数量不宜少于土钉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6根。

墙面喷射混凝土厚度应采用钻孔法检测,钻空数为每100㎡墙面积一组,每组不得少于3个点。

29.11水泥土墙应在达到设计开挖龄期后采用钻芯法检测墙身完整性并取样做抗压强度试验,检测的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5根。

30.建筑物沉降观测

30.1下列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变形观测直到沉降达到稳定标准: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建筑物;

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建筑物;

加层、扩建建筑物;

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采用新型基础或新型结构的建筑物。

30.2高程控制网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对于建筑物较少的测区,宜将控制点连同观测点按单一层次布设;对于建筑物较多且分散的大测区,宜按两个层次布网,即由控制点组成控制网、观测点与所联测的控制点组成扩展网。

控制网应布设为闭合环、结点网或附合商程路线。扩展网亦布设为闭合附合高程路线。

每一测区的水准基点不应少于3个;对于小测区,当确认点位稳定可靠时可少于3个,但连同工作基点不得少于3个。水准基点的标石,应埋在基岩层或原桩土层中。在建筑区内,点位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应大于建筑物基础的深度。在建筑物内部的点位,其标石埋深应大于地基土压缩层的深度。

工作基点与联系点布设的位置应视构网需要确定。作为工作基点的水准点位置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建筑物基础深度的1.5-2.0倍。工作基点的联系点也可在稳定的永久性建筑物墙体或基础上设置。

各类水准点应避开交通要道、地下管线、仓库堆栈、水源地、河岸、松软填土、滑坡地段、机械震动区以及其他能使标石、标志遭腐蚀和破坏的地点。

30.3观测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

建筑物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10—15m处或隔2—3根柱基上。

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30.4沉降观测周期和观测时间:

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一般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察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础、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观测。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地25%、50%、75%和100%时个测一次。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按2—3个月观测一次。

建筑物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除有特殊要求者外,一般情况下,可在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观测2—3次,第三年后每年1次,直至稳定为止。观测期限一般不少于如下规定:砂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粘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

31.建筑物主体倾斜(垂直)观测

31.1主体倾斜观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观测点应沿对应测站点的某主体竖直线,对整体倾斜按顶部、底部;对分层倾斜按分层部位,底部上下对应布设。

当从建筑物外部观测时,测站点或工作基点的点位应选在与照准目标中心连线呈接近正交或呈等分角的方向线上距照准目标1.5—2.0倍目标高度的固定位置处;当利用建筑物内竖向通道观测时,可将通道底部中心点作为测站点。

按纵横轴线或前交会布设的测站点,每点应选设1—2个定向点。基线端点的选设应顾及其测距或丈量的要求。

31.2施工期间的观测周期,可根据要求参照沉降观测周期和观测时间执行。

32.结构实体检验

32.1钢筋保护层厚度抽检

对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少于50%。

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每根钢筋,应在具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1点。

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的规定。

32.2楼板厚度每层楼板均需抽测,每200㎡抽测1点,且每层不少于3点。天面楼板厚度可在预留孔洞抽测。

33、复合地基检验

33.1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1点,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33.2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33.3除33.1、33.2指定的主控项目外,其他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可随意抽查,但复合地基中的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桩、振冲桩、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及夯实水泥土桩至少应抽查20%。

34.天然地基检验

34.1承压板面积不应小于0.25㎡,对于软土不应小于0.5㎡.

34.2试验基抗宽度不应小于承压板宽度或直径的3倍.应注意保持试验土层的原状结构和天然湿度.宜在拟试压表面用不超过20㎜厚的粗、中砂层找平。

34.3同一土层参加统计的试验点不应少于三点,各试验实测值的极差不超过其平均值的30%时,可取此平均值作为该土层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极差超过其平均值的30%时,应分析原因,增加试验点数,重新评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取最小值作为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35.预应力工程

35.1预应力筋

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制度的预应力钢筋,每一验收批重度不大于60t,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一个验收批。

35.2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锚具夹具进场验收时,应进行外观检查、硬度检验和静载锚固性能试验。

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一个验收批

注:1对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多孔锚具不应超过1000套(单孔锚具为2000套)、连接器不宜超过500套为一个检验批。

2钢丝束镦头锚具组装件试验前,应抽取6个试件进行镦头强度试验。镦头强度不应低于母材抗拉强度的98%。

3对锚具用量较少的一般工程,如供货方提供有效的试验报告,可不做静载锚固性能试验。

4设计单位无特殊要求的工程可作为一般工程。

5多孔夹片锚具不大于200套或钢绞线用量不大于30t,可界定为锚具用量较少的工程。

6生产厂提供的由专业检测机构测定的静载性能试验报告,应与供应的锚具为同条件同系列的产品,有效期一年,并以生产厂有严格的质保体系,产品质量稳定为前提;

7如厂家提供的单孔和多孔夹片锚具的夹片是通用产品,对一般工程可采用单孔锚具静载锚固性能试验考核夹片质量。

8单孔夹片锚具,新产品锚具等仍按正常规定做静锚固性能试验。

36.设备安装工程

36.1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PVC送检

按单位工程中同一生产厂家、品种、规格型号的管材和管件为一个检验批。

注:管材每组需100㎝4根、管件每组需10个。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验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作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

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少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检查方法:通球检查。

36.2电气工程

低压电线和电缆,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

测试接地装置的接电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动力和照明工程的漏电保护装置应做模拟动作试验.

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运行时间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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