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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考核管理办法

年终奖考核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管理办法,考核,年终奖

年终奖考核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1.考核目的为公平、客观考核评价员工(以下简称“员工”)的工作业绩,加深公司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业绩,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奖惩或待遇调整、精神奖励等),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

年终奖考核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1.考核目的

为公平、客观考核评价员工(以下简称“员工”)的工作业绩,加深公司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业绩,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奖惩或待遇调整、精神奖励等),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制度适用于职能部门全体员工。

3.考核原则

3.1可行原则:考核数据的来源渠道可靠、稳定;

3.2可控性原则:指标能够测量或具有明确的评价标准,必须为被考核者所能影响;

3.3目标管理兼顾管理指标原则:采用综合考核方式,考核重点工作完成及管理指标两部分。

4.考核办法

4.1考核周期

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考核时间为1月1日到12月31日。

4.2考核方式

4.2.1以部门为考核单位,综合考核重点工作完成、管理指标两部分,权重各占60%、40%。

4.2.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由被考核人填写《重点工作考核表》,并与考核人沟通达成一致,由考核人进行评分。

4.2.3管理指标考核按照公司对员工管理要求设定考核表。

5.考核结果的应用

5.1年终奖的计算

年终奖=奖金基数(J)*年度绩效考核系数(K)*工龄对应系数(N)

5.1.1奖金基数

职级

奖金基数(基本工资)

部门经理、总监、总经理

12个月

主管、高级主管

10个月

见习主管、副主管

8个月

专员、高级专员

6个月

在考核期内,对于晋升和降级的员工,按其在不同职位的实际月份数计算对应的奖金基数。

奖金基数=原岗位在职月数/12*原岗位奖金基数+现岗位在职月数/12*现岗位奖金基数

岗位在职月数的计算中,调岗当月按在职时间长的岗位计算。

5.1.2年度绩效考核系数

年度绩效考核系数根据上述第4条考核办法的考核得分确定,具体如下:

考核等级

系数

所占团队总人数比例

年终考评说明

A(95分以上)优秀

1.2

20%

各部门根据年终考核评分由高到低排名,根据各等级所占比例,确定员工考评等级。

B(85-94分)良好

1

50%

C(70-84分)较好

0.8

20%

D(60-69分)及格

0.6

10%

E(60分以下)待提高

0

若部门员工得分比较集中,则可参照人数比例对考核等级进行强制分布。

5.1.3工龄对应系数

按自入职之日起至12月31日计算:

工龄对应系数=在职月数/12

在职月数自入职的次月起计算。

工龄/年

对应系数

满1年

1

工龄系数=在职月数/12,在职月数自入职的次月起计算(1号入职的自当月计算)。

1月入职

0.92

2月入职

0.83

3月入职

0.75

4月入职

0.67

5月入职

0.59

6月入职

0.5

7月入职

0.42

8月入职

0.33

9月入职

0.25

10月入职

0

11月入职

0

12月入职

0

5.2年终奖的发放

5.2.1年终奖在每年1月20日工资发放日前由财务部安排发放。

5.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放部分年终奖:

(1)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0天的,扣除10%的年终奖;

(2)病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扣除20%的年终奖;

(3)员工休产假的,计算工龄系数时将产假天数予以剔除;

(4)员工休其他带薪假,正常计算与发放年终奖。

5.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发放年终奖:

(1)截止到12月31日处于试用期内的;

(2)本年度内发生重大工作失误的;

(3)本年度内按照公司制度发生严重违纪的;

(4)全年旷工2天及以上的;

(5)1月20日工资发放前已申请离职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

5.3薪酬的调整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决定调薪比例及调薪人员范围,具体如下:

考核等级

调薪比例

调薪说明

A(95分以上)优秀

15%

根据调薪比例计算调整后薪资标准,套入公司薪酬体系,确定岗位及工资级别

B(85-94分)良好

12%

C(70-84分)较好

10%

D(60-69分)及格

0

E(60分以下)待提高

0

薪酬调整自次年1月份起执行。

6.考核结果的申诉

6.1在考核结束后,员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奖金发放后2日内,向直属主管领导直接口头申诉。逾期视为默认考核结果,不予受理,见附件四《绩效考核申诉表》。

6.2申诉的处理

员工直属主管领导在接到申诉后2日内必须对申诉情况进行确认,如果申诉内容属实,需提交人力资源部,并由人力资源部和直属主管领导一起对申诉人重新进行考核,计入员工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存档并反馈申诉人本人,同时补发员工奖金。

7.

本制度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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