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范文 方案 计划 总结 报告 体会 事迹 讲话 倡议书 反思 制度 入党

危险品车辆驾驶员岗位职责

日期:2020-08-26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学科吧  【下载本文Word版

危险品车辆驾驶员岗位职责 本文关键词:危险品,驾驶员,岗位职责,车辆

危险品车辆驾驶员岗位职责 本文简介:危险品车辆驾驶员岗位职责1、驾驶员必须及时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驾驶车辆。2、出车前清洁车辆、检查证件(证件齐全)、检查车况、灯光、转向刹车等安全部件,有故障及时排除,不得带病出车,不得私自出车。3、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市区严禁上高架路行驶及禁区。4、服从管理,听从交通指挥,按规定

危险品车辆驾驶员岗位职责 本文内容:

危险品车辆驾驶员岗位职责

1、驾驶员必须及时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驾驶车辆。

2、出车前清洁车辆、检查证件(证件齐全)、检查车况、灯光、转向刹车等安全部件,有故障及时排除,不得带病出车,不得私自出车。

3、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市区严禁上高架路行驶及禁区。

4、服从管理,听从交通指挥,按规定的车速行驶,严禁超速、超载、超宽、超高、超长、争道抢行;行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严禁车辆在新村、小

区等地方乱停乱放,非得停车时,必须留守一人看车,以保证安全。

5、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证良好的车况,保证行车安全。做好每天车辆三查工作和登记。

6、进出场站低速慢行,注意安全,并服从罐场人员的管理指挥,要主动安装阻火器及交出车钥匙,卸完后检查车边情况,一切完好方可启动车辆。

7、车辆倒车必须有专人指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严禁盲目倒车。

8、车辆停放,必须选择适当的地点,停车后必须拉紧手制动,人离开车辆必须取下钥匙,切断电源。

9、驾驶员休息,移交车辆,必须确保车辆一切安全部件完好,如发现存在问题,应立即汇报,进行抢修,不得耽误。

10、熟悉掌握应急预案、措施和车辆配备的灭火器材,并能熟练使用,在途中发现泄漏等情况会及时处理。疏散人员设立警戒线,并及时报警当地的消防部门。

11、签定安全责任书的驾驶员,应认真执行安全责任书条款。

12、驾驶人应监督、提醒押运人员对货物包装、容器、槽罐等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泄漏等危运事故的发生。

篇2:船上危险品污染应急计划

船上危险品污染应急计划 本文关键词:危险品,船上,应急,污染,计划

船上危险品污染应急计划 本文简介:船舶概况船名:船舶种类:船籍港:船体材料:建造厂:建造材料:所有人:经营人:总长:两柱间长:定员:型宽:航速:型深:核定航区:总吨:净吨:载重线:主机型号:主机功率:龙骨以上最大高度:船长:船章:前言1本计划根据《经1978年议定书修定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简称《73/78防污公约

船上危险品污染应急计划 本文内容:

船舶概况

船名:

船舶种类:

船籍港:

船体材料:

建造厂:

建造材料:

所有人:

经营人:

总长:

两柱间长:

定员:

型宽:

航速:

型深:

核定航区:

总吨:

净吨:

载重线:

主机型号:

主机功率:

龙骨以上最大高度:

船长:

船章:

1

本计划根据《

经1978年议定书修定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简称《73/78防污公约》)附则1第26条规定的要求编写。

2

本计划意在当船舶发生或可能发生污染事故采取有关措施时,为船长或驾驶员提供指导。

3

本计划包括《船上危险品污染应急计划编制指南》(简称“指南”)所要求的所有资料和操作程序,附录包括所有与计划有关联的联系人的姓名,电话,电传号码等,以及其它有关资料。

4

本计划业经主管机关批准,其1—4章在末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对其任何部分作修改和修订。

5

修改第5节和附录不必经主管机关批准。

1

序言

2

报告要求

2.1

何时报告

2.2

所需资料

2.3

向谁联系

3

控制泄漏的措施

3.1

操作性泄漏

3.2

由海损所致泄漏

4

船舶与地方协作

5

补充资料(非强制性)

附录A

长江沿线、国内沿海主管机关通讯录

附录B

简明流程图

附录C

危险品泄漏应急设备和器材清单

附录D

防止危险品泄漏训练记录

附录E

船舶资料及图纸

第一章

1

本计划适用于船员处理意外的泄漏,其主要目的是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控制或减少泄漏,减轻其危害。该计划不仅适用于操作性泄漏,还包括船舶发生的事故性泄漏所需的指导。

1.1

计划附录B附有一个以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指南》,为了帮助船员对危险品污染作出应急反应的简明流程图,预想的各项措施是为了船员采取行动,以制止或最大限度地控制危险品泄漏和减轻其污染,这些措施可以分为两类——报告与行动。使其能指导船长在事故中,应用简明流程图和检查表,实施所必需的各种措施和决定,以增强反应能力,减少差错和失误。

1.2

有关船舶的资料文件,列于本计划附录E中,应避免随处乱放。这样,船上人员就不会因为寻找计划中需要的资料而分散精力。

1.3

船舶与长江全线海事部门及相关各地方海事部门快速、有效的协作,对于减少污染事故的危害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因此,船上应急计划应与其它岸上基地的应急计划相关联,在实施本计划控制措施前,有必要按附件中所列与长江沿线各海事部门及相关各地方海事部门取得联系,以便获得其批准。

1.4

本计划应定期进行评估、检查和修改,便于计划更确切、实用、易于操作,并使船、岸船舶管理人员能理解。

第二节

2

本节为船长或负责管理本船的其他人员,按照《73/78防污公约》第8条及协定书1的要求,以《指南》为基准,在报告危险品货物污染事故时所应遵循的程序。

2.1

何时报告

2.1.1根据《73/78防污公约》第8条及协议书1的规定,当船舶发生实际的泄漏或可能发生泄漏时,为了减少污染损害,并及时采取援助和救助措施,应毫不延迟地通过当时可利用的最快的通讯工具和渠道,最优先地报告最近的海事部门。

2.1.2实际的泄漏,涉及下述情况时,便应向最近的海事部门作出报告:

由于船舶或其设备受损,或为了保障船舶安全和救助人命所致泄漏。

2.1.3可能发生的泄漏,当因船舶或其设备损坏而引起泄漏的可能时,亦应作出报告,在判断是否存在这种可能和是否需出具报告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2.1.3.1船舶、机器或设备故障、失灵或损坏的性质;

2.1.3.2船位和就近的港口,陆地或其它航行危险;

2.1.3.3天气、潮汐、水流和江况;

2.1.3.4通航密度。

2.1.4对于需要报告的涉及可能引起泄漏的各种事故,通常情况下,当涉及下述情况时,船长便应作出报告:

2.1.4.1影响船舶安全故障,失灵或受损;例如:船舶碰撞、搁浅、火灾、爆炸、结构受损,进水。

2.2所需资料

2.2.1船舶报告格式和报告程序:按《指南》的要求,以便海事部门和其它有关方面及时了解引起水域环境污染或污染威胁的任何事故,以及援助和救助措施,以便采取相应的行动。在计划表1中列有向海事部门最初报告的格式样本。

2.2.2在最初报告传递之后,应尽快和尽量在补充的报告中提供与事故有关的保护水域环境所必须的资料,补充报告或随后的进一步报告,也应尽可能使用同样的格式。

2.3向谁联系

2.3.1长江海事联系人

2.3.1.1本计划附录A中列有负责受理和处理报告的主管机关。

2.3.1.2船舶如果发生泄漏污染,船长应以尽快的方法向最近的海事机构报告。

2.3.2港口相关联系人

2.3.2.1对于在港船舶来说,通知港口相关联系人将能得到快速反应。

2.3.3船舶重要联系人

2.3.3.1所有送达给海事部门的详细报告和文电付本,均应报送给船公司。

2.3.4应考虑到联系人的更换,有关电话、电传、传真号码的变动,这些栏目必须经常的更新。

1

船上危险品污染应急计划最初报告格式

项次

报告内容

船舶

船名、呼号、船籍港

时间

事故发生的日期和时间

船位

航段、与航标或岸标的方位、距离等

航向

上驶或下行以及罗径方位

航速

用公里/小时表示

航线

预定航线

下次报告

下次报告的日期和时间

吃水

用米表示船舶实际前尾吃水

装载

船上装载的货物及燃润料情况

事故情况

船舶故障、损坏、海损等情况

污染情况

危险品货物污染情况、包括估计流失量

气象

当地当时气象及风浪、水流情况

船长或代表

船上船长(代表)和船东的姓名和详细情况

船舶尺度

按要求陈述船舶的船长、宽、吃水和船型等细节

人员

船上总人数(船员)

备注

其他任何资料——根据需要报告事故和与事故援助或救助有关或其他简要细节

注:船舶以无线电话向主管机关报告

第三节

控制泄漏的措施

3

本节为确保符合《73/78防污公约》附则I第26条规定而编制的有关控制泄漏的措施,指导船长如何在各种情况下迅速采取措施,以减少或控制船上的危险品货物泄漏。

无论什么时候,一旦船舶发生泄漏事故,船上值班人员一经发现,应立即报告船长或船上其他负责人,船长或船上其他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发出泄漏污染报警信号(·

·

)船员应始终处于迅速采取措施以减轻和控制船上

货物泄漏的最隹位置,全船人员实施应急反应。

船上实施泄漏事故应急反应的组织结构形式如下:

总指挥(船长)

现场指挥{大付}

值班驾驶员

甲板部和轮机部其他船员

所有船员都应熟知其在发生泄漏事故时的职责分工和在实施泄漏事故应急反应中的职责,并按公司制定的“危险品泄漏应急部署表”(表2)执行。

2

危险品泄漏应急演习部署表

泄漏报警信号:

(·—

·

负责部位

编号

船长

驾驶台/现场

总指挥、对外联系

01

大付

泄漏现场

协助轮机长做好泄漏现场指挥工作,组织人员回收,

清除泄漏

02

二付

驾驶台/现场

驾驶台值班、采取应急措施、做好现场记录

03

三付

无线甚高频/现场

负责对外通讯/回收清除泄漏

04

水手长

泄漏现场

提供并携带防污器材、协助指挥清除泄漏、放艇

05

轮机长

机仓泄漏现场

现场指挥、组织人员回收清除泄漏

06

大管轮

机仓/现场

管理机仓设备/回收清除泄漏

07

二管轮

泄漏现场

控制有关阀门、防止泄漏扩散、做好现场记录

08

三管轮

泄漏现场

协助放艇、随艇下、操纵艇马达、回收清除泄漏

09

舵工

生活区/泄漏现场

携带防污器材检查生活区火情、关闭有关通道、回收清除泄漏

10

水手

泄漏现场

检查甲板排水孔、关闭有关通道、回收清除泄漏

11

加油

机仓/泄漏现场

管理电站、艇员、协助放艇、随艇下、现场回收清除泄漏

12

餐务员

厨房/现场

检查厨房火情、关闭有关通道/回收清除泄漏

13

注:船舶最低配员无某一职务定编者,由上一级职务替代。

3.1

操作性泄漏:

本节列入船舶对操作性泄漏采取特殊应急措施的资料,包括控制管系泄漏,液货舱满溢和壳破裂引起的泄漏减少至最低限度的程序。

3.1.1管系泄漏:船舶在装卸货物作业期间,因管系泄漏而发生泄漏,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3.1.1.1将事故情况通知供受货方(设施)。

3.1.1.2立即停止供受作业,关闭管系上的有关阀门。

3.1.1.3发出溢漏污染报警信号,实施最初的货物泄漏应急反应程序。进一步的措施是:

3.1.1.4查明泄漏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除泄漏污染物工作。

3.1.1.5清理中收集的泄漏物应妥善保管,以待处理。

3.1.1.6如果泄漏量较大,仅由本船船员组织反应难以获得理想效果,应通过海事部门、受供货方联系专业队伍予以协助。(一份拟采取措施的检查表。

见表3)

3.1.2舱柜满溢:船舶在加装液货作业期间,因舱柜满溢而发生溢漏,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3.1.2.1将事故情况通知供货方。

3.1.2.2立即停止供给,关闭管系上的有关阀门。

3.1.2.3发出液货溢漏报警信号,实施最初的危险品泄漏应急反应程序。进一步的措施是:

3.1.2.4将满溢舱内的液货驳入空舱或其它液货舱或卸到岸上。

3.1.2.5进行清除液货和甲板上液货工作。

3.1.2.6清理中收集的液货应妥善保管,以待日后处理。

3.1.2.7如果溢出的液货量较大,仅由本船船员组织反应难以获得理想效果,应联系并通知当地的专业清洁队伍予以协助。(一份拟采取措施的检查表。

见表4)

3.1.3

由海损所至泄漏:

3.1.3.1本节列入船上为控制下列海事:搁浅、火灾/爆炸、碰撞、船体破损、严重横倾导至的溢漏减至最低限度所采取的特殊措施及办法。

3.1.4搁浅:如果船舶发生搁浅,应采取以下措施:

3.1.4.1发出应急警报,实施应急反应程序。

3.1.4.2校测船舶搁浅位置,测量四周水深,确定搁浅部位,了解搁浅水域底质及当地的气象,水流和潮汐情况。

3.1.4.3测量所有液货舱及与船壳邻近的其它舱室中的液位变化情况。

3.1.4.4如发现船底破损进水,应查清破口部位和破损程度,并考虑到船体应力和重稳性的影响,决定是否采取排水、减载过驳或将破损货舱中的货物驳入其它舱室等措施,以避免进一步溢漏。

3.1.4.5如果溢漏量较大,仅由本船船员组织反应难以获得理想效果,应通过海事部门联系专业清洁队伍予以协助。

3.1.4.6如果船舶尝试自已脱浅,应首先考虑由此产生的溢漏损害程度是否扩大。

(一份拟采取措施的检查表。

见表5)

3.1.5火灾/爆炸:如果船上发生火灾或爆炸,按本船“消防应急部署表”中规定的人员职责,组织船员动用相应各种消防灭火器材施救,力争控制火势,采取一切措施扑灭火灾,防止爆炸,并应采取以下措施:

3.1.5.1发出应急警报,实施应急反应程序。

3.1.5.2迅速探明着火部位,查明火情,了解起火原因及火场周围有无易燃物品或易爆物品。

3.1.5.3调整船舶的航向,使着火部位处于下风位置(即:火在前部,顺风而行;火在后部,迎风而行;火在中部,横风而行。)尽量减低航速和摇摆,避免急剧转向。

3.1.5.4切断通入失火舱室的液货管路和电路,关闭水密门窗和不必要的进风口,向失火舱室施放相应的灭火剂,防止火势蔓延。

3.1.5.5如果用水消防系统连续长时间地向舱内冲水,最后会导致船身倾斜和倾覆的危险,此时要考虑将船驶至就近安全地点抢滩后继续施救。

3.1.5.6如发现本船有货物外溢,应迅速查明溢漏源,采取转驳措施。

3.1.5.7如果溢漏量较大,仅由本船船员组织反应难以获得理想效果,应通过海事

部门联系专业队伍予以协助。(一份拟采取措施的检查表。

见表6)

3.1.6碰撞:如果船舶发生碰撞,应采取以下措施;

3.1.6.1发出应急警报,实施应急反应程序。

3.1.6.2探明本船和他船的受损情况。(在未查明破口对船体稳性和强度影响前,应采取措施使未脱离的两船部位保持不分离。)

3.1.6.3测定碰撞位置附近的液货舱、空气舱、泵舱、双层底及舱底水水深变化情况,确定船体破损情况。

3.1.6.4如发现船体破损进水,应立即查清破口部位和破损程度,评估对船舶的整体结构(应力和稳性损失)的影响,可能的话,应采取排水、堵漏等抢救措施。

3.1.6.5如发现破口部位有货液外漏,应迅速查明溢漏源,采取转驳措施,设法将破损货舱的货物驳入其它完好舱室,并迅速采取溢漏控制措施。

3.1.6.6如果溢漏量较大,仅由本船船员组织反应难以获得理想效果,应通过海事部门联系专业队伍予以协助。(一份拟采取措施的检查表。

见表7)

3.1.7船壳破损:

如果船舶遭受严重的船体结构损坏,应采取以下措施;

3.1.7.1发出应急警报,实施应急反应程序。

3.1.7.2应迅速查明船体的破损情况,测定破口位置附近的液货舱、双层底及舱底水中的液位和水深变化情况,观察船体周围水面是否有货液外漏。

3.1.7.3检查船体的破口部位和破损程度,计算大量进水所产生的自由液面对稳性的影响;如条件许可,应迅速采取排水、堵漏等措施,尽最大的努力保持船舶的浮力。

3.1.7.4评估船舶的破舱稳性和受损的纵向程度,根据船舶的稳性情况,通过适当调整船舶的压载,保持船舶的正浮和静水平衡。

3.1.7.5如发现破口部位有货液外溢,应迅速查明溢货源,采取转驳措施,设法将破损舱中的货物驳入其它完好舱室,并迅速采取控制泄漏的措施。

3.1.7.6如果溢货量较大,仅由本船船员组织反应难以获得理想效果,应通过海事部门联系专业队伍予以协助。

3.1.7.7如船舶有沉没危险不得已弃船时,应按“应急部署表”中的要求

做好各项工作。(一份拟采取措施的检查表。

见表8)

3.1.8严重横倾:如果船舶意外地发生严重横倾,可能是由于船壳破损、两舱间的舱壁破损,不正确的货物装卸、压载作业及机舱进水、自由液面的影响等,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3.1.8.1停止有关作业。

3.1.8.2发生应急警报,实施应急反应程序。

3.1.8.3如在航行中,则应调整航向和航速,使船舶顶风航行,尽量减少横摇角度。

3.1.8.4关闭一切水密门,窗和甲板开口,防止上浪进水加剧横倾。

3.1.8.5机舱应尽力保证主副机,舵机等设备处于绝对安全和良好和技术状态。

3.1.8.6迅速查明引起船舶严重横倾的原因(船壳破损进水、船体一侧座底等),针对查出的原因,采取适当的纠偏措施扶正船舶。

3.1.8.7用压水扶正船身的方法,应考虑到自由液面对稳性和影响,不能几

个舱同时压,可选择高舷侧双层底,先压前后两端的小舱,后压中部大舱,两舷侧双层舱压满后如船身仍末扶正,可打出低舷侧双层底舱中的压载水,使其扶正。

3.1.8.8如发现破口部位有货液外溢,应迅速查明溢货源,采取有关控制泄漏的措施。

3.1.8.9如果溢漏量较大,仅由本船船员组织反应难以获得预期效果,应通过海事部门联系专业队伍予以协助。(一份拟采取措施的检查表。

见表9)

3.2除了上述检查表和人员职责布置外,本节还向船长提供有关优先措施,稳性,应力影响及减载等方面的指导。

3.2.1优先措施:

3.2.1.1对于事故的反应,船长优先考虑的是保证船舶和人员的安全,并采取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升级,在发生危险品泄漏的海损事故中,应立即考虑防止火灾、爆炸和人员中毒的针对性措施。如果船舶因搁浅而不能操纵,应消除所有可能的火源,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气体进入居住舱室和机舱处所,当船舶可以进行操作时,船长应协同相应的岸上机构设法将船舶移至较合适的位置,以便于能够进行应急修理或减载作业,或有利于减小对任何特别敏感的长江沿岸区域或其他水体区域构成威胁。

3.2.1.2船舶在考虑采取补救措施前,必须得到该船遭受损失的详细情况,应对所有的液货舱和其它(被探测)的舱室进行直观检查和测探,不能因措施不全面使船舶的浮力受到损失。船舶遭受损坏后,船长应采取一切措施,以防止或减少进一步泄漏,当船底损坏严重时,在这种情况下,可用于采取防范措施的时间往往是有限的,当损坏的程度和范围仅有一个或两个货舱,可考虑船内转驳,将破损舱内的货物驳至完好的舱内。

3.2.1.3稳性和应力的影响:在对海损事故,采取措施以减缓泄漏或使船舶脱浅时,应特别谨慎地考虑船体的稳性和应力。只有在充分考虑到船体整体应力和稳性后,才能进行船内的转驳,为了评估破舱稳性和受损的纵向强度

,必须与公司机务部门联系,以便得到这些资料。(一份拟采取措施的检查表。见表10)

3.2.2减载:当船舶结构受到极其严重的损坏,可能将全部或部分货物转驳到另一艘船上,这类作业必须与主管机关联系。

3.2.3为便于对上述3.1.3.1节所述的情况做出反应,本计划将有关图纸资料(例如:船舶的总布置图、舱容图、生活舱底水管系图、液货管系及原理布

置图)列于附件之中(见附表E)。有关现实的货物,及压载(包括数量、舱容等明细表)的资料,可从大副、轮机长处获得。

3

拟采取的措施

船长

轮机长

大副

值班人员

海事

参考

停止有关作业

确保阀门关闭

核实排水孔已否堵塞

通知供货方(设施)

报告泄漏事故(内部)

向船员报警

实施泄漏应急反应程序

着手向公司和海事局报告

着手清除泄漏货物和甲板积留物

查明事故原因

联系岸上清除力量协助

4

拟采取的措施

船长

轮机长

大副

值班人员

海事

参考

停止有关作业

确保阀门关闭

核实排水孔已否堵塞

通知供货方(设施)

报告泄漏事故(内部)

向船员报警

实施溢货应急反应程序

着手向公司和海事局报告

将满溢货舱内的液货驳入空货舱或其他货舱

着手清除泄漏货物和甲板积留物

查明事故原因

联系岸上清除力量协助

5

拟采取的措施

船长

轮机长

大副

值班人员

海事

参考

报告事故(内部)

向船员和附近船舶报警

实施应急反应程序

着手向公司和海事局报告

测定船位和周围水深,确定搁浅部位

监测天气、江况和潮汐对船舶的影响

关闭管系阀门

测量所有舱室,了解是否进水

查明破损部位和破损范围

着手泄漏物的清除和实施围控

决定是否过驳或船内转驳液货

联系岸上救助支援

表6

灾/

拟采取的措施

船长

轮机长

大副

值班人员

海事

参考

报告事故(内部)

向船员和附近船舶报警

调整船舶的航向和航速

实施应急反应程序

着手向公司和海事局报告

组织船员施救,力争控制火势

评估造成污染的可能性

着手泄漏物的清除

决定是否船内转驳液货

联系岸上救助支援

7

拟采取的措施

船长

轮机长

大副

值班人员

海事

参考

报告事故(内部)

向船员和附近船舶报警

实施应急反应程序

着手向公司和海事局报告

探明船舶受损情况

测量所有舱室、了解是否进水

查明破口部位和损坏程度

采取堵漏、排水等控制措施

决定是否船内转驳液货

着手泄漏物的清除

联系岸上救助支援

8

拟采取的措施

船长

轮机长

大副

值班人员

海事

参考

报告事故(内部)

向船员和附近船舶报警

实施应急反应程序

着手向公司和海事局报告

探明船舶受损情况

测量破口附近舱室,了解是否进水

查明破口部位和损坏程度

测量船舶整体结构强度

评估船舶下沉或倾复的危险性

采取堵漏、排水等控制措施

决定是否船内转驳液货

着手溢货的清除

联系岸上救助支援

9

拟采取的措施

船长

轮机长

大副

值班人员

海事

参考

报告事故(内部)

向船员和附近船舶报警

实施应急反应程序

着手向公司和海事局报告

调整船舶航向和航速

测量所有舱室、了解是否进水

关闭一切水密门

查明船舶严重横倾的原因

采取适当的纠偏、扶正措施

采取堵漏、排水等控制措施

着手泄漏物的清除

联系岸上救助支援

10

稳性和应力的估算

拟采取的措施

船长

轮机长

大副

参考

提供初始的船舶事故报告

舱载图

最新的舱载情况:货物/压载/燃油

最新的船舶状况:稳性和纵倾

损坏:初步检出的位置和范围

提供追加的损坏评估报告

船舶状况:详细检查搁浅的程度(测量船舶四周的水深)

船舶状况:详细检查艏吃水、舯(包括左和右舷)吃水和艉吃水

船舶状况:详细检查液货在数量上的损失和位置上的变化

辅助系统:详细检查

第四节

船舶与海事机关及地方协作

4本章节是在抗御污染中,为使船舶与海事部门、地方政府协同行动所需取得联系的程序和要点。

4.1操作协作。船舶作业时发生泄漏,船上应按“第三节控制泄漏的措施”快速实施各项反应外,同时向海事机关、地方有关部门、港口报告,以求得支持和帮助,对于减少污染事故的危害是至关重要的。

4.2事故协作。船舶发生污染事故之后,必须向海事机关或相关地方部门、港口和船公司报告。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以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4.3与地方应急计划协作。船舶发生污染事故后,在控制污染的措施上,应与当地港口、码头的油污应急计划相接轨,行动上保持一致。责任若在船方,船上应向海事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由于各地方政府机关的性质和职责的不同,在地区之间甚至港口之间都有较大的差别,对于泄漏污染作出的反应也有所不同,长江各港有的机构会及时做出反应,随后向船东收费;而有的则将最初反应的责任落在船东身上。在后者的情况下,船长应运用计划第三节提供的指导组织反应。

第五节

补充资料(非强制性)

5本章节有关资料,虽然不是《73/78防污公约》附则1第26条规定所要求的,但可能是船舶停靠港的港口当局所要求的,或是为了帮助船长处置应急状况而提供的。

5.1应急设备:

5.1.1本船所备液货泄漏清除器材情况,见本计划附录C“泄漏应急设备和器材清单”。

5.1.2在抗污染应急中,未经海事部门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相关化学剂,当须使用围控和回收设备时,也应经海事部门核准。

5.2保存记录

5.2.1由于任何事故都将涉及到责任,赔偿和补偿的问题,因此船舶对于所发生的污染事故应作好完整的记录。

5.2.2除了应将有关船上已采用的所有措施外,还应记录同外部机构,船东和其他部门通讯联系,以及来往的决定和信息的简要。

5.2.3船长应将有关危险品污染事故清除情况分别记录在船舶(油类记录簿)上并保留三年。

5.3计划的检查

船长对本计划应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列于计划中的具体资料是现时的。应采取信息反馈系统,以便尽快获得变化的资料,并将这些资料编入本计划,该反馈系统应包括以下两种方法:

5.3.1定期检查:至少每年对计划检查一次,以收集有关地方法律和规章,联系单位和通讯号码等方面的变化。

5.3.2事后检查:在事故应急使用本计划后,应对本计划的有效性予以评估,并作出相应的修改。

5.4培训和演练

5.4.1定期演练,保证计划起到预期的作用。

5.4.2这种演练可与船上的其它演练结合进行,并作好相应记录(见本计划附录D)。

5.4.3本船船员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演练。

5.5船长涉及向新闻媒介发布信息时,对泄漏事故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危害和所采取的措施应作实事求是地陈述,并使全船船员口径一致,避免误传、谣传等不实信息的传播。

附件A

长江沿线主管机关通讯录

主管机关名称

/

中国海事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总值班室

010—65292211

010—65292245

100736

船舶处

010—65292878

010—65292875

长江海事局

027—82413579

027—82766628

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525号430016

重庆海事局

023—63826158

023—63826158

重庆市渝中区陕西路三巷4号

400011

三峡海事局

0717—6963297

0717—6963298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八河口

443133

宜昌海事局

0717—6966212

0717—5229985

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12号

443000

荆州海事局

0716—8214548

0716—8277141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临江路80号

434000

岳阳海事局

0730—8258709

0730—8258726

湖南省岳阳市金鄂西路市地税局后院

414000

武汉海事局

027—82809591

027—82809591

湖北省武汉市胜利街75号

430014

湖北省地方海事局

027—83465311

027—83465318

湖北省武汉市沿江大道69号

430021

武汉市地方海事局

黄石海事局

0714—6256734

0714—6232727

湖北省黄石市沿江路

435000

九江海事局

0792—8223047

0792—8223047

江西省九江市庾亮北路1号

332000

安庆海事局

0556—5514649

0556—5568557

安徽省安庆市沿江东路171号

246000

芜湖海事局

0553—3847073

0553—3847073

安徽省芜湖市银湖南路10号

241000

江苏海事局

025—83279607

025—83279613

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号

210001

南京海事局

025—58804185

025—58804783

南京市下关区江边路3号

210011

镇江海事局

0511—5286914

0511—5311798

镇江市长江路8号

212002

扬州海事局

0514—7870177

0514—7862656

扬州市文汇北路132号

225009

江阴海事局

0510—6856348

0510—6856348

江阴市滨江中路207号

214431

张家港海事局

0512—58330432

0512—58330432

张家港市港区镇长江中路

215633

南通海事局

0513—5167846

0513—5167847

南通市人民西路472号

226006

江苏泰州海事处

0523—6981395

0523—6982096

泰州市高港区长江路1号

225300

江苏常州海事处

0519—5021819

0519—5021819

常州市黄山路50路

213022

江苏常熟海事处

0512—52695053

0512—52698699

常熟市新港镇港区

215513

江苏太仓海事处

0512—53700797

0512—53700797

太仓市太平北路32号

215400

南京海事局大厂海事处

025—57782833

025—57784343

南京市六合区扬子9号码头边

上海海事局

(总值班)

021—53931419

021—53931549

上海市四平路190号

200940

上海海事局吴淞海事处

021—56671002

021—56671003

上海市宝山区淞浦路181号

200940

上海海事局外高桥海事处

021—58673453

021—58676768

上海市浦东新区港华路1299号

200137

上海海事局宝山海事处

021—56601755

021—56601755

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875号

201900

上海海事局兰州路海事处

021—65899367

021—65899367

上海市兰州路1号

2000082

上海海事局董家渡海事处

021—63772269

021—63770854

上海市外马路725号

200241

上海海事局吴泾海事处

021—64343770

021—64344952

上海市澄江路9号

200241

吴泾海事处闵行分站

021—64356983

021—64356486

上海市浦江路170号

200240

附注:中国海事局(总值班室、船舶处)、上海海事局

(总值班室)电话24小时昼夜值班。

附录B

简明流程图

紧急事态发生

发现者向负责人报

状况的调查

紧急事态的类型

———操作中泄漏———采取措施使泄漏

减少到最小限度

事故引起泄漏

有无泄漏

——————有——

有无泄漏

—无—不需采取行动

不需要采取行动

有无泄漏可能性

判明泄漏源、估计泄漏量

终了

终了

————————————

决定通报手续

————————决定控制泄漏

起草通报草稿

污染事故的性质

————事故引起泄漏

控制泄漏

————————

操作泄漏

通报

控制泄漏

————————

是否要做下一次报告

长江各港和沿海地区港监协助

否—————————————

终了

附录C

泄漏应急设备和器材清单

手提式泵、桶、托盘

空桶

塑料大桶

黄砂

防毒面具

防护服、鞋

甲板落水孔塞

附录D

防止危险品泄漏训练记录

泄漏意外事故种类

船舶位置

附录E

1

总布置图

2

舱容图

3

液货管系布置图

4

生活舱底水管系图

5

稳性资料

24

    以上《危险品车辆驾驶员岗位职责》范文由学科吧精心整理,如果您觉得有用,请收藏及关注我们,或向其它人分享我们。转载请注明出处 »学科吧»最新范文»危险品车辆驾驶员岗位职责
‖大家正在看...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范文吧 - 返回顶部 - 手机版
Copyright © 学科吧 如对《危险品车辆驾驶员岗位职责》有疑问请及时反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