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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工作之音乐课唱响《国歌》《队歌》方案

中云中学小学部“音乐课唱响《国歌》、《队歌》”随机检查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国歌是代表中华民族的旋律,她在不同时期都能激励中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增加国家、民族的凝聚力、自豪感。队歌是属于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歌曲,是少先队的象征。
二、活动目的
为了传承红色经典文化,弘扬时代的主旋律,加强学生对国歌、队歌的认识,记牢《义勇军进行曲》、《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的歌词及旋律,学会指挥和手势,跟随伴奏有感情、声音洪亮地演唱。同时通过此次活动,以点带面,让学生在唱国歌、队歌的基础上,继续弘扬民族精神,培养学生的爱国、爱队情感。
三、时间及参与人员
1.练习时间:4月18日-5月13日音乐课上(4周);
2.检查时间:5月16日-5月20日音乐课上(1周);
3.参与人员:1-6年级全体在校学生;
4.指导教师:各班音乐教师(班主任协助);
四、检查地点
各班教室或音乐教室(根据各班上课地点决定)
五、检查人员
校长室、教务处、少先队
六、具体活动内容
1.全体学生在音乐教师的组织下认真学唱国歌和队歌,队歌要学会演唱手势;
2.在学唱国歌过程中,3-6年级各班应选出一名同学担任指挥;1-2年级不作要求,可跟随音乐伴奏齐唱;
3.音乐教师根据各班情况适时调整训练进度,低年级同学从熟悉歌词入手,高年级同学要加强节奏,音准训练,同时学会观察指挥的手势。
七、检查形式
在校长室的带领下,教务处和少先队利用一周时间走进各班音乐课堂,查看各班国歌和队歌演唱情况,并评出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6分)、不合格(6分以下)四个档次。不合格的班级将继续学习,待检查,直至合格为止。
连云港市中云中学
xxxx年4月18日
附:
演唱要求:
1.节奏整齐,具有一定合唱艺术效果。(2分)
2.精神饱满、富有朝气。(2分)
3.音准正确、音色统一。(2分)
4.指挥、手势、节奏正确,动作大方、到位。(2分)
5.校服、红领巾穿戴整齐。(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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