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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中小学校副校长公开竞聘简章

  区中小学校校长公开竞聘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中小学校校级领导班子的生机和活力,根据原《z市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操作规程》(吴组发〔2014〕5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中小学校公开竞聘10个副校长职位(初中2个、小学8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竞聘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男35周岁(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32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学校中层副职(含副职)以上的干部。

  2.2014年参加z区教育系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并经考核合格的学员。

  二、公开竞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持的政治信念。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牺牲奉献精神。

  4.热爱教育教学管理,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师德师风高尚,关心爱护学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7.具有履行竞聘职位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8.服从组织安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4日至6日,报名地点: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中青班培训结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校有关竞聘对象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以上职务证明材料。报名需填写《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

  3.每人限报1个职位。符合竞聘对象、条件的初中(含初中)以上学段的人员可报名竞聘初中副校长职位,符合竞聘对象、条件的小学学段的人员可报名竞聘小学副校长职位。开考比例设定为1:2.5,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核减相应职位竞聘计划数。

  4.区教育局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发放《准考证》。

  四、公开竞聘方法

  本次公开竞聘采取演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成绩分别占40%和60%。

  1.演讲。演讲主题为假如我是一名学校管理者。演讲可预有准备。演讲时间控制在5—8分钟。演讲不设合格分数线,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演讲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五、组织考察任用

  在演讲和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竞聘职位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5的比例确定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人员。

  1.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参评人员为竞聘者现所在学校全体在编教职工。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加投票的人员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80%。民主测评结果中“胜任票”和“基本胜任票”之和超过应到会人员半数(含半数),认定民主测评合格;反之,认定民主测评不合格。如民主测评不合格,则取消被考核人资格,相应竞聘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并对递补人员组织民主测评。

  2.组织考察。区教育局组织考察小组对民主测评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德、工作业绩以及拟任职位所需能力。

  3.研究任(聘)用。区教育局根据演讲、面试、民主测评和考察结果,按照原《z市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操作规程》(吴组发〔2014〕51号)的有关规定,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任(聘)用副校长人选,并内部公示7天。演讲与面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优先。经公开竞聘被录用的副校长人选,由区教育局在区内初中、小学统一安排,实行一年试用期聘用管理按原《z市市级机关中层岗位公开竞聘暂行办法》(吴组发〔2012〕10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竞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公开竞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区教育局监察室:z,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z。

  七、本简章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

  z市z区教育局

  2014年12月18日

  z区教育系统副校长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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