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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墨小学“艺文成长星”“墨小模范星”评选实施细则

  池墨小学“艺文成长星”“墨小模范星”评选实施细则

  学校构建“三元三阶梯“评价体系,利用多把尺子衡量学生,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内驱力。评价方式以学生的自我评价为中心,教师评价和家长评价结合起来,及时反馈,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塑造学生健全的人格。为了引导学生争做理想远大、追求上进、诚实守信、活泼开朗,争做全面发展优秀墨小少年。学校在每年的“六一”节为“艺文成长星”和“墨小模范星”进行评选,在毕业典礼上授予学校最高荣誉“池墨小学品学兼优奖”并颁发奖学金。

  第一条 实施时间:自xxxx年第二学期开始。

  第二条 实施对象:池墨小学在校全体学生。

  第三条 奖励办法

  奖助人数:“艺文成长星”各班10%名,“墨小模范星”各班20%。

  奖助金额:“艺文成长星”各奖励100元,“墨小模范星”各奖励300元。

  第四条 申报程序:

  1、申请方式:自荐班级推荐

  2、评审时间:每年4月至5月为推荐、申请时间;6月为颁奖时间。

  3、提交文件:申请人须向奖学金委员会提交以下文件:

  (1)、池墨小学“艺文成长星”评价表(一)、(二)

  (申请表请向德育办公室索取或从学校网站下载);

  (2)、个人照片两张;

  (3)、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第五条 评选细则

  池墨小学“艺文成长星”评选细则

  一、评选标准

  1、诚信守纪、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能主动或在老师同学组织下参加班级、学校各类活动。

  3、在所获得的荣誉称号方面表现突出。

  4、已取得“孝亲敬师星”、“文明礼仪星”、“明理自律星”的三年级学生。

  二、评选办法

  1、各班根据评选项目,由学生自主申报,结合学生日常的表现,进行评选。

  2、各班优秀学生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10%,予以表彰,并记录学生档案。

  3、被评为“鹿城区先进班集体”的,可在当学期规定比例中适当增加一人,但必须符合申报条件。

  4、每年6月份评选一次,颁发奖状。

  池墨小学“墨小模范星”评选细则

  一、评选标准

  1、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成绩优秀。

  2、在所获得的荣誉称号方面表现突出(有区级或区级以上的荣誉)。

  3、品德优良,并深受班级同学、老师、家长好评。

  4、六年级上学期期末已取得“孝亲敬师星”、“文明礼仪星”、“明理自律星”、“勤劳乐学星”、“阳光健体星”五星的六年级学生。

  二、评选办法

  1、各班根据评选项目,由学生自主申报,结合学生日常的表现,进行评选。

  2、各班优秀学生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20%,予以表彰,并记录学生档案。

  3、被评为“鹿城区先进班集体”的,可在当学期规定比例中适当增加一人,但必须符合申报条件。

  4、每年6月份评选一次,颁发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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