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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传唱红歌,魅力校园”艺术节合唱活动方案及评选细则

  小学“传唱红歌,魅力校园”艺术节合唱活动方案评选细则

  为了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对青少年进行一次具体、生动和难忘的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我校将于第八届艺术节期间开展“传唱红歌,魅力校园”合唱活动。为了将活动搞得扎扎实实,富有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活动主题:唱红歌,颂祖国

  活动对象:全镇1-6年级在校学生

  活动内容和形式:

  活动分为宣传、初赛、决赛三个阶段

  宣传阶段:(4月-5月)

  (一)以班级为单位传唱红色歌曲,充分利用音乐课、课前三分钟、文体活动课、升(降)旗仪式、班队活动等时间学习、传唱红色经典革命歌曲。

  (二)红歌传唱活动与音乐课程教学相结合,组织音乐教师集体备课,指导学生学唱红歌,了解每首红歌背景,让少年儿童真切感受红歌无穷的魅力,促进他们对红色经典歌曲的热爱和理解,增强对党、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的热爱之情,珍惜目前美好的生活环境,使之转化为“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的精神动力。

  (三)发挥广播等音像设施的作用,经常性的播放红色经典歌曲,营造一种良好的活动氛围,做到校园处处有“红歌”之音,陶冶中小学生的高尚情操,激发中小学生的爱国情怀。

  比赛阶段

  以合唱比赛形式传唱红歌,5月上旬以学校为单位按班级组织全镇比赛。

  比赛采取团体表演形式,合唱形式可以多样化(合唱、独唱伴合唱、舞台小组唱、歌舞合唱、朗诵伴合唱等)。各班级要组织学生全员参加。

  决赛阶段

  选出优秀代表队参加5月下旬教体局组织的决赛。

  活动要求

  1.内容要求:各班级须演唱一首参赛曲目。歌曲自选,自选曲目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切合主题。

  2.每首曲目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包括上下场时间)。

  3.参赛各队指挥必须由本班学生担任。

  4.伴奏可采用钢琴、手风琴、电子琴、音乐伴奏带等形式。

  各学校、各班级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策划,扎实推进红歌传唱活动,要以学生为主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红色经典歌曲传唱活动,把爱国主义教育歌曲传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把红歌传唱活动真正纳入学校艺术节活动计划中来,采取相应措施,推进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要通过活动激发广大学生的爱国热情,培养学生昂扬健康的精神气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评出一、二等奖若干名、最佳合唱指挥奖、优秀组织奖。

  附:推荐曲目

  《义勇军进行曲》、《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东方红》、《工农兵联合起来》、《红星歌》、《共产儿童团歌》、《洪湖水浪打浪》、《毕业歌》、《五月的鲜花》、《延安颂》、《游击队歌》、《保卫黄河》、《在太行山上》、《抗大校歌》、《团结就是力量》、《红梅赞》、《英雄赞歌》、《咱们工人有力量》、《我们走在大路上》、《革命人永远是年轻》、《学习雷锋好榜样》、《我是一个兵》、《让我们荡起双浆》、《听妈妈讲那过去的故事》、《歌唱祖国》《党啊!亲爱的妈妈》、《我和我的祖国》、《妈妈教我一支歌》、《共和国之恋》、《春天的故事》、《在希望的田野上》、《光荣啊!中国共青团》、《大海啊!故乡》、《长江之歌》、《同一首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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