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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永中学电教器材管理制度

  中永中学电教器材管理制度

  一、固定到班的投影仪、银幕、收录机、电视机等电教器材,由班主任及班电教员负责管理。期初由电教管理员与班主任一起查验,确认完好无损后使用:期末经检查后,投影仪、收录机收回统一保管。器材如有损坏及时修理。

  二、投影仪、银幕和收录机的清理由班电教员负责,维修等工作由校电教管理员负责。

  三、音像教材、幻灯片、磁带、录像带统一由音像资料室集中保管,教师使用时向资料室借用,并办理书面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四、对各类电教器材要登记入账,做到帐物相符。

  五、贵重的电教仪器如计算机、数码相机、摄像机、电视机、录像机等,由专职人员保管及总务处双重负责管理,并做好有关维护保养工作。

  六、学校的电教设备仅限本校教师教学之用,非教学之用或外单位借用,原则上不予出借,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

  七、电教设备使用期间,必须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正常使用的磨损除外)须照价赔偿,并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

  八、每学期应对电教器材、音像资料进行一次清理、整理及维修。

  九、电教器材的报损由总务处与电教室一起提出申请,报校长室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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