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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罗二中体育器材、场地管理制度

  阳罗二中体育器材、场地管理制度

  1、健全体育器材的帐册,购进的器材要按规定登记,报废的器材要经总务处批准。

  2、体育活动课由班级体育委员、凭上课老师登记借条,借出物品,保管员均应登记,归还后立即注销。

  3、体育器材借出后一律在校内活动,不准携带出校。非体育活动的班级和个人不得借出器材,占用场地。

  4、外单位商借体育器材和场地时,一般器材及短时间使用场地由教研组批准。

  5、本室器材凡属非正常损坏,遗失,一律要按原价赔偿。

  6、不准在跑道上进行投掷的教学和训练,阴雨天田径场地潮湿不准在场地上进行任何活动。

  7、操场上安装的一切球类、体操、田径设施,不得进行任何破坏性的攀、坐、摇、晃。违者除给以一定的罚款赔偿外,还要视情节予以教育与处理。

  8、保管员要提前做好体育课、体育活动器材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