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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实中校长接待日制度

  海东实中校长接待日制度

  为了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促使学校工作积极正常地开展,特制定校长接待日制度。

  1、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为校长接待日,时间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学校每次安排校长室一位成员(校长、副校长)负责接待,并安排工作人员负责纪录。

  3、校长接待日接待对象为:学校教师、职工家属、学生、学生家长、关心和支持学校的社会各界人士。

  4、负责接待的校长室成员应当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取各方面反映的情况,宣传国家制定的方针和政策,解释学校的各项工作。对提出的问题,当时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当时不能解决的必须记录在案,尽快落实到各职能部门解决;对确实不能解决或有困难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对提出的有利于学校发展和促进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后立即实行。

  5、每次接待日后,工作人员必须将记录整理归类,并附处理意见进入校长办档案,送呈校长审阅。

  6、对因故不能到校的人员,为方便其咨询,学校设立热线电话:zz。

  7、每学期结束时,必须对本学期校长接待日工作做出总结,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宣读。

  8、接待地点:大门西校长接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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