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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园保安工作职责

学校园保安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政策要求;努力掌握治安保卫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职业素养、保安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上岗时必须穿着保安制服,按规定佩戴保安标志和携带保安警具,仪容端庄、精神饱满、尊师爱生、文明礼貌、着装整洁、坚持原则、以理服人,严格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
三、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全力维护校门内外的环境卫生,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正确使用和保管好防卫器械、消防器材,具备一定的安保救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在学生上、下学时段,保安要在校门前站立值勤,严密监控周边环境,及时有效疏导交通,确保师生安全顺利疏散。
四、切实维护校门内外的治安环境。即时开、闭大门,正常情况下,要始终保持校门处于关锁状态。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准入制度和学生外出凭条登记制度,杜绝身份不明人员和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严禁未持班主任批条并登记的学生在非上、下学期间擅出校园;及时驱散滞留校园及周边的社会闲杂人员,发现有寻衅滋事迹象的可疑人员、精神病人、可疑物品、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及公安机关,并进行恰当、有效地处置。
五、适时在校园及周边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和静校巡查,尤其是学校的重点部位(校门口、学生宿舍、食堂、微机室、财务室、配电房等)。发现可疑情况和安全隐患等应及时报告,必要时应及时报警,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环境,每次巡逻后要及时、准确地记录相关信息。
六、对在值班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如火灾、触电、溺水、交通等意外事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刑事、治安案件),要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报警和报告学校领导。发现抢劫、斗殴、行凶等暴力侵害师生的行为,要立即报警,并使用防卫器械,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和实施抓捕,同时做好人员和现场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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