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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职工职业道德基本要求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

二、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把德育摆在首位,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全校性的思想教育活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精益求精,不断进取。

四、热爱学生,关心学生,了解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遇有学生违纪现象,主动干预,及时处理,不简单粗暴,不放任自流。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与家长、社会密切配合,共同教育学生。

五、奉公守法,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六、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七、提倡奉献精神,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关系,克服暂时困难,多为教育事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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