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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长职责-岗位职责

(一)校长职责  1、全面执行、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倾向,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2、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员工。组织教师学习政治和钻研业务,
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努力建设又红又专的教师队伍。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全面主持学校工作
  (1)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德育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2)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齐各门课程,不偏科。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及课外教育活动。确保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及课外教育活动生动活泼、有成效地开展,努力开创学校艺体特色。努力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建好学生劳动教育及劳动技术教育基地。
  (4)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总务工作为教书育人和教职工服务的方向。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关心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保护他们的健康,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群众福利。
  (5)配合党组织,支持和指导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在办学育人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4、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5、副校长协助校长以上工作。校长不在学校时,副校长代行校长职责。

《(一)校长职责》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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